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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一、 单位概况(一)机构组成按照中共米易县委 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米易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米易县我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米委发201010 号),于 2011 年设立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二)机构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2、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制定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提出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监督实施;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就业服务工作,指导高校毕业生创业。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我县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定应
3、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按照足额发放。6、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支付、保障和调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及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8、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统筹指导自主择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录用、考核奖惩、申诉控告、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等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进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11、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劳动者权益保护政策,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实施劳动
5、保险监察,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件12、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13、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 人员概况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机关有财政供养 35 人,其中在职人员 19 人(包括机关工勤人员 2 人),退休人员 16 名;人社局 2017 年调入增加 4 人,人社局 2017 年减少 4 人,其中退休 1 人,调出3 人。2、劳动保障监察大队1、监察大队属参公单位,有编制 5 名,但实有工作人员 3
6、 人(都是在职人员)。2017 年无人员变动。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争议仲裁院属事业单位,有编制 5 名,但实有工作人员 4 人(都是在职人员),2017 年调进 1 人,调出1 人。4、人事考试中心、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培训中心人事考试中心、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培训中心属事业单位,有编制 3 名,但工资在人社局实际发放的有 6 人(包括挂编在人社局的交流中心人员 3 人),均是在职人员。2017 年调入 1 人(挂编在人社局的交流中心),调出2 人,公招 2 人。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一)部门财政资金的收入情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 年财政拨款收入 623.63万元,其中一般公
7、共服务支出拨款 53.2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8.3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拨款 32.06 万元。(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 年财政拨款支出610.76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76.3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44.0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78.03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12.36,(项目支出 135.49 万元)。2017 年年终结转 12.88 万元。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一)预算编制情况2017 年初,严格按照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米易县 2017 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和口径等预算编制的法律、法规,以 20
8、16 年 12 月31 日为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准期。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采取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编制的方法,结合我局实际和工作计划,认真开展我局的预算编制工作,人员经费预算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股审核过的工资进行编制,切实做到数据完整和准确无误。对项目资金的预算,提出具体的项目、目标和实施计划,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和评审,细化项目支出内容,提供准确的项目支撑依据,切实做到项目资金编制的合理化、人性化,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整、准确的报送到县级财政部门,为全县预算编制工作的按时完成打下基础。(二)执行管理情况在资金的执行上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9、坚持“反对浪费,节约开支”的原则,专款专用,不拖欠,不挪用。在收到财政对口股室下达的各类指标后,按照资金的用途,在把好审核关的基础上,按时按量拨付各项款项。其余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资金全部按要求按规定给予支付,特别是在三公经费方面加强管理,不该报销的一律不给予报销,严格把支出控制在年初的预算指标内,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十项规定”和财务相关规定执行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我局工作的日常正常运转,确保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三)决算编制情况2017 年 12 月 28 日在县财政局召开 2017 年部门决算会议后,我局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按照“真实、准确、及时、全面”八
