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电纺非织造布公司治理结构(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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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静电纺非织造布公司治理结构静电纺非织造布公司治理结构目录一、 产业环境分析2二、 坚持标准引领,完善质量保障能力5三、 必要性分析5四、 董事会及其权限6五、 独立董事及其职责11六、 管理层的责任16七、 高级管理人员17八、 监事会21九、 监事24十、 项目基本情况27十一、 发展规划32十二、 项目风险分析35十三、 项目风险对策38法人治理结构39(一)股东权利及义务391、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39(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39一、 产业环境分析按照“点-轴”与“增长极”相结合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依托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水运通道,以大中城市为支
2、撑,加快形成“一圈、八极、四带、两廊”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发展格局。(一)着力推进黔中核心经济圈建设遵循区域经济发展规律,重点打造以贵阳城区为中心,周边息烽、开阳、瓮安、福泉、都匀、西秀、惠水、长顺、普定、织金、黔西等高速公路沿线城市为节点的1小时黔中核心经济圈,使之成为带动黔中经济区发展的主引擎。进一步做大贵阳中心城市,加快贵安新区建设,把贵阳-贵安建设成为带动区域发展的核心增长极,着力推进圈内其他城市发展。统筹区域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分工合作,加快重点产业园区建设,推动产业集群发展,构建贵阳-安顺、贵阳-都匀、贵阳-息烽-开阳-瓮安-福泉城市带、产业带;建立完善贵安新区、双龙
3、航空港经济区等开发建设的体制机制,为创新跨区域经济区开发合作机制探索有益模式和经验,推动黔中核心经济圈率先发展。(二)加快培育区域性中心城市增长极加快培育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铜仁、兴义、凯里和都匀8个城市增长极,做大中心城市,完善城镇功能,加强中心城市与周边重点城镇交通快速联结,打破行政区划,推动产业分工协作,促进区域资源要素自由流动优化配置,增强城市增长极的发展动力,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加快构建形成以遵义市中心城区为核心,遵义、仁怀、桐梓、绥阳、湄潭等县(市)城区为支撑的城市增长极;以六盘水市中心城区为核心,六枝、盘县、水城等县(区)城区为支撑的城市增长极;以安顺市中心城区为核心,平坝
4、、普定、镇宁等县(区)城区为支撑的城市增长极;以毕节市中心城区为核心,大方、纳雍、赫章等县城区为支撑的城市增长极;以铜仁市中心城区为核心,江口、松桃、玉屏等县城区为支撑的城市增长极;以兴义中心城市为核心,兴仁、安龙、贞丰等县城区为支撑的城市增长极;以凯里中心城市为核心,黄平、台江、雷山、麻江等县城区为支撑的城市增长极;以都匀中心城市为核心,福泉、贵定、平塘、三都等县(市)城区为支撑的城市增长极。(三)加快推动高铁经济带发展依托贵阳-广州、贵阳-长沙、贵阳-昆明、贵阳-重庆、贵阳-成都高速铁路主轴及沿线城市,重点推进贵广、长贵昆、渝黔、成贵4条高铁经济带建设。大力推进贵广高铁经济带建设,加快推进
5、综合交通网、特色产业带、生态旅游带和新型城镇带“一网三带”建设,建设一批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推动沿线重点城镇加快发展,打造成为与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的重要载体。大力推进长贵昆高铁经济带建设,加快推进高铁沿线综合交通大通道建设,加快发展资源精深加工产业,推进特色农业发展,打造旅游精品路线,加快沿线重点城市发展,构建形成特色产业带和城镇带,实现东融长株潭和长三角、西连滇中经济区合作发展。积极推进渝黔高铁经济带建设,加强高铁沿线交通网络建设,加快经济带内城市间产业分工合作,打造高铁沿线无障碍物流“绿色通道”。积极推进成贵高铁经济带建设,推进高铁沿线交通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推动能源
6、电力等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做大特色农业,提升文化旅游业,加快物流园区建设,壮大沿线重点城市规模。(四)积极推进乌江和南北盘江-红水河经济走廊建设推进乌江经济走廊建设,加快建设以乌江黄金水道为重点的综合交通网络,积极打造优质白酒、优质茶叶、煤磷化工、特色装备等沿江特色产业带和“乌江千里画廊”精品旅游线路,构建沿江宜居绿色城镇带,打造乌江绿色生态廊道,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努力构建畅通、绿色、开放、繁荣的乌江经济走廊,加快培育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推进南北盘江-红水河经济走廊建设,着力加强连接珠江-西江流域地区综合交通大通道建设,着力发展壮大沿江能源化工、特色食品、生态畜牧业、特色民族文化旅游
7、等特色产业,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建设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和生态旅游目的地,推进沿江特色城镇建设,构筑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培育全省经济增长新的支撑带。二、 坚持标准引领,完善质量保障能力加强标准体系协同建设。推进上下游企业标准协同研究发布,推进医疗卫生、安全防护、土工、过滤、海洋等应用领域重点产品标准与应用规范的制修订。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大国际标准转化力度,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开展行业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在绳索、个体防护等领域开展国际对标工作,逐步缩小国内外产品质量差距。鼓励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开展质量评估,推动高端品质认证和质量评价工作,培育优质品牌。
8、三、 必要性分析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
9、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四、 董事会及其权限(一)董事会的定义及形式1、董事会及其形成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贯彻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此外,董事会也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必设机构它既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又是公司的集体领导机关,其领导水平对公司的稳定和发展举足轻重。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大
10、会决议,是股东大会的代理机构,代表股东大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作为公司董事会,其形成有资格上、数量上和工作安排上的具体要求,也有其具体职责范围。(1)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称为董事会。(2)从人员数量上说,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法定最低限额,因为人数太少,不利于集思广益和充分集中股东意见。但人数也不宜过多,以避免机构雁肿,降低办事效率。因此公司应在最低限额以上根据业务需要和公司章程确定董事的人数。由于董事会是会议机构董事会最终人数一般是奇数。(3)从人员分工上,董事会一般设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董事。人数较多的公司还可
11、设立常务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成员过半数互相选举产生,罢免的程序也相同。(4)在董事会中,董事长具有最大权限,是董事会的主席。2、董事会的类型我国董事会包括法定董事会和临时董事会两种。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二)董事会会议1、董事会会议的召集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
12、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2、董事会会议的出席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董事未出席,也未委托代表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3、董事会会议的举行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三)董事会权限董事会权限包括普通事项和特别事项。1、普通事项普通事项包括: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
13、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决定非特别事项的职权。2、特别事项特别事项包括: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公司董事长的选任、
