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富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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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桐庐县富春江镇红旗畈工业功能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2、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 (一) 市场开拓风险 本公司产品包括混流式机组、轴流式机组和贯流式机组。公司已承接的单机容量最大的机组包括36MW的贯流机组、165MW的轴流机组,而且公司正在为世界最大潮汐发电项目韩国SIHWA潮汐工程制造10台26MW灯泡式
3、贯流机组,这是国内厂商首次对外出口潮汐发电机组,这些显示了本公司在贯流和轴流式机组上具备一流技术、制造能力和项目履历,因此公司寄望未来凭借已有业绩继续争取更多轴流及贯流式机组订单,但这仍有赖于公司市场开拓能力的加强,如果不能有效地对目标客户进行跟踪、维护,切实地应对客户对设计、价格、制造等方面的要求,公司可能仍然无法将已有的项目优势转化为实际订单。 在混流式机组方面,公司已承接的项目中单机容量最大的是贵州清水江白市的140MW机组,目前国内在运营中单机容量最大的是三峡的700MW混流式机组,本公司现已有能力制造400MW的混流机组,下一阶段公司将着力争取更高容量级的混流机组项目。但水轮发电机组
4、行业较为显著的一个特点是下游水电站在设备招标中出于考虑机组的稳定性、安全性出发较为看重竞标公司以往项目履历,这对公司争取新量级混流机组制造构成较大障碍,如若公司不能采取合作投标、强化市场声誉等措施增强竞标实力,这将对公司的混流式机组市场开拓构成不利影响。 (二) 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水轮发电机组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材、铜材、铸锻件、水轮机辅机、发电机配套设备等。钢材是产品制造中使用的主要基础原材料,占水轮发电机组总生产成本的40%左右,钢材价格的波动对本公司成本有较大影响。在其他成本不变的情况下,钢材价格每上涨1%,本公司水轮发电机组制造总成本将增加0.4%。本公司主要使用的钢材是中厚
5、板、不锈钢和硅钢。近年来钢材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本公司的成本支出上升较为明显。 钢材价格的波动会对本公司成本支出产生重要影响,如果不能采取诸如将成本上涨转嫁与终端客户、有效锁定钢材成本等措施消化钢材价格的上涨,则可能会对本公司盈利构成不利影响。 (三) 所得税政策风险 经浙江省桐庐县国家税务局核定,本公司2005年度、2006年度和2007年度享受的国产设备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分别为2,362,818.72元、8,204,456.18元和 21,941,999.36元,分别占当年净利润的34.06%、32.33%、27.23%,该项税收优惠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大。这主要是因为近三年公司为适应业务规模
6、的快速扩张,资本支出大幅上升所致。2008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税发200852 号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因此本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购买国产设备将不再享受可抵免当年所得税之优惠,此税收政策的变化将对未来公司盈利状况构成一定不利影响。 (四) 未来获得政府补助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 2007 年、2006 年及 2005 年各年所获政府补助分别为 11,280,010.00 元、2,177,100.00 元和 250,000.00 元,分别占当年利润总额的 12.41%、7.71% 和 2.93%。近三年公司所获政府补助
7、逐年增加,这主要是因为公司近几年持续走技术创新之路,技术进步和企业发展较快,各级政府对公司的创新扶持力度和支持公司做大做强力度加大。但政府补助的给予有赖于各级政府的地区产业扶持取向,因此公司面临未来获得政府补助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二、其它特别事项提示 (一) 本公司股东关于持股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股东名称 锁定承诺 孙毅 自浙富水电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浙富水电股份,也不由浙富水电收购该部分股份。 其余股东 自浙富水电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浙富水电的股份,也不由浙富
8、水电收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为本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亦作出如下承诺: (二) 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1,681,971.59元。根据2007年12月16日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在本次发行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为:本次发行前经审计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详细的利润分配方案将由董事会制定,并报请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3,58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 每股发行价
9、格 14.29 元/股 发行市盈率 28.16 倍(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0.5075 元(按本公司 2007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0980 元(按本公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除以发行前股本总数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4.9858 元(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与股本总数之比计算,其中净资产按本公司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未考虑 2008 年上半年的利润影响;股本总额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市净率
10、2.87 倍(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募集资金总额 51,158.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48,861.2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共 2,297 万元,其中承销费及保荐费 1,735 万元;审计费及验资费 170 万元;律师费 74 万元;股份登记费及上市初费 18 万元;路演推介及信息披露费用 300 万元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股东
11、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股东名称 锁定承诺 孙毅 自浙富水电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浙富水电股份,也不由浙富水电收购该部分股份。 其余股东 自浙富水电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浙富水电的股份,也不由浙富水电收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为本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亦作出如下承诺: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Equipment Hyoropower Fuchunjiang Zhejiang Co.Ltd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739万元 法定代表人: 孙
12、毅 成立日期:2004 年3月26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 2007年8月21日 住所: 浙江省桐庐县富春江镇红旗畈工业功能区 邮政编码: 311504联系电话: 0571-69960127 传真号码: 0571-69969158 互联网网址: 二、本公司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本公司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由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江水电”)以截至 2007 年 7 月 31 日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产 158,471,908.27 元,按 1.4757:1 的比例折为 107,390,000 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8 月
