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能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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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关于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之 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修订稿)(修订稿)签署日期:二二二年三三月 1 目录目录 目录.1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5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5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7 释义.8 一、普通名词释义.8 二、专业名词释义.9 重大事项提示.11 一、本次交易的主要方案.11 二、交易标的评估及作价情况.13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13 四、
2、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15 五、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情况.19 六、业绩承诺与业绩补偿安排.22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9 八、本次交易的决策及报批程序.31 九、本次重组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32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意见.40 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40 十二、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41 十三、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44 十四、其他事项.44 重大风险提示.45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45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47 三、其他风险.48 第一节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50
3、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50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及报批程序.51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方案.52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54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55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55 七、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55 八、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56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59 一、上市公司概况.59 二、公司历史沿革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59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70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71 2 五、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71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71 七、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72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4、人员最近三年合法合规情况.74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76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76 二、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方.80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81 四、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81 五、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82 六、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82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83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83 二、标的公司股东情况及产权控制关系.92 三、标的公司下属子公司.93 四、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94 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113 六、重大诉讼、仲裁与合法合规情况.120 七、
5、标的公司员工情况.121 八、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情况.123 九、标的公司技术研发情况.125 十、交易标的为企业股权的说明.127 十一、最近三年股权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与本次交易评估作价的差异及其他相关说明.128 十二、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131 十三、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134 第五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135 一、交易标的评估基本情况.135 二、评估假设.136 三、收益法评估情况.138 四、市场法评估情况.156 五、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167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
6、评估事项的意见.172 第六节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情况.174 一、发行股票类型.174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174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174 四、发行股份数量.175 五、对价支付方式.176 六、上市地点.176 七、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176 八、过渡期间损益归属安排.177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178 十、决议有效期.178 3 第七节 募集配套资金情况.179 一、发行股票类型.179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179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179 四、发行股份数量.180 五、上市地点.181 六、本次发行股份锁
7、定期.181 七、募集资金用途.181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200 九、决议有效期.200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201 一、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201 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212 三、与长虹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16 四、与长虹能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21 第九节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28 一、基本假设.228 二、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228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237 四、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平合
8、理性的核查.238 五、本次交易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定价,对所选取的评估方法的适当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预期收益的可实现性的核查意见.239 六、结合上市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分析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241 七、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治理机制进行全面分析.243 八、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发表明确意见.247 九
9、、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并依据核查确认的相关事实发表明确意见。涉及关联交易的,还应当充分分析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本次交易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248 十、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补偿协议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补偿安排的可行性、合理性发表意见(如有).248 十一、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标的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0 号,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标的资产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对标的资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249 十
10、二、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财务顾问应对本次重组是否涉及私募投资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49 十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合规性的讨论与分析.249 十四、根据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财务顾问应对公司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 4 主体的承诺事项,是否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等发表核查意见.250 十五、本次交易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的情况.253 十六、关于业绩承诺方质押对价股份事项的核查.254 十七、上市
11、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情况.256 十八、属于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豁免/快速通道产业的核查.259 十九、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认购募集配套资金巩固控制权的核查的核查.260 二十、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价格调整方案设定是否符合要求的核查.261 二十一、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就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其他主管部门批复的情况,包括本次交易涉及哪些部门批复、是否为前置审批、批复进度、不确定性风险,以及无法获取相关批复对本次交易的影响等事项发表核查意见.262 第十节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264 第十一节 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及内部审核意见.266
12、 一、内核程序.266 二、内核意见.266 5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承诺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受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能源”)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长虹能源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
13、产重组(以下简称 准则第 56号)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试行)(以下简称重组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以下简称 重组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规范的相关要求,以及长虹能源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长虹能源及交易对方提供的有关资料、长虹能源董事会编制的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14、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查,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就本次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向长虹能源全体股东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做出如下声明与承诺: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 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向本独立财务顾问 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各方保证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
15、合法性、真实 6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 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上提 出的,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3、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之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就长虹能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仅对已核实的事项向长虹能源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核查意见。4、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已经提交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内核机
16、构审查,内核机构经审查后同意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5、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长虹能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定文件,报送相关监管机构,随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报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并上网公告。6、对于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 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本独立财务顾问主要依据有关政府 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说明及其他文件做出判断。7、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
17、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8、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长虹能源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长虹能源董事会发布的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公告文件全文。7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对长虹能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18、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核查意见,并作出以下承诺: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3、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有关本次发行股份
19、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专业意见已提交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5、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8 释义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具有如下含义:一、普通名词释义一、普通名词释义 上市公司/长虹能源/公司 指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重组报告书、报告书 指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草案)重组预案、预案 指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 指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长虹集团 指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四川长虹 指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众杰合伙 指 泰兴市众杰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长虹三杰/江苏三杰 指 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江苏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交易标的 指 本次购买的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 33.1731%股权 苏州三杰 指 长虹三杰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长虹杰创 指
21、 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长虹飞狮 指 浙江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原名浙江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之一 亿纬锂能 指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300014)鹏辉能源 指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438)蔚蓝锂芯 指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002245)天鹏电源 指 江苏天鹏电源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蔚蓝锂芯的全资子公司 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方/补偿义务人 指 杨清欣、赵学东、泰兴市众杰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业绩承诺期间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 与长虹集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指 长虹能源与长虹集团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22、认购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 购 买 资 产协议 指 长虹能源与杨清欣、赵学东、众杰合伙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与长虹能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指 长虹能源与长虹能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指 长虹能源与杨清欣、赵学东、众杰合伙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9 专项审核意见 指 业绩承诺期内,长虹三杰需聘请经长虹能源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长虹三杰当年度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核,并由该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
23、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持续监管办法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重组规则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试行)重组指引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 准则第 5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规则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 指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
24、荐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信 指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铭评估 指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最近两年一期 指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 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绵阳市国资委 指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名词释义二、专业名词释义 锂电池 指 一类电化学体系中含有锂(金属锂、锂合金和锂离子、锂聚合物)的最基本电化学单位、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电池,可分为锂金属电池、锂离子电池和锂
25、离子聚合物电池,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提到的“锂电池”均指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 指 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在充放电过程中,锂离子在两个电极之间往返嵌入和脱嵌:充电时,锂离子从正极脱嵌,经过电解质嵌入负极,负极处于富锂状态;放电时则相反。动力电池 指 为新能源汽车、电动工具等电动装置提供电能的化学电源。常用的动力电池包括铅酸电池、锂离子电池等。其中新能源汽车用电池通常称为动力电池,电动工具等电动装置用的电池通常被称为小动力电池。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提及的动力电池若无特别说明均指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材料 指 化学电池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负极材料 指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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