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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托付人进行托付的居间合同十篇_居间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托付方):_ 乙方(代理方):_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依据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托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托付,负责就_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推举给甲方,向甲方供应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分包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 1.2居间胜利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与总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即视为全部完成居间服务托付事项。甲方未签定分包合同,取得实质性施工权,均视为托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必需向甲方供应有
2、关该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主要信息,并供应相关的业务询问服务,开展对业主方和总承包方进行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包权。 2.2乙方承诺向甲方供应的关于该工程项目重要信息的真实牢靠,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进场进行实质性施工。否则,视为乙方供应信息不真实,居间服务不胜利,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间酬劳。 2.3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恳义务,帮助甲方做好各项项目争取的前期系列工作。为甲方协调争取并达成施工合同后,乙方仍有义务帮助甲方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供应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要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定合同前系列需要的手续
3、预备。 3.2假如居间胜利,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的分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假如居间胜利,则甲方应按本合同商定,向乙方上述所列的四位居间人分别根据本合同商定支付居间酬劳。 四、居间酬劳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胜利,托付人应当按按商定支付酬劳的规定,甲方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并顺当的按施工分包合同商定的时间、商定的内容开工后,收到工程预付款时本合同马上生效,反之则无效自动终止该合同。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需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 4.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造价(剔除建设单位直供材料价
4、格,指定材料价格及指定专业分包造价)金额%(税后)作为酬金。甲方应无条件地根据事 先商定的服务费标准,即项目签定的合同工程量万元的%计万元(税后),作为中介人的服务酬劳。工程结算造价确认后,若有明显差异,最终一期居间服务酬劳支付时进行相应调整。多还少补。 4.2本合同签字生效成立后,甲方在与业主方或总包方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后,在 第一次业主支付工程预付款同时交割50%居间服务费,计万元;工程进行到根据合同工期一半时间即开工令签发开头计算为 其次次兑付日,兑付 其次笔25%的居间服务费,计万元;当工程完工验收后10天内兑现最终25%的居间服务费,计万元(按工程审结价进行调整后支付)。 4.3甲方根
5、据下列支付分流表金额安排,可以现金或者银行本票形式进行分别支付。居间服务费支付分流表: 五、特殊商定 5.1甲方取得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后,若恶意躲避或有意拖延支付,自愿接受下列处治,并放弃一切抗辩权利;居间人可凭此承诺书依法冻结甲方公司的银行帐户及资金,实行停止工程施工等措施;本承诺书自动转为甲方公司欠居间人服务费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居间人服务费并按该费用总额加收每天_滞纳金;按中介居间人服务费总额的二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担当。 5.2居间服务胜利完成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业主方、总包方与甲方发生实施
6、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担当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担当。 5.3本合同书为不行撤消、不行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义务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次服务所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都具有同等效力。 六、保密事项 6.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隐秘,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担当一切后果。 6.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猎取的甲方商业隐秘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后续居间酬劳。 七、合同终止
7、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假如_年_月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假如居间胜利,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吵,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项目合同签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当地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9.1本合同一式六份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个居间人一份,公证机关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 乙方:_ 身份证号:_ 身份证号:_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有托付人进行
8、托付的居间合同(篇二) 托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恳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全都,就乙方为甲方业务拓展而供应居间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居间合同的含义:依据合同法第424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托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供应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托付人支付酬劳的合同”。 二、 甲方同意乙方就甲方生产的led广告屏,为湖北省荆门市慧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世界花园 单一项目居间人。 三、 价格:乙方在供应居间服务时向客户的报价不得低于下表确定的结算价。 四、 居间酬劳: 1、 乙方享有居间酬劳的前提是甲方与
