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doc(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2年-2023年建筑工程管理行业文档 齐鲁斌创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为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的税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问题 (一) 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营业税税收管理问题 1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
2、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见附件); (2)属于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以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3)属于其它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
3、营业税免税手续。 2 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发票或者代为开具发票。 (二)关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契税、印花税税收管理问题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加强 房地产交易 个人 无偿 赠与 不动产 税收 管理 有关 问题 通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