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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处理通知单、动物检疫申报书、动物检疫标志等样式以及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应用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目前使用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可并行使用到2011年2月28日。上述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生产订购原则上按照关于加强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的通知(农牧发19986号)执行。各省也可根据需要,按照有关要求选择一家其他企业订购。所选的企业由各省动物
2、卫生监督机构向我部备案,纳入统一监管范围后,方可生产相关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具体印刷要求由我部通知相关生产企业,各生产企业需定期向我部报送有关证明生产及发放情况等。附件:1.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样式2.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3.动物检疫标志样式及说明附件1 动 物 检 疫 合 格 证 明(动物A) 编号: 货 主联系电话第联共联动物种类数量及单位启运地点省 市(州) 县(市、区) 乡(镇) 村(养殖场、交易市场) 到达地点省 市(州) 县(市、区) 乡(镇) 村(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用 途承 运 人联系电话运载方式公路 铁路 水路 航空运载工具牌号 运载工
3、具消毒情况 装运前经 消毒本批动物经检疫合格,应于 日内到达有效。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牲 畜耳标号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备 注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2.跨省调运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承运人应在24小时内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需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专用章。4.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动 物 检 疫 合 格证 明(动物B) 编号: 货 主联系电话第联共联动物种类数量及单位用 途启运地点市(州) 县(市、区) 乡(镇) 村(养
4、殖场、交易市场) 到达地点 市(州) 县(市、区) 乡(镇) 村(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 牲 畜耳标号本批动物经检疫合格,应于当日内到达有效。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并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动 物 检 疫 合 格 证 明(产品A) 编号:货 主联系电话第联共二联产品名称数量及单位生产单位名称地址目的地省 市(州) 县(市、区) 承运人联系电话运载方式公路 铁路 水路 航空 运载工
5、具牌号装运前经 消毒本批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应于 日内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备注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2.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动 物 检 疫 合 格 证 明(产品B) 编号:货 主产品名称第联共二联数量及单位产 地生产单位名称地址目的地 检疫标志号备 注本批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应于当日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检疫处理通知
6、单 编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你(单位)的 经检疫不合格,根据 之规定,决定进行如下处理: 一、 二、 三、 四、 动物卫生监督所(公章) 年 月 日官方兽医(签名): 当事人签收: 备注:1.本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2.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3.当事人联系电话:检 疫 申 报 单(货主填写)编号:货主: 联系电话:动物/动物产品种类: 数量及单位:来源: 用途:启运地点:启运时间:到达地点:依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现申报检疫。货主签字(盖章):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申报单规格为210mm70mm,其中左联长1
7、10mm,右联长100mm。申报处理结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填写) 受理。拟派员于 年 月 日到 实施检疫。 不受理。理由: 经办人: 年 月 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留存)检 疫 申 报 受 理 单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填写) No. 处理意见: 受理:本所拟于 年 月 日 派员到 实施检疫。 不受理。理由: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动物检疫专用章 年 月 日 (交货主)附件2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我部统一设计了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样式。为规范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填写和使用,特制定本规范。一、填写和使用基本要求1. 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出具机构
8、及人员必须是依法享有出证职权者,并经签字盖章方为有效。2.严格按适用范围出具动物卫生证章标志,混用无效。3. 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涂改无效。4. 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所列项目要逐一填写,内容简明准确,字迹清晰。5.不得将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不规范的责任转嫁给合法持证人。6. 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打印填写。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1.适用范围用于跨省境出售或者运输动物。2.项目填写货主:货主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货主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填写移动电话,无移动电话的,填写固定电话。动物种类:填写动物的名称,如猪、牛、羊、马、骡、驴、鸭、鸡、鹅、兔
9、等。数量及单位:数量和单位连写,不留空格。数量及单位以汉字填写,如叁头、肆只、陆匹、壹佰羽。启运地点:饲养场(养殖小区)、交易市场的动物填写生产地的省、市、县名和饲养场(养殖小区)、交易市场名称;散养动物填写生产地的省、市、县、乡、村名。到达地点:填写到达地的省、市、县名,以及饲养场(养殖小区)、屠宰场、交易市场或乡镇、村名。用途:视情况填写,如饲养、屠宰、种用、乳用、役用、宠用、试验、参展、演出、比赛等。承运人:填写动物承运者的名称或姓名;公路运输的,填写车辆行驶证上法定车主名称或名字。联系电话:填写承运人的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运载方式:根据不同的运载方式,在相应的“”内划“”。运载工具牌号