13、21 日,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工商注册号为 330122000001320,注册资本为 10,739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毅。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发起人包含浙江睿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嘉银投资有限公司两家法人与孙毅、彭建义等 44 名自然人。孙毅为本公司主要发起人和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7.13%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本公司系由富春江水电整体变更设立,原富春江水电股东以截至 2007 年 7 月 31 日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 158,471,908.27 元认购公司股份。公司成立时拥有的资产即原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
14、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房产与土地使用权,以及与水轮发电机组研发生产有关的机器设备等。根据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7 年 8 月 15 日出具的浙天会审2007第 1725 号审计报告,富春江水电截至 2007 年 7 月 31 日资产合计为537,942,054.12 元,负债合计为 379,470,145.85 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58,471,908.27 元。各项资产具体如下:流动资产合计 369,892,950.59 元、固定资产 123,107,287.11 元、在建工程 32,636,371.23 元、无形资产 11,183,641.95 元、递延所得税资产 1
15、,121,803.24 元。 本公司设立时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即为富春江水电原从事的业务,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水轮发电机组及安装、水工机械设备、机电配件、化纤机械设备、金属结构件。 三、本公司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 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739 万股。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 A 股 3,58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25%。发行前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股东名称 锁定承诺 孙毅 自浙富水电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浙富水电股份,
16、也不由浙富水电收购该部分股份。 其余股东 自浙富水电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浙富水电的股份,也不由浙富水电收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为本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亦作出如下承诺: (二) 主要股东情况 1、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持股情况 本公司于 2007 年 8 月 21 日整体变更设立,现有 46 名股东均为公司发起人。其中,孙毅先生持股 57.13%,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浙江睿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浙江嘉银投资有限公司为法人股东;其余 43 人均为自然人股东。公司发起人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2、 发行前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3、 发行前本公司前十名自然
17、人股东情况 4、 本公司股东中无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或外资股股东 (三)本公司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股东浙江睿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嘉银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主营实业投资的法人,同时与浙江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有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授权其进行投资,上述二者为一致行动人,分别持有本公司 5.59%、3.72%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杨素琴、杨素兰为姐妹关系,其二人均持有本公司 0.25%的股份。 四、本公司的业务情况 (一)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成套水轮发电机组的研制、生产及销售,水轮发电机组是利用水能进行发电的发电设备,是水力发电站的核心组成。水轮发电机组主
18、要由水轮机、发电机两部分构成。 公司当前产品涵盖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和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目前本公司基本只生产单机容量 50MW 以上或水轮机转轮直径大于 4m 的大中型水轮发电机组。自 2004 年成立以来,本公司专注于水轮发电机组产品设计、生产能力的提升,从最初只能生产小型机组,到目前在各类型大中型水轮机组方面均掌握核心技术,拥有国内一流的生产设施、制造能力,市场份额不断增长,部分产品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迅速。 本公司通过投标获得销售合同。本行业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各类水电投资商和大型电力集团,客户针对性强,通过投标方式来完成销售。本公司参与投标方式主要有两种:
19、独立投标和联合投标。独立投标由本公司单独作为制造商参与投标;联合投标由本公司和其他公司共同作为制造商参与投标,订单由联合投标厂商共享。本公司联合投标的主要原因为:(1)应客户对机组及制造商的特殊要求;(2)本公司与先进企业进行技术交流合作的一种方式,是引进、吸收先进技术的有效途径。 本公司采购产品主要分为两大类:采购件和外协件。采购件包括:原材料(钢材、铜材、油漆等)、标准件(螺栓、螺母等);外协件包括:结构件等。以上采购产品均按照客户对水轮发电机组的合同要求进行采购。采购件均有国家统一的型号标准,公司根据产品所需要的材料标准进行采购;外协件委托专业制造厂家依照本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技术参数进
20、行制造,公司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采购。 (二)行业竞争情况及本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国内市场中主要的大中型水轮发电机组制造商有: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动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阿尔斯通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上海伏伊特西门子水电设备有限公司、本公司、东芝水电设备(杭州)有限公司、美国GE亚洲水电公司。其中,美国GE公司2006年底在全球范围内退出水电业务,其在中国国内的唯一大中型水轮发电机组制造工厂(位于杭州市)已经转产,不再从事水轮发电机组生产。目前大中型水轮发电机组行业基本由其余六家制造商供应市场需求,整个行业产业集中度高,市场呈现出垄断竞争的态势。 目前六家生产商中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1、哈尔滨动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本公司为民营企业,天津阿尔斯通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上海伏伊特西门子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东芝水电设备(杭州)有限公司均为外资控股在国内设立的合资公司。 本公司2006年起跻身大中型水轮发电机组制造商行列,市场份额上升明显:2006 年为 4.6%,2007 年上半年为 7.6%。 2005,2006,2007年上半年本公司及主要竞争对手市场占有率变化情况%30.8%27.9%13.8%12.6%10.34.6%35.3%26.4%13.1%9.98.2%2.533.1%22.8%18.2%10.6%7.6%0.0%0.0%4.6%7.625%030%35%40%
22、5%10%1520%东电哈电天津阿尔斯通伏伊特西门子东芝水电GE(杭州)浙富水电年上半年20072006年年2005哈尔滨动力 东方电气 数据来源:市场占有率依据各公司历年销售收入计算。东方电气(HK1072)、哈尔滨动力(HK1133)定期报告;水电设备信息;公司市场所搜集之信息。 2006 年底,美国 GE 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退出水电业务,其在中国国内的唯一大中型水轮发电机组制造工厂(位于杭州市)已经转产,不再从事水轮发电机组生产。 东方电气、哈尔滨动力作为中国两大动力集团,产品涵盖了各类发电设备,近年一直稳居市场前两位;阿尔斯通近年不断加大在中国市场的投入力度,所以天津阿尔斯通近年增长也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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