9、客户间已签订正式的购销合同。 2、 甲方与客户间的购销合同确定的销售价格超出甲方供应的结算价部分作为乙方的居间酬劳,超出结算价部分由乙方向甲方供应增值税发票,甲方必需据实支付给乙方。 3、 乙方按本条第2项确定的方式所猎取的居间酬劳不足该笔购销合同总价款10%或该笔购销合同是按结算价签订的,由甲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乙方居间酬劳。 五、 居间酬劳支付方式: 甲方依据购销合同收到客户支付的货款后,应在三日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居间酬劳支付给乙方。如客户分批支付货款(含预付款)的,则甲方应按相应的比例支付乙方居间酬劳,详细计算方式为:每次应付居间酬劳=(每次收到的货物价款应付居间酬劳总额)合同总
10、价款。 六、 甲方义务: 1、 帮助乙方进行公关及拓展业务,并供应必要的技术支持; 2、 在达成与客户的购销合同后,按付款条件准时支付乙方居间酬劳。 七、 乙方义务: 1、 乙方负责该单一项目信息跟踪; 2、 乙方负责客户的公关,但不管最终甲方与客户达成购销合同与否,乙方自行负责全部公关费用及开支; 3、 准时向甲方反馈项目信息及业务开展状况; 4、 乙方只负责供应居间服务并全力公关,购销合同由甲方与客户直接签订; 5、 乙方应保守甲方价格、技术等方面的商业隐秘; 八、 若乙方根据等于或高于甲方供应的上述结算价与客户达成购销意向后,甲方拒绝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的,视为乙方履行了居间义务,甲方应当
11、根据投标总额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居间酬劳。 九、 若甲方收取客户货款后,未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商定准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酬劳的,甲方除担当连续履行给付义务的责任外,另须根据应付居间酬劳总额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 甲方与客户达成购销合同后的一切售后服务、合同义务和相关合同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担当,乙方概不担当任何连带责任。 十一、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论甲方与客户通过任何方式签订的合同均视为乙方供应了居间服务,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商定支付乙方居间酬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全都,可解除本合同。 十二、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
12、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住宅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本合同传真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瑞拓江南自控有限公司 乙方:电 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传真: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有托付人进行托付的居间合同(篇三) 托付人:(个人写明姓名性别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居间人:(个人写明姓名性别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托付人与居间人就下列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也可以写为:托付人与居间人经过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13、): 第一条 托付事项 (写明托付事项的内容、范围等,例如,托付对方供应订约机会等状况) 其次条 时间范围(写明在什么期限内供应的媒介有效) 第三条 酬劳(写明居间酬劳的数额、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方式) 第四条 保密条款(写明需要保密的内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 托付人:(签章) 居间人:(签章) 年月日 (假如是法人单位,可附双方法人代表、电话、开户银行、户名、帐号等内容。) 说明 居间合同也称为中介合同。它是指当事人双方商定,一方为另一方供应成交机会或者充当订立合同的媒介,另一方支付相应
14、的酬劳的协议。在居间合同关系中,供应居间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另一方为托付人。订立居间合同应当留意的问题有: ()托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托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 ()居间人应当照实向托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托付人的托付事项。 ()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托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担当违约责任,并赔偿托付人的损失。居间人对所供应的信息、成交的机会负有保密的义务。 居 间 合 同 甲方(托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依据中华人
15、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托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托付,负责就*省*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供应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胜利”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托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供应信息,或为甲方供应的联络、帮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托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必需向甲方供应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
16、应材料品种及单价、弃渣运距等。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供应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牢靠。假如乙方供应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酬劳,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百万元。 3、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供应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需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托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酬劳,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患病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牢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供应信息不真实,根据本合同其次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
17、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恳义务。假如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酬劳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担当。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供应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假如居间胜利,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假如居间胜利,则甲方应按本合同商定,向乙方支付居间酬劳。假如未准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担当违约金。 四、居间酬劳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