10、字方针的要求,认真办好 2017 年财政决算工作。并在规定日期 2018 年 1 月 17 日前完成了决算编报工作。做到账表相符、表表相符,无隐瞒、漏报,无虚列支出和随意结转而造成决算不实现象,充分保证了决算数据质量。(四)支出绩效情况2017 年以来,我局坚持服务大局、增进民生福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稳步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不断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切实做好人事人才工作,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持续强基础、抓提升,筑牢民生底线,防范化解风险,努力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如下:1、就业创
11、业工作稳步推进截至 11 月底,城镇新增就业 1654 人,完成目标任务1600 人的 103.38%;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 241 人,完成目标任务 200 人的 120.50%;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123 人,完成目标任务 100 人的 123%;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 631 人,完成目标任务 550 人的 110.47%;创业能力培训 330 人,完成目标任务 300 人的 110%;高校毕业生创业 44 人,完成目标任务 45 人的 97.78%,年底预计完成 45 人,补贴资金应补尽补;品牌培训 220 人,完成目标任务 220 人的 100%,发放培训补贴 24.8 万元;基层平台建成
12、率 100%,完成标准化率 80%的目标,失业金申领等业务均下延到社区、村服务站办理;“9+3”学生初次就业率达 100%,对今年回米易户籍 178 名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动态管理,本年度高校毕业生 170 名实现就业,8 人投入就业准备中;前三季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24725 元,增 8.2%;城镇登记失业率3.59%,全县就业形势总体基本稳定。(1)抓实就业精准扶贫工作。一是抓实精准识别。精准识别全县劳动能力的 3533 户 8319 人贫困底数,按月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基础数据、就业培训、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5 个名单”进行调查统计和动态更新。二是突出技能培训。通过“培训
13、报名会+招聘会”方式满足用工单位需求,通过入户调查培训意愿和就业意向满足贫困劳动力需求,通过送培训进村方式满足“四好村创建”产业发展需求,举办了多期培训班共培训 283 人,实现转移就业 608 人。三是抓好转移就业。转移贫困劳动力 1800余人次、增加务工收入 4320 余万元;培训贫困劳动力 649人次,其中技能培训 425 人、创业培训 193 人;促进 87 名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 265 个、安置贫困劳动力 253 人、补贴资金 71.85 万元。四是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在 25 个贫困村开发了 265 个农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265 名建档立卡贫困家
14、庭劳动者。五是强化示范带动。积极打造就业扶贫示范村 2 个,在新山乡新山村建成就业扶贫示范村,在草场乡仙山村启动了返乡创业示范村建设,建设就业扶贫基地 5 个。(2)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建设 12 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可提供 24 类 200 个岗位,已吸纳 24 名高校毕业生见习,7 名高校毕业生已与见习基地签订劳动合同,促进 44 名高校毕业生创业,发放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 26万元;做好下岗职工就业援助和失业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等群体的就业帮扶;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上半年共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3.15 万人,实现收入
15、2.57 亿元。(3)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采用 PPP 模式,建成了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可容纳 60 个以上返乡人员和大学生创业、40 个以上团队入驻孵化,带动就业 1000 人以上,已入驻大学生创业团队和实体 36 个,带动就业 500 人,创造产值 6000 万元,共开展创业培训 10 期 2000 人、创业路演 3次、创业讲座 6 场。(4)强化就业形势研判。按季度开展就业形势分析,提出就业预警和意见建议。在 5 个乡镇 10 个行政村建立劳动力转移就业状况监测点,在 4 个社区开展失业预警监测,动态监测 36 个企业岗位变动情况,将 58 家企业用工情况、2 家职介所的供求状况纳入统计
16、用工信息统计,实名制动态跟踪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定期统计分析创业带动就业情况和失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变动情况。2、社会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城镇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 18902 人、13270 人、45390 人、14378人、14414 人,完成目标任务的比例分别为210.02%、94.79%、103.16%、123.95%,120.12%(其中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目标任务由原来的 14000 人调整为 11000人,现完成目标任务的比例为 120.64%);养老、失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征收分别为 18470万元、553.43 万元、5
17、947.13 万元、1226.9 万元、204.5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比例分别为103.50%、70.77%、98.79%、100.90%、93.83%(其中失业保险基金征收目标任务由原来的 782 万元调整为 580 万元,现完成目标任务的比例为 95.42%),年底预计完成比例分别为 106.36%、104.09%、116.44%、114.15%、111.8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97456 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3.13%,参保缴费人数 52674 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4.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 175023 人,参合率为99.76%,完成了参合率 99%以上的目标任务。(1)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参保单位达 152 个,在职参保5112 人,退休领待 2087 人。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出台了米易县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完成了新农合机构与人员的整体划转工作。加强对医药服务机构的协议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全县定点医疗机构新增 2 家、共 14 家,定点零售药店新增 5 家、共 64 家。(2)持续强势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组织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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