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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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开发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一期村民搬迁工作动员大会在竹行街道召开,这标志着开发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开发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于2012年7月31日经省厅批准实施,工程区总面积1018.5957公顷,计划复垦工程区内村庄及建制镇用地272.102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58.9827公顷,其中搬迁工作主要集中在竹行街道5个行政村。整个建设工程分3期建设,项目区一期涉及竹行街道大安村14个村民小组、竹东村6个村民小组,工程区面积253.33公顷,涉及村民817户,建筑面积.21平方米,企业、工副业388家,建筑面积38008.3平方米,计划分2个批次于今年6月前完成全部搬迁和
2、土地整理工作。招标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对竹行街道万顷良田第一期第一批动迁项目确定拆迁实施队伍进行招标。为确定评估及拆迁实施单位,保障动迁业务质量,确保动迁工作圆满完成,现就招标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拆迁工程概况 1 、本项目涉及 大安村1-14组、竹东村13-15、22-24组,共计20个村民小组的住宅房屋及其附属物、并含1000平方米以下的非居房屋。 2 、本项目共分9个标段,共需招标确定9个有资质的拆迁实施单位和9个评估机构,9个拆迁实施单位的具体标段抽签确定。实施时间初定于2013年2底开始实施,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3 、拆迁实施单位服务费为技术交底的2.4 %,评估单位服务
3、费为技术交底的1.0%。实施标段范围内房屋全部拆除,并能按规定期限上交资料的,经业主单位审核,实施单位和评估机构、业主代理单位可以预付完成拆迁量的60%的服务费,项目审计结算后结清。 4 、招标人委托区国土房产交易服务中心代理业主事务。 二、投标、评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10日10点前 。 投标地点:开发区国土房产交易服务中心101室 投标联系人及电话:黄卫忠 评标时间:2013年1月11日上午 评标地点:区投资服务中心大楼招投标管理中心619室, 2013年1月11日上午 9:30投标单位的代表参加评标会议、履行抽签等程序,上午公布评标结果。 三、投标要求 (一)投标
4、单位的资格要求 1 、拆迁实施单位需具有房屋拆迁资质和入区资格,持开发区上岗证的拆迁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有持证的项目经理任本项目负责人) 2 、评估机构需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质和入区资格,持开发区上岗证人员不少于4人。 3 、投标单位须在开发区设立固定办公地点。 4 、中标拆迁实施单位愿意支持开发区慈善事业,捐款时注明定向用于我区拆迁中的困难户。本次中标拆迁实施单位捐款不少于壹万元,评估机构不少于叁仟元。 5 、预交费用 投标的拆迁实施单位凭预缴15万元转账支票作为投标保证金参加招标会,在交易服务中心押金累计达150万的可免交保证金(需提交证明,未提供视为不足150万)。评估机构保证金3万元,
5、评估机构保证金满30万元的可免交。未中标的单位于招标会结束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实施该项目的质量、工期和安全保证金,待拆迁项目(标段)审计结束,审计安置结束确定无问题的,保证金如数退还。投标单位中标后未按本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时签订合同,拆迁人或代理人有权处置投标保证金。 投标的拆迁实施单位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预缴区财政旧房残值5万元,本项目房屋拆除须机械化拆除(门窗拆除除外),房屋拆除至地面平,建筑垃圾不能外运的,应在现场集中堆放,残值按平房3.5元/平方米、楼房7.5元/平方米收取;同时愿意集中人员集中伙食集中管理并按规定向街道食堂交纳的搭伙费(搭伙费数额由街道核定)。
