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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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苏州校区学生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顶岗实习(毕业实习)是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也是学生就业前的适应性训练。为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科学化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一、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管理的基本要求1.保证三年制大专学生至少有半年时间,五年制高职学生至少有一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毕业实习),从而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2.注重加强过程管理,做到有协议,有学期实训计划,有合作教育组织,有符合要求的企业技术人员指导学生实训,有实训记录并建有考核鉴定教学档案。二、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的准备工作1.实习时间安排(1)根据
2、上级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三年制大专的顶岗实习(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最后一学期。五年制高职的顶岗实习一般安排在最后一学年。(2)原则上各系不得提前开展顶岗实习(毕业实习),如确需提前安排,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分管教学的校区领导批准。提前组织顶岗实习(毕业实习)最多只能提早一个月,同时已利用课外时间完成了主要课程的教学任务,并完成各课程学期考核工作。2.实习资格审查(1)三年制大专学生凡必修课和限选课未能全部取得学分者,不得参加顶岗实习(毕业实习),必须通过重修或补考,取得所欠学分后,方可参加顶岗实习(毕业实习)。(2)五年制高职学生凡累计有12学分(或三门课程学分,体育课除外)及以上未取得
3、者不得参加顶岗实习(毕业实习),必须转入下一年级学习。3.实习单位落实(1)学生实习单位由所在系负责联系并确定。学校其它部门、单位和个人也应积极协助各系联系实习单位。学生个人联系实习单位需填写自行联系顶岗实习(毕业实习)单位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系部审批。(2)各系应在顶岗实习(毕业实习)开始前的一学期内,做好学生实习单位的联系工作,包括选择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兼职教师的聘用等。4.制定实习计划、指导书和巡视安排(1)选派实习指导教师,明确实习指导内容和要求。(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编制实训(实习)教学计划。原则上不同企业的不同岗位,其实训(实习)教学计划应有所区别。其
4、中,三年制大专应同时布置毕业设计(论文、作品)工作。(3)根据实习计划编制学生使用的实训(实习)指导书,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实习进程、实习学生名单、实习指导教师名单、实习指导教师巡视日程、实习要求、实习考核等。(4)编制顶岗实习安排表报校区教务部。三、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的过程管理1.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由各系组织实施,具体由实习指导教师负责管理。校区教务部门、招就部门、学工部门依据自身的职责负责检查和指导。2.顶岗实习(毕业实习)开始前,各系应召开学生实习动员大会,对顶岗实习的任务、纪律、安全、成绩考核等提出明确要求。组织学生与学校签订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管理协议,下发实习鉴定表。同时组
5、织学生填写好毕业生登记表有关项目,五年制高职学生还应完成离校会签的相关手续。3.实习指导教师在学生外出实习前需掌握学生的联系方式(手机、家庭电话、QQ等),并按实习单位或区域组建实习小组,明确2名负责学生和日常联系汇报方式。4.指导教师原则上每个实习点每月至少巡视一次,并按要求填写顶岗实习巡视记录表和实践性教学记录本,了解、考核学生实习情况和表现,负责安排兼职教师的教学内容,并对其开展工作指导和考核。学期提交顶岗实习巡视总结。巡视期间教师工作量按规定计算。5.聘用的兼职教师应填写实践性教学记录本。学生需填写实习日记,学期需提交实习报告,主要内容为实习岗位、实习过程、实习内容、主要收获(即专业技
6、能水平、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6.学生实习成绩考核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方法见第五条规定。指导教师应及时填写学生成绩记录表,报送学生的学期考核成绩。7.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管理资料应及时上交系部保存,具体要求见第六条规定。四、学生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纪律1.学生顶岗实习(毕业实习)前必须按照所在系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手续,包括签订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管理协议、如实登记联系方式、领取实习指导材料、明确实习任务和要求、完成离校手续等。2.实习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实习单位报到,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学生参加实习后,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纪者,学校和实习单
7、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3.实习学生应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谨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要热爱岗位、踏实工作、虚心求教、钻研业务。4.学生在实习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财物安全;下班后要及时回宿舍,不准在外游荡、过夜。自觉维护社会秩序,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实习其间学生如需请假,必须提前三天向实习单位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离岗。5.未经学校同意,学生不得擅自中断实习或调换实习单位,否则实习成绩以零分计算,以后将不再安排实习。6.实习过程中应主动接受实习指导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定期参加实习小组的活动。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主动通知指导教师。学生应在规定的返校
8、日回校,并参加学校的有关活动。7.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须在实习期间主动联系所在系报名参加重修考试。8.学生应按时按要求填写实习日记,学期末按要求做好实习报告。学期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在实习鉴定表上填写鉴定并盖章。学期结束时,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应上交实习指导教师。五、实习成绩考核1.顶岗实习(毕业实习)成绩考核以学期为单位。2.学生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核成绩组成,各占50%。其中平时成绩由学生实习表现、学生实习日记和实习指导教师巡视检查情况等综合评定;考核成绩以学生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为依据。各项目具体比例由各系在实训(实习)教学计划和实训(实习)指导书中明确。“学生实习表现”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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