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下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热点难点实务操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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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法下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热点难点实务操作报名详情时间地点:2012年3月16-17上海 3月24-25深圳 5月12-13深圳 5月19-20苏州 5月26-27上海 7月6-7 上海 7月20-21 深圳 7月27-28 北京 9月7-8 上海 9月15-16 北京 9月22-23 深圳11月2-3 深圳 11月17-18 苏州11月24-25上海12月1-2 深圳 12月8-9 上海 12月14-15 北京 12月21-22 苏州参加对象:有关企业主管部门领导、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分管人力资源、财务工作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绩效专员、培训经理、培训主管、培训
2、师、招聘主管,工会、销售部负责人、企业法律顾问,各类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总经办、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企管部、综合部、人事部、劳资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学习费用:3200元/人/ 2天(含授课、教材、午餐、茶点和税费) 承办单位:上海信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垂询热线:深圳:0755- 上海:021- 苏州:0512-电子邮箱:xinhepx值班手机:(0)(孟先生) 、(0)(牛小姐)报名传真:0512-课程前言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年休假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台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意见(三)、新社会保险法、新工伤管理条例等一系列人事管理法律规定的颁布实施,由于不专业
3、、不规范的人力资源操作所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呈井喷的趋势。当人们还在为新法的实施导致企业经营压力过大而担忧时,国际金融危机却像海啸一般汹涌而来。当经济扩张变成收缩后,经济衰退和劳动法律的双重压力下,如何避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在招聘、岗位分析、绩效考核与薪设计等体系的自身漏洞而使企业的综或雪上加霜,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当前迫切需要思考的首要问题。本次课程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由在企业从事多年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的实战派讲师,站在企业内部运营管理的角度,以资深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从人力资源管理各大模块的实务操作角度来分析新法下的人力资源管理实务问题,提供可供学员回去直接操作的解决方案,使课程更有实用价值。
4、周老师自2008年开始至今在全国各地巡讲,近四十多个城市上万学员参加了周老师新法下的人力资源管理实务公开课程,受益企业达上千家,课程满意度高达95%,深受广大企业管理者、人力资源从业者的好评。同时周老师长期为中小企业提供常年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及各种专项咨询服务,帮助一批中小企业建立合法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有效帮助企业降低风险成本,同时又能促进企业的用工规范有效。专家介绍 周老师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IPTS国际职业协会高级培训师 美国ICQAC国际职业培训师 上海社科院劳动关系中心特约讲师 亚洲人力资源管理协会中国认证中心特约讲师 影响力EAP网络商学院特聘讲师 阿里巴巴百家讲坛特约讲师 北
5、京清华大学中旭管理学院特聘教授【专业领域】 有18年在欧美企业、台资企业、民营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担任高级管理的工作经历,历任过培训经理、人力资源经理、人力资源总监、人事行政副总经理、人事行政副总裁等职务。 工作服务过的行业涉及化工、电子、机械、食品、房地产、建筑、家电连锁、餐饮服务、金融等。【擅长课程】 人力资源管理七大模块的实战演练 岗位分析、岗位评估与薪酬设计 企业全面薪酬管理与方案设计实务 新法背景下的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再造 新法背景下的招聘与面试技巧 从绩效考核到绩效管理-有效的目标设定和绩效沟通与改进【授课特点】 采用轻松、幽默的授课方式,通过实务案例、游戏让学员获得管理的启发,使学员
6、在轻松快乐中感悟、感知; 使用案例分析强化学员掌握知识要点; 通过现场演练讨论和点评利于学员快速掌握内容; 结合讲师自己丰富的实践管理经验和学员的体会,追求在分享中获取与共鸣; 结合实际案例解决实际问题,实用性强课程大纲第一部分:各项新法的综合解读及综述1、 近几年出台的相关用工法律法规及背景分析;2、 新劳动合同法的十五大变化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六大亮点分析4、 新社会保险法及修订后的工伤条例对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5、 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台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意见(三)的解读6、 一些名企在新法实施后出现的热点新闻解读7、 新法背景下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应有的认识第二部分、新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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