6、6 、本次招标主要面向2012年度竹行街道有扫尾实绩的拆迁实施单位,同时兼顾新开、中兴街道、农场扫尾实绩突出的拆迁实施单位 7 、下列情形的不在本次招标范围:无开发区入区资格的拆迁实施单位和评估机构,被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否决或在整改期内的拆迁实施单位和评估机构;经查实,因实施单位原因未及时发放拆迁补偿款造成集体上访或恶性上访的;没有严格执行拆房安全自查自纠“三日一报”的;前期招投标中,未按招标书约定支持开发区慈善事业的单位(投标时需附前期捐款发票复印件)。 (二)标书的内容和要求 1 、拆迁实施单位标书的内容应包括: (1)投标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7、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以往实施的拆迁工程的业绩(包括拆迁效率、拆迁质量和拆迁安全情况等); (4)拆迁方案:拆迁人员配备及安排一览表(所配备人员在本项目完成前不得参与其它拆迁项目)、推进措施、工期内不能完成的处置办法、确保业务质量的措施、廉政监管措施、拆迁安全保障措施; (5)如不能按“关于拆迁工作中若干操作环节时间节点的承诺书”执行,每延迟一例(以一户或一家企业、工副业为一例)愿意承担的罚款数额。 (6)在开发区办公地点证明。 2 、评估机构内容 (1)愿意参加本项目评估的申请书。 (2)参与实施的人员及项目经理名单 3 、标书必须全部用A4纸电脑打印并装订成册,封装后于骑缝处
8、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 4 、标书分正副本各一份,分别封装。 5 、“承诺书”作为标书的附件,需完整填写并加盖骑缝章。 四、评标办法 (一)拆迁实施单位的确定,所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拆迁实施单位入围后抽签决定9个拆迁实施单位,入围评定规定如下: 1 、在竹行承接3个(含3个)以上项目的拆迁公司,按在集中推进期结束后剩余户数最少的4家拆迁公司可入围(户数相同的,按标段数多的进入,如标段数也相同的则由抽签决定); 2 、根据 2012年11月16日竹行扫尾会议公开公布的精神, 2012年11月16日到投标截止日,在指定的竹行扫尾名单中各拆迁公司的特别重点、重点、普通户全部完成的拆迁公司入围,或在
9、竹行2012年6月份到投标截止日完成竹行扫尾户占该公司在竹行总遗留户的比例高的拆迁公司按排名入围。本条两部分按共选7家拆迁公司入围,先第一部分,然后按成绩排名选取(排名第七名比例相同的公司先抽签定一家入围); 3 、2012年8月份实施的竹行街道竹行村部分整组申请房屋置换低价位商品房项目在公告期内全部完成的标段,按街道公布的规则直接入围; 4 、为鼓励中心区域、农场扫尾队伍的积极性,截止投标之日,2012年度集中扫尾(不含已使用过的扫尾户)以农场、新开、中兴街道现场拆迁指挥部根据扫尾成绩各推荐一家扫尾成绩最好的实施队伍(不含小海街道)共3家拆迁公司作为入围队伍,(本条特别规定,拆迁实施单位须在
10、1月8号前主动向上述街道、场现场指挥部申报,由街道、场现场指挥部在9号上午九点半前报拆迁科,扫尾成绩须附明细)。 注:以上所称的“完成”竹行街道以协议已签订为完成,上报时须由工作组组长确认(虚报成绩的单位,一经查出取消两次投标资格);其他新开、中兴街道、农场范围的“完成”标准均以房屋拆为标准。 所有符合上述入围条件的拆迁实施队伍合并一起抽签,一个拆迁实施队伍只有一次抽签资格,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也不重复抽签。 (二)评估机构的评标规定 由评委票决评出评估机构,作为实施人选择的评估机构; 五、废标确定与处理(特别提醒:请认真阅读) 拆迁实施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 、未提供预缴相关
11、款项支票的; 2 、骑缝处未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3 、“承诺书”没有填写或未加盖公章的;人员名单没有提供或没有加盖公章的; 4 、投标文书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5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的代理人未准时参加评标会议或未参加抽签的; 7 、未按本招标书要求投标的。 六、本招标书解释权归招标人,参加评标会议及抽签人员不遵守会场纪律的,取消该公司2013年招投标资格。 招标发布单位: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 二 一三 年一月五日 承 诺 书 开发区总公司: 我公司自愿报名参加 项目竞标,如在该项目竞标中中标,愿承诺如下: 1