18、程施工合同金额的*%。 2、居间胜利后,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元整;在正常施工的两个月内,应支付*;剩余施工合同金额从正常施工的第三个月开头,依据甲方每月取得的验工计价款,按*%的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内全部结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担当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托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托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担当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担当*差*等*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隐秘。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猎取的甲方商业隐秘而作出不利甲方的
19、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酬劳。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 元违约金;假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患病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假如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假如居间胜利,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托付事项进行转托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甲方:
20、(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样本 商务居间合同 甲方:_ 乙方:_ 兹为乙方推举下列甲方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双方同意签订本居间合约书,并共同遵照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 相关甲方产品_(以下简称产品) 其次条 服务区域和排他性 1乙方推举产品的区域为_地区。乙方若需增加区域,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本合约。 2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向其销售产品,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合约期限内不得推举、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除e
21、-saver节电装置以外的任何节电产品。 第三条 服务内容 1乙方推举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甲方视乙方要求帮助接触洽谈。 2甲方对乙方介绍之客户供应(1)售前产品解说、客户用电测量计算及产品导入方案规划。(2)产品安装、施工及保固(保固年限:产品节能主机_年,其它零件_年)。 3甲方向乙方供应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本合约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第四条 产品瑕疵 甲方交付之产品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对销售之客户负责,与乙方无涉。 第五条 付款 1甲方于买卖成立并交货安装验收完毕且收到全部货款后,三日内通知乙方清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七日内
22、按该笔货款总价(未含税)百分之_给乙方作为佣金。 2乙方居间活动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担当。 第六条 管辖法院和违约责任 1乙方中的两公司向甲方担当连带责任,其中任何一公司的违约均视为乙方两 公司的共同违约,甲方有权向其中的任何一家公司或两公司追偿。 2乙方履行本合约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约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隐秘。一旦乙方泄密,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_万元,另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本合约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甲乙双方如因本和约有关事项发生诉讼时,均同意以_市人民法院为一审管辖法院。 第七条 合约期限 1本合约有效期限自公元_年_月_日起至_年
23、_月_日止,为期一年。 2合约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均无终止合约书表示时,本合约自动生效一年,其后亦同。 3正常状况下,若任一方有特别缘由,欲提前终止本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约。 第八条 合约生效 1本合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约一式丙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 乙方:_ 地址:_地址:_ 电话:_电话:_ 代表人:_代表人:_ 盖章:_盖章:_ 日期:_日期:_ 有托付人进行托付的居间合同(篇四) 合同编号:_ 托付人:_(个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居间人:_ (个人写明姓名、性别、年
24、龄、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托付人与居间人就下列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也可以写为:托付人与居间人经过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托付事项_ (写明托付事项的内容、范围等,例如,托付对方供应订约机会等状况) 其次条 时间范围_ (写明在什么期限内供应的媒介有效) 第三条 酬劳_ (写明居间酬劳的数额、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方式) 第四条 保密条款_ (写明需要保密的内容) 第五条 违约责任_ 第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_份,当事人双方各执_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 托付人:_(签章) 居间人:_(签章) _年_月_日 (假如是法人单位,可以附双方法
25、定代表人、电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内容。) 有托付人进行托付的居间合同(篇五) 出售人(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邮编: 买受人(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邮编: 居间人(居间方): 备案证书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通信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经纪执业人: 联系方式: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买受人、出售人、居间人在“公平、自愿、公正”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针对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托付居间详细事项 出售人和售买人托付居间人促成订立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标的为 房产。 出售人托付的
