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一).doc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一).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一).doc(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市城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被征地农民,是指在自治县境内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失去全部或大部分承包土地,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第三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行农民自愿、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原则。 第四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由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财政、国土
2、资源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组织实施。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具体业务工作。 第二章保障对象范围及申报审批流程 第五条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6周岁,具有自治县常住户口; (二)2021年1月1日以后因被征地家庭所承包的耕地全部丧失或剩余耕地人均在0.3亩以下(含0.3亩); (三)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村干部养老保险。 第六条符合本办法规定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手续,本办法公布实施后的被征地农民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参保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征地 农民 基本 生活 保障 暂行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