12、、执行开发区拆迁领导小组批准的本拆迁项目的工作组织方案、实施方案,服从项目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及总公司代理人的指挥、监督。 2 、同意开发区总公司的委托拆迁合同文本内容,履行与开发区总公司签订的委托拆迁协议的义务与责任。 3 、愿意将本公司其他项目的保证金用作本项目保证金或向总公司代理人交纳保证金人民币 15 万元。 4 、 委派 同志为项目经理,同时委派该同志作为现场负责人。 5 、凡发现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总公司或总公司代理人有权对承诺人每次扣 0.5 万元保证金。 按要求配备拆迁人员 名以上(附参加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号)。拆迁人员都代表本公司执业,其行为的后果由本公司承担。拆迁人员在本项
13、目完成前,不参与其他项目拆迁; 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拆迁人员按总公司或代理人的要求按时工作,准时参加各种会议; 执行开发区现行拆迁政策、规定和程序,无 弄虚作假、先斩后奏、 签订空白协议 等违法违约行为。所签协议总额及其他承诺在总公司或代理人的书面技术交底范围内作出。凡超越范围或权限作出的补偿或承诺,由承诺人自行承担。如承诺人不自行承担,费用由总公司或代理人在保证金或服务费中如数扣除; 签订的所有补偿安置协议(含补充协议),须在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上报总公司代理人归档。凡报送不全的或未报送的,其补偿费用由承诺人承担。另外,按时报送各种报告、汇总表、审批表等资料; 不发生违法违纪和不文明行为; 本标段
14、(包括拆房队)在拆迁全过程中,无安全责任事故; 执行项目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及总公司或代理人的决定和要求; 不接受拆迁户提供的虚假资料,不向项目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及其他工作人员瞒报、谎报、虚报情况,不提供虚假资料; 如在与拆迁户及周边群众矛盾、扫尾工作、遗留问题的处理等方面达不到总公司或代理人的要求,总公司或代理人有权扣除拆迁公司 10 万元以内的保证金; 认真执行“十公开一监督”有关规定。 4 、承诺人在交纳保证金的同时,向开发区财政局预交旧房残值 5 万元。在圆满完成所有拆迁任务的前提下,旧房残值按拆除的房屋面积(含企业、工副业用房补偿面积),按平房 3.5 元/m2 、楼房 7.5 元
15、/m2 结算。 5 、承诺人愿意接受下列奖惩条款: 未在拆迁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拆迁任务, 每逾期一天罚款人民币100元/户;超过半年未完成的,总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从承诺人的保证金中按每剩余户1户扣除人民币2万元以执行罚款。该罚款用于其它拆迁实施单位帮助扫尾的奖励。 6 、 承诺人在开发区设立固定办公地点,设备、通讯、交通、住宿、就餐等问题由本单位自行解决。 7 、 承诺人愿意接受拆迁服务费为技术交底的 % , 8 、项目审计完毕后,承诺人接受总公司或代理人确认的扣款金额,领回多余的保证金。 9 、如本公司中标,此承诺书作为拆迁、评估委托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单位: 公司(章)
16、法定代表人(签字): 评估单位投标申请书 (保证金未满30万) 开发区国土房产交易中心: 我单位认真阅读了 工程拆迁项目的招标书,愿意按该招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执行,预缴保证金3万元。我公司派 名评估人员(名单附后)参与该项目的拆迁评估,其中 为项目经理,现申请参加该项目拆迁评估的招投标。 特此申请。 申请(承诺)单位: 二一二年 月 日 竹行街道万顷良田第一期第二批动迁项目确定拆迁实施队伍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对竹行街道万顷良田第一期第二批动迁项目确定拆迁实施队伍进行招标。(来自中国招标网)为确定评估及拆迁实施单位,保障动迁业务质量,确保动迁工作圆满完成,现就邀请招标的
17、有关事项说明如下:(选自中国招标网) 一、拆迁工程概况 1、本项目涉及大安村15、17-24、(31-40及44组)部分、竹东村16-20、25组,共计26个村民小组的住宅房屋及其附属物和部分非居房屋。 2、本项目共分9个标段,共需招标确定9个有资质的实施单位和9个评估机构。9个拆迁实施单位的具体标段抽签确定,抽签确定的标段中含1000平方米以下的非居房屋,1000平方米以上的非居房屋由街道另行确定。实施时间初定于2013年4月上旬开始实施,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3、拆迁实施单位服务费为技术交底的2.4 %,评估单位服务费为技术交底的1.0%。实施标段范围内房屋全部拆除,并能按规定期限上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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