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数控: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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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二社区安托山高科技工业园 17号厂房一层、二层、三层、四层, 2号厂房一层、二层,14号厂房一层、二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
2、二期)北座)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
3、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概览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
4、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4,2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老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76.56 元 发行日期 2022 年 2 月 16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42,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2 年 2 月 22 日 重大事项提示 一、重要承诺事项 本次发行相关责任方作出的重要承诺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附件附件四:发行人相关承诺事项”。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2021 年 3 月 1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三、大族激光分拆大族数控上市符合分拆规定的各项规定 本次分拆符合分拆规定对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在境内上市的相关要求,具备可行性,具体如下: (一) 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 3 年 大族激光于 2004 年在深交所上市,距今已满 3 年,符合“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 3 年”的要求。 (二) 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 3 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
6、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6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根据大族激光披露的年度报告,大族激光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分别为 14.54 亿元、4.62 亿元和 6.75 亿元,符合“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规定。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大族激光扣除按权益享有的大族数控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累计为 18.38 亿元,不低于 6 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7、2018 年度 合计 一、大族激光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合计 1、净利润 97,892.47 64,221.95 171,862.86 333,977.28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67,497.40 46,228.12 145,419.86 259,145.38 二、大族数控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净利润 30,359.46 22,797.46 37,279.31 90,436.23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29,662.76 20,607.52 27,221.87 77,492.16 三、享有大族数控的权益比例 权益比例 94
8、.145% 99.10% 99.10% - 四、按权益享有大族数控净利润 1、净利润 28,581.91 22,592.28 36,943.80 88,118.00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27,926.01 20,422.06 26,976.87 75,324.94 五、扣除按权益享有的大族数控的净利润 1、净利润 69,310.56 41,629.67 134,919.06 245,859.28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39,571.40 25,806.06 118,442.99 183,820.44 最近 3 年大族激光扣除按权益享有大族数控的净利润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9、润累计之和(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183,820.44 (三) 上市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上市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 根据大族数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大族数控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0,359.46 万元,大族激光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大族数控的净利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重为 29.20%;大族数控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10、有者的净利润为 29,662.76 万元,大族激光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大族数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重为 41.37%,均未超过 50%,符合分拆规定要求。大族数控 2020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82,883.37 万元,大族激光 2020 年末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大族数控净资产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 17.66%,未超过 30%,符合分拆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大族激光 97,
11、892.47 67,497.40 974,698.55 大族数控 30,359.46 29,662.76 182,883.37 享有大族数控权益比例 94.145% 94.145% 94.145% 按权益享有大族数控净利润或净资产 28,581.91 27,926.01 172,175.55 占比 29.20% 41.37% 17.66% (四) 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12 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
12、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大族激光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大族激光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大族激光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12 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容诚针对大族激光 2020 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容诚审字2021518Z0237 号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
13、要业务和资产,但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净资产 10%的除外;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 大族激光不存在使用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作为大族数控的主要业务和资产的情形。 大族激光不存在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作为大族数控的主要业务和资产的情形。 大族数控的主营业务为 PCB 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属于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公司。 (六)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14、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 10%;上市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 3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大族数控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姓名 关联关系 持有股份数 (万股) 持股比例(%) 大族激光 大族数控控股股东 35,586.81 94.145 大族控股 大族激光董事长兼总经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高云峰先生控制的企业,大族激光控股股东 323.19 0.855 族鑫聚贤 大族激光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中包含大族激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857.1
15、2 2.268 族芯聚贤 大族数控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中包含大族数控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665.25 1.760 杨朝辉 大族数控董事长、总经理 258.62 0.684 张建群 大族激光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大族数控董事 28.42 0.075 周辉强 大族激光董事、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大族数控董事 28.42 0.075 杜永刚 大族激光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大族数控董事 17.46 0.046 胡志雄 大族数控监事 23.75 0.063 何军伟 大族数控原监事 10.95 0.029 合计 - 37,800.00 100.000 综上,大族激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
16、大族数控的股权,合计未超过大族数控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 10%;大族数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大族数控的股权,合计未超过大族数控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 30%。(七)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并说明:本次分拆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且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1、 本次分拆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 大族激光(除大族数控及其控股子公司)是一家提供激光、机器人及自动化技术在智能制造领域的系统解决方案的高端装
17、备制造企业,业务包括研发、生产和销售激光标记、激光切割、激光焊接设备、机器人、自动化设备及为上述业务配套的系统解决方案。大族数控的主营业务为 PCB 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分拆后,大族激光(除大族数控及其控股子公司)将继续专注发展除大族数控主营业务之外的业务,并进一步增强大族激光独立性。 2、 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 (1)同业竞争 大族激光(除大族数控及其控股子公司)是一家提供激光、机器人及自动化技术在智能制造领域的系统解决方案的高端装备制造企业,业务包括研发、生产和销售激光标记、激光切割、激光焊接设备、机器人
18、、自动化设备及为上述业务配套的系统解决方案。大族激光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显示面板、动力电池、机械五金、汽车船舶、航天航空、轨道交通、厨具电气等领域的金属或非金属加工。 大族数控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大族激光唯一的 PCB 业务平台,主要从事 PCB 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大族激光其他业务板块之间保持高度的业务独立性。大族激光与大族数控之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本次分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同业竞争的要求。 为避免本次分拆后的同业竞争情形,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大族数控控股股东大族激光、大族激光控股股东大族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高云峰先生分别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详见
19、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附件附件四:发行人相关承诺事项(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综上,本次分拆后,大族激光与大族数控之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大族数控分拆上市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同业竞争的要求。 (2)关联交易 本次分拆大族数控上市后,大族激光仍将保持对大族数控的控制权,大族数控仍为大族激光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大族激光的关联交易情况不会因本次分拆大族数控上市而发生变化。 对于大族数控,本次分拆上市后,大族激光仍为大族数控的控股股东,大族数控和大族激光发生的关联交易仍将计入大族数控每年关联交易发生额。大族数控与大族激光的关联交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
20、与独立性九、关联方与关联交易情况”。该等关联交易系出于实际经营需要,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情形。 本次分拆后,大族激光发生关联交易将保证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公允性,并保持大族激光的独立性,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大族激光利益。本次分拆后,大族数控发生关联交易将保证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公允性,并保持大族数控的独立性,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大族数控利益。 为减少和规范本次分拆后的关联交易情形,大族数控及其控股股东大族激光、大族激光控股股东大族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高云峰先生分别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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