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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指南 一、验收范围 同消防设计审核范围。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验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 三、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
2、件; (七)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验收期限 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应当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五、管辖分工 支队审核验收的建设工程: (一)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 1、建筑总面积大于20210m2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m2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m2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或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m2的影剧院,公共
3、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或建筑总面积大于3000m2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4、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 1、设有上述第 (一)项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2、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或者建筑高度超过24米或者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含具有上述功能的综合楼); 3、本项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m2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300mw级机组及以上的燃煤发电厂,燃气轮机标准额定出力150mw级及以上的燃机电厂,设有单台变压器容量180mv。a及以上的变电站、地下变
5、电站); 5、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含三级加油站、加油加气站,总存瓶量不大于10t的液化石油气灌装站,三级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六、工作流程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第二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事指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事指南 一、备案方式网上备案 二、备案范围 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三、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
6、防监督管理规定。 四、申报材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三)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五)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六)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七)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管辖分工 支队备案抽查的建设工程: (一)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 1、建筑总面
7、积不大于20210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不大于15000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不大于10000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不大于2500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
8、总面积不大于1000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二)设有上述第 (一)项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三)高层住宅、商住楼; (四)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丙类厂房、仓库,建筑面积大于20210m2的丁、戊类厂房、仓库,洁净厂房; (五)列入审核验收范围之外的发电、变配电工程; (六)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十四条范围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
9、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设工程。 支队备案抽查范围外的建设工程由工程所在地消防大队负责备案抽查。 六、工作流程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第三篇: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指南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07010101900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审批条件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工程经消防审核同意的项目。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具备的条件: 1)申请消防验收的工程必须竣工; 2)自动消防系统及设施功能均已调试并正常运行; 3)建筑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
10、验收;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准备必要的验收装备器材,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均应参加。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到业务窗口领取并填写申请表(附:标准表格及标准样本),递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做出受理、不受理决定。材料齐全的转交给审核人进行审核; 2、资料齐全后,应当在10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7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合格或不合格)验收意见书。 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请函、法人代表证明 2、申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下载网址:)及有效身份证明 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下载网址:) 4、历次有关该工程公安消防
11、机构的审核意见、会审及专家论证意见的复印件(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验收提供所在建筑物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98年前存在且无消防报建手续的建筑物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5、土建、消防、装修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 6、高层公共建筑及超高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提供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7、钢结构防火喷涂施工记录; 8、消防产品及防火材料的供货证明以及市场准入相关资料(消防产品证明文件分类后)、装修材料的见证检验;(注:二次装修,如只需调整喷头、报警探头,无需增设消防产品时,不需提供产品的供货证明以及市场准入资料。但需提供消防设施开通报告) 9、其他资料: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防排烟系统的调试开通报告;
12、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调试开通报告; 3)气体灭火系统:开通报告、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4)防排烟设计说明; 5)人员密集场所疏散设计说明; 6)其它系统的调试开通报告; 7)其它; 10、完整的工程竣工图(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建筑应提供建筑平面的光盘),包括: 1)建筑图纸:总平面图、楼层平面图、能反映建筑高度的立面和剖面图; 2)装修图纸:楼层装修平面布置图、天花图、能反映地面及墙面装修材料的图纸;(部分装修时应提供所在楼层的平面图); 3)消防系统图纸。消防系统图(报警系统、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其它消防系统图)、消防平面布置图。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广州市
13、公安(消防)局 审批时限 在17个工作日内验收办结。 审批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联系方式38920216 受理地点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2.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设区市、县级公安机关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它特殊建设工程应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21)。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
14、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1.建筑总面积大于2021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
15、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7.设有第1至6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8.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9.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10.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11.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
16、、调压站。 六、申请材料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7.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七、受理地点:合山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公安机关窗口 八、办结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
17、日2.承诺办结时限:16个工作日 九、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十、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 十一、咨询、投诉电话1.咨询电话:0772-89123532.投诉电话:0772-8912300 第五篇: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事指南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事指南 一、办理程序 1、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自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申报验收,如果自行验收不合格或消防设施检测不合格,公安消防部门将不予验收; 2、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竣工资料装订要求制作工程验收资料(一套原件),向消防部门进行申报; 4、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按照时限(5个工作日)要
18、求对工程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公布验收结果,并按照法定时限下发验收意见书; 5、若意见书为合格意见,则可以投入使用,若意见书为不合格意见书,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申报验收,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申报消防验收需提交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包括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验证清单、消防产品检验报告、消防产品出厂合格证等);【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
19、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包括云南省建筑消防设施工程施工验证清单);【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7、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1)建设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建设单位盖章、法人签字、被委托人签字、被委托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资料(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设计变更情况、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会纪要等);(3)工程竣工图和隐蔽工程记录。【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
20、8、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建设单位承诺书【承诺人须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字,一式两份,加盖承诺人所在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填写承诺书人员: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技术 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施工图审查人员、技术服务从业人员。附加材料: (一)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执业证明文件 (二)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以上内容是复印件的,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依据云南省公安厅文件云公消2021225号】 。 注。禁止建设单位委托非本单位人员代办消防审
21、批手续(授权委托只能委托建设方人员办理)。 三、验收资料要求 验收资料要求详见建设工程消防竣工资料装订要求;所提交的所有复印件资料上均应加盖原件保管单位的公章。 四、验收程序 申报验收的工程进行消防验收时,请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1、通知以下单位按时参加消防验收。土建、装修、水电、暖通专业的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消防产品厂家及其他相关单位,建设及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必须参加。 2、准备以下消防验收试验工具:a)土建专业:米尺、登高检查梯; b)电专业:探测器试验工具、照度计、复位工具、插孔电话、同一频道多讲机等; c)水专业:消火栓压力表、扳手等;d)暖通专业:风速仪、压差计等;e)其他相关消防验收工具。 3、参验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熟悉工程情况。 4、专人负责验收场所及设备房的钥匙。 五、下达法律文书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据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标准下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六、送达文书 消防部门应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在规定期限内送达申请人。第 15 页 共 15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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