10、:填写车辆牌照号及船舶、飞机的编号。运载工具消毒情况:写明消毒药名称。到达时效:视运抵到达地点所需时间填写,最长不得超过5天,用汉字填写。牲畜耳标号:由货主在申报检疫时提供,官方兽医实施现场检疫时进行核查。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顺序号的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并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由途经的每个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并签署日期。签发日期:用简写汉字填写。如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备注:有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可在此栏填写。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1.适用范围用于省内出售或者运输动物。2.项目填写货主:货主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货主为单位的,填
11、写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填写移动电话,无移动电话的,填写固定电话。动物种类:填写动物的名称,如猪、牛、羊、马、骡、驴、鸭、鸡、鹅、兔等。数量及单位:数量和单位连写,不留空格。数量及单位以汉字填写,如叁头、肆只、陆匹、壹佰羽。用途:视情况填写,如饲养、屠宰、种用、乳用、役用、宠用、试验、参展、演出、比赛等。启运地点:饲养场(养殖小区)、交易市场的动物填写生产地的市、县名和饲养场(养殖小区)、交易市场名称;散养动物填写生产地的市、县、乡、村名。到达地点:填写到达地的市、县名,以及饲养场(养殖小区)、屠宰场、交易市场或乡镇、村名。牲畜耳标号:由货主在申报检疫时提供,官方兽医实施现场检疫时进行核查。牲畜
12、耳标号只需填写顺序号的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并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签发日期:用简写汉字填写。如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1.适用范围用于跨省境出售或运输动物产品。2.项目填写货主:货主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货主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填写移动电话,无移动电话的,填写固定电话。产品名称:填写动物产品的名称,如“猪肉”“牛皮”、“羊毛”等,不得只填写为“肉”、“皮”、“毛”。数量及单位:数量和单位连写,不留空格。数量及单位以汉字填写,如叁拾公斤、伍拾张、陆佰枚。生产单位名称地址:填写生产单位全称及生产场所详细地址。目的地:填写到
13、达地的省、市、县名。承运人:填写动物承运者的名称或姓名;公路运输的,填写车辆行驶证上法定车主名称或名字。联系电话:填写承运人的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运载方式:根据不同的运载方式,在相应的“”内划“”。运载工具牌号:填写车辆牌照号及船舶、飞机的编号。运载工具消毒情况:写明消毒药名称。到达时效:视运抵到达地点所需时间填写,最长不得超过7天,用汉字填写。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由途经的每个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并签署日期。签发日期:用简写汉字填写。如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备注:有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可在此栏填写,如作为分销换证用,应在此注明原检疫证明号码及必要的基本信息。五、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1
14、.适用范围用于省内出售或运输动物产品。2.项目填写货主:货主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货主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填写动物产品的名称,如“猪肉”“牛皮”、“羊毛”等,不得只填写为“肉”、“皮”、“毛”。数量及单位:数量和单位连写,不留空格。数量及单位以汉字填写,如叁拾公斤、伍拾张、陆佰枚。生产单位名称地址:填写生产单位全称及生产场所详细地址。目的地:填写到达地的市、县名。检疫标志号:对于“带皮猪肉产品”,填写检疫滚筒印章号码;其他动物产品按我部有关后续规定执行。备注:有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可在此栏填写,如作为分销换证用,应在此注明原检疫证明号码及必要的基本信息。六、检疫处理通知单1.适用
15、范围用于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发现不合格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处理。2.项目的填写编号:年号+6位数字顺序号,以县为单位自行编制。检疫处理通知单应载明货主的姓名或单位。检疫处理通知单应载明动物和动物产品种类、名称、数量,数量应大写。引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具体到条、款、项。写明无害化处理方法。七、检疫申报单1.适用范围用于动物、动物产品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申报。2.项目的填写货主:货主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货主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填写移动电话,无移动电话的,填写固定电话。动物和动物产品种类:写明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名称,如“猪”、“牛”、“羊”等,“猪皮”、“羊毛”等。数量及单位:数量及单位
16、应以汉字填写,如叁头、肆只、陆匹、壹佰羽、贰佰张、伍仟公斤。来源:填写生产经营单位或生产地乡镇名称。启运地点 :饲养场(养殖小区)、交易市场的动物填写生产地的省、市、县名和饲养场(养殖小区)、交易市场名称;散养动物填写生产地的省、市、县、乡、村名。启运时间:动物和动物产品离开经营单位或生产地的时间。 到达地点: 填写到达地的省、市、县名,以及饲养场(养殖小区)、屠宰场、交易市场或乡镇名。附件3动物检疫标志样式及说明动物检疫标志分为检疫滚筒印章和检疫粘贴标志类两种种。一、检疫滚筒印章用在带皮肉上的标志。沿用农业部1997年规定的原有的滚筒验讫章规格样式。二、检疫粘贴标志(一)用在动物产品包装箱上
17、的大标签:外圆规格为长64mm,高44mm漏白边的椭圆形,内圆规格为长60mm,高40mm的椭圆形,外周边缘蓝色线宽2mm,白边2mm,标签字体黑色,边缘靛蓝色。上沿文字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字体为黑体,字号为19号,“检疫合格”字中有微缩的“J Y H G” 大写字母,中间插入动物卫生监督标志图案;下沿为喷码各省简写字开头后加6位行政区域代码,字体为黑体四号;喷码下沿印制各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字体为黑体,字号为9号,背景把“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放入多层团花中制作的防伪版纹。 (二)用在动物产品包装袋上的小标签:外圆规格为长43mm,高27mm漏白边的椭圆形,内圆规格为长41mm,高25mm的椭圆形,外周边缘蓝色线宽1mm,白边1mm,标签字体黑色,边缘靛蓝色。上沿文字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字体为黑体,字号为12号,“检疫合格”字中有微缩的“J Y H G” 大写字母,中间插入动物卫生监督标志图案;下沿为喷码各省简写字开头后加6位行政区域代码,字体为黑体小五号;喷码下沿印制各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字体为黑体,字号为8号,背景把“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放入多层团花中制作的防伪版纹。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