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50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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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50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50问 -2007年11月13日 来自:作者: 1、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为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解除劳动义务的年龄界限,以及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最重要的险种之一。2、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也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在我
2、国90年代之前,企业职工实行的是单一养老保险制度,保险社会化程度低,基金支撑能力不强。1991年发布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我国开始正式推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3、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什么。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4、我国养老保险由哪几部分组成?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
3、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第三部分是储蓄性养老保险。我国养老保险的构成,充分体现了国家、企业和个人在养老保险方面的作用,深刻体现社会保险权利义务之间的高度统一性。5、养老保险有几种类型?目前,世界各国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可分为三种类型,即投保资助型(也叫传统型)养老保险、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也称公积金模式)和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我国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创造性地实施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改革模式,经过十年来的探索与完善,已逐步走向成熟。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模式在世界养老保险发展史上的影响力将进一步加强。6、哪些单位和个人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国务院关于
4、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明确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及今后一定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7、单位和个人如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8、什么是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具体是指,在企业和职工个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
5、险费后,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工作也从企业转向社会。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负责,通过银行、邮局等机构,向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的方式。9、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是否需要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到什么机构进行登记?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具体为: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原则,即缴费单位应到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
6、构一般应视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对于那些跨地区的缴费单位,他们的社会保险登记则须由所跨有关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协商,以确定其登记地,当各地区意见不一致时,交由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登记地。10、对各种不同类型的缴费单位办理养老保险登记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实施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
7、社会保险登记;(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实施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实施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11、为什么要实行社会保险费申报?由于我国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时间不长,尽管某些社会保险险种如养老保险,已实行十几年的个人缴费制度,但很多单位和个人仍然缺乏社会保险意识,对社会保险认识不清,存在很多糊涂观念。有的单位在经济效益比较好时,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一旦本单位经营困难时,则积极投向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制度是树立缴费单位社会保险意识的重要手段,它有利于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中的强制性和严肃性。12、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社会保险费数额
8、的,社保机构应如何确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13、单位的缴费申报经核准后,单位和个人应以何种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缴费单位必须在其缴费申报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后的3日内缴纳保险费。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缴费单
9、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或拒绝。缴费单位可以下几种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1)专用缴款书。缴费单位填写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自行到开户银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2)以支票形式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缴费单位约定的其它方式。14、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费强制征收? 基本养老保险费强制征收就是养老保险基金由国家立法强制建立。其资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企业和个人强制收取。其特点为:(1)国家对社会保险立法后,法律规定范围的保险对象必须向社会经办机构缴纳保险费。(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被保险人的保险关系自动建立,不须履行投保手续。(3
10、)通过银行对企业等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其银行账户中直接扣除,转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项下。(4)缴费标准由社会保险法律明确确定,不能由参加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自行选取。(5)如果发生了被保险迟延缴纳或拒不缴纳养老保险的情况,除按法律规定征收其滞纳金外还可采取其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养老保险缴费义务。15、为什么社会保险费不能减免?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所有这些都决定了社会保险费不能减免,也无法减免。如果允许
11、减免社会保险费,就无法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资金储存额必然减少,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就损害了个人的社会保险权益;同时,如果允许减免社会保险费,就会损害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权益,是鼓励单位和个人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从而不利于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16、什么是滞纳金?单位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滞纳金? 所谓滞纳金,是指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不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推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种罚金。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对不按规定按
12、时缴费的单位加收滞纳金,是对单位滞纳金行为的一种经济制裁措施,体现了我国社会保险费强制征收的特点。 缴费单位按规定缴纳滞纳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份额分别记入各项社会保险基金。 17、对缴费单位逾期拒不交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情况应如何处理?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缴费单位逾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18、目前基本养老保险按何标准缴费? 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为28%,其中用人单位为20%,个人为8%。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保人员参保缴
13、费基数之和,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小于单位统计年报工资总额的,以统计年报数为单位缴费基数。 2006年1月起,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缴费工资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19、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个人有哪些权利? 按照劳动法规定,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从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可以看出,缴费个人有以下几项权利: (1)享受待遇的权利。当缴费个人依法履行了缴费义务,并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时,可依法享受养老保险的各项待遇。 (2)拥有知情权。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单位缴费状况和个人账户记录情况的权利,在发现本人个人账
14、户记录有误时,在规定期限内参保人员可依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更正。同时还有权要求所在单位向职工公布全年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 (3)享有监督举报权。任何人对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违法行为,都有权举报。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缴费个人认为其社会保险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举报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对举报及时调查,按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4)享有申请仲裁、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权利。当缴费个人与所在单位因社会保险义务的承担情况发生纠纷时,可依据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缴费个人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的条件、时限等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生
15、争议时,可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什么是个人账户?其功能作用是什么? 个人账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职工设立的一个终身不变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记入的内容包括三部分:(1)当年缴费本金;(2)当年本金生成的利息;(3)历年累计储存额生成的利息。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改革模式中的基本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21、个人账户储存额由哪几部分组成? 个人账户储存额由三部分组成:(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个人按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2)2006年1月1日前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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