26、详细事项,包括出售人托付居间人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机会或者订立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供应相应的服务。 买受人托付的详细事项,包括买受人托付居间人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供应相应的服务。 二、 居间人供应居间服务的详细内容 (一)接受买受人购房托付,并供应相关信息给买受人,另外还要陪其看房。 (二)负责查验出售人和买受人的资格,以及房地产产权信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 (三)负责将出售人的卖房目的,以及该存量房(二手房)的基本状况和相关事项精确的传达给买受人。 (四)接受出售人的售房托付,并为出售人尽快查找适合的买受人。 (五)为出售人和
27、买受人签订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供应相应的服务。 (六)为买受人询问银行抵押贷款等相关事项的详细操作方法。 (七)负责将买受人的买房目的等精确地传达给出售人。 (八)为出售人和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供应相应的服务。 (九)乐观协作出售人和买受人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居间服务时间的确定方式 居间人供应的居间服务应从接受出售人的托付时开头,至出售人和买受人签订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时结束。 四、出售人和买手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对有关的买卖内容进行确定。 (二)出售人和买受人在居间人没有促成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签订时,有权拒交支付佣金。 (三)出
28、售人和买受人有权在签订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之前向相关人员了解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 (四)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要求居间人解答有关税率、现实税种等问题。 (五)出售人和买受人不应泄露居间人供应的相关隐秘信息。 五、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向出售人和买受人报告订立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订立供应相应的服务。 (二)居间人应根据出售人和买受人的托付,将所知道的相关信息告知出售人和买受人。 (三)居间人负责将现行税种、税率等状况告知出售人和买受人。 (四)居间人在促成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订立时,有权要求让出售人和买受人支付相应
29、的佣金。假如出售人和买受人因故 订立该合同,并且不是居间人的过错,那么居间人有权要求出售人和买受人支付相应的酬劳。 (五)居间人应保持对相关事宜进行保密,而不得私自向他人泄露。 六、收取佣金的详细规定 居间人在出售人和买受人签订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时,应向买受人收取该存房量成交价的 %作为佣金,即 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向出售人收取该存量房成交价的%作为佣金,即 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另外,居间人向出售人和买受人合计收取的佣金应低于该存房量成交价的2.5%。 七、其他相关规定 居间人应出售人和买受人供应交易结算资金的专用存款账户,并根据相关规定商
30、定进行划转。其中,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 (一)出售人和买受人经协商打算使用居间人供应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二)出售人和买受人经协商打算进行自行结算,签订相应的交易结算自行划转声明,供相关机构备查。 八、违约责任 (一)居间人假如有意隐瞒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相关状况,并且是出售人和买受人利益遭到损害的,那么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解除该合同,居间人应退还全部佣金,并且担当相应责任。 (二)出售人和买受人应根据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中商定准时支付全额佣金。 九、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与其他文件发生冲突时的解决方法 出售人、买受人、居间人三方在该存量房(二
31、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假如存在不统一的状况,则应以该合同为依据。 十、合同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法 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附件共计 份,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法 在出售人和买受人履行该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过程中,假如发生了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假如出售人和买受人未能协商胜利,则可以按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该合同一式三份,出售人、买受人、居间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失效 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自出售人、买
32、受人、居间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售人(卖方) 买受人(买方) 第3 / 4页 出售人代理人姓名: 买受人代理人姓名: 出售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买受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姓名: 身份证号: 房地产经纪职业人注册账号: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姓名: 身份证号: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有托付人进行托付的居间合同(篇六) 托付方: 住址: 居间方: 住址: 居间方受托付方托付,双方就居间方向托付方供应有关居间服务事项,经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为托付方向(以下简称第三人)融资万元人民币事宜供应居间服务,包括为托付方供应机会与第三人进行接洽、谈判。 其次条居
33、间方义务 一、居间方应乐观仔细地把托付方介绍给第三人,并准时沟通状况。 二、居间方帮助托付方做好融资方面的沟通工作。 第三条托付方义务 托付方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托付方即应按本合同商定方式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wWW. 一、第三人一旦与托付方签订任何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条民间借贷合同等借款合同或协议)的; 二、虽没有签订借款合同,但托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借款的; 三、居间人履行了居间义务,托付人与第三人达成了其他协议的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一、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托付方根据托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的借款总金额%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用(该居间费用为税后费用),对此,托付方予以确认,并情愿根据该