14、解任及报酬;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四)董事会的决议为了保证董事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代表大多数股东的利益,各国公司法一般都明确规定了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也就是说如果参加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没有达到法定人数,此次董事会不合法所形成的决议无效。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而一些国家的公司法规定,董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可低于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但不得少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决议的计票原则采用按人数计算,也就说每一位董事平等地享有一个表决权,不以其
15、所代表的股票数为据。董事会的决议一般也采用多数通过的原则。按照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不过,公司章程可以另行约定对特殊事项决议的通过条件,但是不能低于公司法规定的过半数通过。一些国家还依据决议的具体事项,将董事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适用于简单多数原则。即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会议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同意即可;特别决议适用于绝对多数原则,由三分之二的董事出席会议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同意才算过。换句话说,普通决议的通过最少需要公司董事的四分之一以上同意,特别决议的通过至少需要公司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同意。对于董事会决
16、议,应特别注意决议无效的情形,决议无效主要包括两种情形:第一,决议成立的过程无效。这是指召集程序或决议方法违反法律或章程规定。第二,决议的内容无效。即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或章程的规定。对于上述两种无效的决议,利害关系人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法提出无效的主张,不必以诉讼的方法,可以以抗辩的方法。五、 独立董事及其职责(一)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是指在董事会中设立独立董事,以形成权力制衡与监督的一种制度。独立董事只拥有董事身份和在董事会中的角色,不在公司内担任其他职务,并且在公司内没有其他实质性利益关系,即与其受聘的公司和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判断的关系。我国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17、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认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上市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上市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上市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上市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5年。上市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18、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提案及书面说明应当公告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到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告事宜。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上市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上市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
19、可能引致的风险。(二)独立董事的任期与资格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对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的设置一般没有限制性要求。但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在2003年6月30日前,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应包括2名独立董事;在2003年6月30日后,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应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包括积极与消极两方面。独立董事的积极资格包括具有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水平,具备相关的知识和经验,对上市公司来说,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础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公司
20、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独立董事的消极资格包括:之前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适用于独立董事;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与公司有雇佣关系的人员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的情形;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对上市公司来说,我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三)独立董事的
21、选任和退任1、独立董事的选任独立董事的选任由股东大会执行,以普通决议形式进行,一般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采取差额选举制的,可采取第一大股东回避的方式。对不符合资格的被提名人,可按照规定提出异议。对我国证监会持有异议的被提名人,可作为公司的董事候选人,但不可作为独立董事的候选人。对提名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拥有董事席位的股东只有在理由充分或拥有可靠证据的前提下,才能否决提名并重新进行独立董事提名和选举。2、独立董事的退任独立董事的退任由下列两种情形引起。(1)免职。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除上述情况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事由发生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
22、无故撤换。(2)辞职。独立董事辞职时,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若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低于章程中规定的最低要求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在下任独立董事替补其缺额后生效。(四)独立董事的权限独立董事除了具有一般董事所拥有的权限外,还具有以下权限。1、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1)对于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所谓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最近审计后公司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独立
23、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5)可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2、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的独立意见所谓重大事项是指下列事项:提名、任免董事;聘请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重要关联人的资金往来;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对于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可以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同意、保留意见及理由、反对意见及理由和无法表示意见及其理由。3、独立董事与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或其他监管部门的规定,独立董事除依法行使一般董事的职权外,还应对以关联交易为主的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六、 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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