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本原则讲解.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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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6PrinciplesofInsurance第六章第六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第一节第一节 损失赔偿原则损失赔偿原则第二节第二节 近因原则近因原则Chapter6PrinciplesofInsurance第三节第三节 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二、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内容二、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内容三、损失补偿的范围和方式三、损失补偿的范围和方式四四、代位原则代位原则Chapter6PrinciplesofInsurance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
2、保险人恢复到受损前的经济现状,但不能使其因损失而额外受益。补偿原则包含三层意思:1、无损失则无补偿,补偿须以损失的发生为前提;2、保险人所补偿的损失只能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即由于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3、保险赔偿以补偿实际损失为限。Chapter6PrinciplesofInsurance二、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内容二、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内容(一)损失补偿原则的补偿限制(二)保险人可以选择赔偿方式Chapter6PrinciplesofInsurance(一)损失补偿原则的补偿限制(一)损失补偿原则的补偿限制一辆汽车投保时按市价确定保险金额为9万元,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市场价为7万元,保
3、险人只赔偿7万元。、以实际损失为限。、以实际损失为限。Chapter6PrinciplesofInsurance(一)损失补偿原则的补偿限制(一)损失补偿原则的补偿限制某一车辆投保时确立保险金额为20万元,发生保险事故全损,全损时的市场价为25万元,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虽然为25万元,但保险人只能按保险金额20万元赔偿。2 2、以保险金、以保险金 额为限额为限Chapter6PrinciplesofInsurance(一)损失补偿原则的补偿限制(一)损失补偿原则的补偿限制。某企业以价值60万元的车辆作抵押贷款30万元,发生保险事故车辆全损,保险人给银行的最高赔偿金额只能是30万元。若贷款已经收回
4、,则以银行投保的保险合同无效,银行无权索赔。、以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保险利益为限、以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保险利益为限Chapter6PrinciplesofInsurance(二)保险人可以选择赔偿方式(二)保险人可以选择赔偿方式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实施的补偿行为主要有三种方式:赔偿方式赔偿方式支付现金支付现金修修 复复换换 置置Chapter6PrinciplesofInsurance三、损失补偿的范围和方式三、损失补偿的范围和方式(一)损失补偿的范围:是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主要包括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合理费用和其他费用。财产保险的补偿责任的确定通常采用实际现金价值(A
5、ctual Cash Value)法,即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的标准方法是建立在财产损失时承保财产的实际现金价值的基础上的。Chapter6PrinciplesofInsurance(二)损失补偿方式(二)损失补偿方式1、第一损失补偿方式:即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其计算公式是:(1)当损失金额保险金额时:赔偿金额=损失金额(2)当损失金额保险金额时:赔偿金额=保险金额Chapter6PrinciplesofInsurance五、代位原则五、代位原则代位原则是指保险人依照法律或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后,依法取得向对财产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追偿的权利,或取得被保
6、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一)代位求偿(二)物上代位Chapter6PrinciplesofInsurance(一)代位求偿(一)代位求偿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单承保风险造成的保险事故,且事故是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Chapter6PrinciplesofInsurance代位求偿权的构成要件代位求偿权的构成要件保险标的的损害发生必须是由于第三者的行为引起。被保险人必须对第三者享有赔偿请求权保险人须已先行赔付保险金Chapter6PrinciplesofInsurance行使代位追偿权的时间行使代位追偿权的时间根据我国及国外保险
7、法的规定:代位追偿权的行使应以保险人的赔付为先决条件,即保险人在没有赔付以前无权行使代位追偿权,只有在赔付之后才可享有代位追偿。一般保险公司在支付赔款时,都要求被保险人签具“收款及权益转让书”Chapter6PrinciplesofInsurance代位追偿权限代位追偿权限保险人在代位追偿中仅享有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可以享有的权益,但不能超过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保险人追偿到的金额若小于或等于赔付金额,全归保险人;若追回金额大于赔付金额,则超出部分应偿还给被保险人。Chapter6PrinciplesofInsurance对被保险人过错行为的惩罚对被保险人过错行为的惩罚在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之前,被保
8、险人豁免了第三者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也无权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该行为无效。Chapter6PrinciplesofInsurance(二)物上代位(二)物上代位我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Chapter6PrinciplesofInsurance(二)物上代位(二)物上代位物上代位产生的基础-对保险标的作推定全损的处理物上代位权的取得-委付取得(委付是海上保险中的一种赔偿
9、制度。当保险船舶或货物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自愿放弃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并将一切权益转让给保险人,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赔偿被保险人的行为即为委付。)保险人在物上代位中的权益范围已支付全部保额,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受损的保险标的全部归保险人;保险金额保险价值,保险人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部分权利;保险人在处理标的物时所得的利益如果赔偿金额,则归保险人。Chapter6PrinciplesofInsurance第四节第四节 近因原则近因原则一、近因原则的含义(PrincipleofProximateCause)二、判定保险责任近因的原则Chapter6PrinciplesofIns
10、urance近因的含义近因的含义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害之间,导致损害发生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例:如暴风引起电线杆倒塌,电线短路引起火花,火花引燃房屋,从而导致财产损失。暴风电线杆倒塌火花房屋燃烧财产损失Chapter6PrinciplesofInsurance一、近因原则的含义一、近因原则的含义近因原则的含义是:在风险与保险标的的损害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承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如果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Chapter6PrinciplesofInsurance二、判定保险责任近因的原则二、判定保险责任近因的原则(一)致损的原因只有一个(二)致损的
11、原因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两个或两个以上原因同时发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原因连续发生各原因均为保险风险,保险人负赔偿责任。前因和后因均为不保风险,保险人不负责任。前因为不保风险,后因为承保风险,保险人不负责任。前因为保险风险,后因为不保风险,保险人负赔偿责任。Chapter6PrinciplesofInsurance二、判定保险责任近因的原则二、判定保险责任近因的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原因间断发生间断发生的原因都是保险风险,没有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介入,保险人对各个原因所致损失均负责赔偿。间断发生的原因中有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介入,若除外风险和未保风险发行在承保风险前,保险人的责任自承保风险造成的损失开始负
12、责;若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发生在承保风险之后,保险人对损失的责任只负责到除外风险和未保风险介入之前。Chapter6PrinciplesofInsurance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情简介2007年2月18日17时,某市运输公司甲乙两台吊车在货运处共同吊装一件水库发电站设备。甲吊车吊装吨位为25吨,乙吊车为16吨,被吊设备重约30吨。当货物被吊离地面约60cm时,乙吊车的吊绳突然崩断,货物失去平衡,造成甲吊车负重侧翻。甲吊车及货物俱受损。甲乙吊车均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及第三者责任险。Chapter6PrinciplesofInsurance案情分析本案的焦点问题之一是是否构成倾覆责任?从本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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