34、比例支付居间服务费。 二、居间服务费的支付方法: 托付方一旦符合本协议第三条的商定,托付方应马上足额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五条诚信原则 一、假如托付方与第三人在本合同托付期内,未能达成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 书面同意,托付方不应再与第三人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恳求托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费。 二、假如托付方以其伴侣个人或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协议,居间方有权要求托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三、本合同的有效期(托付期)为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需乐观推动第三人与托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帮助托付方和第
35、三人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四、托付期内托付方未能与第三人达成协议时,托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全都。 二、因不行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托付方的违约责任:托付方未支付居间服务费,居间方可要求托付方按应付全部居间服务费的3倍支付违约金,且托付方情愿放弃全部违约金过高的相关抗辩权。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一旦下达,即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需无条件执行。同时,仲裁失败方还应担当胜利方因此产生的律师费和差旅费,律师
36、费和差旅费按重庆市司法局有关规定的上限计取。 第九条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付方(盖章):居间方: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有托付人进行托付的居间合同(篇七) 甲方(买方): 乙方(居间方): 甲方托付乙方就国内神华集团有限公司100万煤炭吨业务供应居间服务。每吨大款72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其次.章的规定,经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劳务酬劳,有关条款明确如下: 第一条:托付条款 乙方根据甲方指示要求,代表甲方与卖方就100万吨煤炭业务,努力促成甲方与丙方(即卖方)胜利签订购销合同
37、,此合同的签署是乙方供应居间服务实现的有力证明。 其次条:时间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第一次与乙方介绍的卖方签订购销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之日起生效,主合同履约期也是本合同的履行期,具有同等时间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佣金条款 1.支付标准:在主合同买卖双方签订物权转移后,甲方同意将主合同交易总吨数100万吨,以每吨人民币35元(完税后),汇入乙方供应的收款指定帐户或现金支付。 2.支付时间:甲方与丙方签订主合同后,甲方向丙方交付当月提货单以后即将当月吨数佣金总额汇入乙方每位受益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或现金支付。 3.甲方同意并接受,依据乙方应收的劳务酬劳费,使用电汇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以下不行撤销的受益人账
38、户,并供应支付胜利的凭证作为完成支付的证明或现金支付。 第四条:保密条款 1.严格保密。本合同的内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若有违约造成的损失,按现行法律,追究违约方相应的赔偿。 2.诚信合作。在法律上不得有哄骗行为及泄漏有关客户交易资讯的行为,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地甲方不得将乙方供应的货主和相关资讯透漏给任何第三者,包括货主的名字、地址、电话、传真、电邮号码等信息。 3.乙方不得把介绍给甲方的卖方又介绍给其他及其代理人进行另次交易或买卖。 4.全部交易产生的价格、收入、酬劳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本协议客户范围只限于合作胜利的客户。 6.本协议不得随便变动或修改,如有重新商讨的事项要以补充协议签字
39、确认。 7.本协议的有效性自动延长,甲方凡与乙方介绍的卖方订单均为本合同的延长,不得跳过任何一方,否则除照实支付佣金,还要追究违约方按佣金一倍的违约责任。 8.任何传真及正本文件、电邮通知都可视为约束及执行本协议的有效文件。 9.本协议提前解除或延期必需经共同签署同意始为有效、缺一签字盖章视为无效。 第五条:保证条款 1.甲方有实力进行本合同的交易,并已实行必要的公司行为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2.甲方承诺根据本协议商定时间内支付佣金,每超期一天按5支付滞纳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具有肯定法律约束力。
40、第七条:补充条款 本合同可依据各方看法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形成的补充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签约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生效。 3.主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动生效 4.本合同由甲方法人签字盖章、封死后分别发给每位受益人。 5.本合同电签(传真,扫描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每吨人民币35元(税后)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有托付人进行托付的居间合同(篇八) 托付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居间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居间方受托付方托付,双方就居间方向托付方供应有
41、关居间服务事项,经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为托付方向 (以下简称第三人)以个人信用贷款方式融资人民币 万元事宜供应居间服务,包括为托付方供应机会与第三人进行接洽、谈判。 其次条 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乐观仔细地把托付方介绍给第三人,并准时沟通状况。 2.居间方帮助托付方做好融资方面的沟通工作。 第三条 托付方义务 托付方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托付方即应按本合同商定方式向居 1.第三人一旦与托付方签订任何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条民间借贷合同等借款合同或协议)的; 2.虽没有签订借款合同,但托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借款的; 3.居间人履行了居间义务,托付人与第三人达成了其他协议的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托付方根据托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的借款总金额 %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用(该居间费用为税后费用),对此,托付方予以确认,并情愿根据该比例支付居间服务费。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方法: 托付方一旦符合本协议第三条的商定,托付方应在获得第三人融资款项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居间方在合同中商定的账户中支付居间服务费。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第五条 诚信原则 1.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需乐观推动第三人与托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帮助托付方和第三人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2.托付期内托付方未能与第三人达成协议时,托付方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