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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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岭市滨海镇利欧路 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 26 楼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
2、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 http:/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控股股东王相荣及其关联方王壮利、王珍萍、温岭中恒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利欧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利欧股份的股份,也不由利欧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张灵正、严土富承诺:自利欧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利欧股份的股份,也不由利欧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自然人股东王相荣、张灵正、王壮利、严土富承诺:
3、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已在本公告书中披露。公司上市后不再另行披露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2007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表请参考本上市公告书附件。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利欧股份”)首次
4、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66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1,9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38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1,520 万股,发行价格为13.69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750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利欧股份”,股票代码“002131”;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520万股股票将于2
5、007年4月27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 上市时间:2007年4月27日 3、 股票简称:利欧股份 4、 股票代码:002131 5、 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56,280,000股 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9,000,000股 7、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其对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股东 承诺内容 王相荣 1、 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6、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2、 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张灵正 1、 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2、 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王壮利 1、 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7、所持有的股份。 2、 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颜土富 1、 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2、 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王珍萍 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温岭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8、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8、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9、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52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0、 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 目 数量(股)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持有的股份 40,521,600 53.83% 2010年4月27日 其他已发行的股份 15,758,400 20.93% 2008年4月27日 小
9、 计 56,280,000 74.76% -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3,800,000 5.05% 2007年7月27日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15,200,000 20.19% 2007年4月27日 小 计 19,000,000 25.24% - 合 计 75,280,000 100.00% - 11、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 上市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LEO CO., LTD. 注册资本 7,528万元 法定代表人
10、 王相荣 成立日期 2001年5月21日 公司住所 浙江省温岭市滨海镇利欧路1号 邮政编码 317503 公司电话 0576-6516392、6511111 公司传真 0576-6516511 所属行业 C73专用设备制造业 董事会秘书 张旭波 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sec 经营范围 碎枝机、松土机、割草机、劈木机、链锯、扫雪机、旋耕机、梳草机、水泵、电机、五金工具及相关配件的生产、销售,进出口经营业务(除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项目)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姓名 职务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王相荣 董事长 20,260,800 26.91% 张灵正 董事、总
11、经理 15,195,600 20.19% 王壮利 董事、副总经理 15,195,600 20.19% 王洋 董事 0 0 邵毅平 董事 0 0 沈田丰 董事 0 0 王呈斌 董事 0 0 黄卿文 监事 0 0 苏新科 监事 0 0 林仁勇 监事 0 0 张旭波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0 0 洪本初 副总经理 0 0 颜土富 副总经理 562,800 0.75% 陈林富 财务总监 0 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除受“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其对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中规定的期限内不得转让之限外,需同时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相关规定,在
12、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况 公司现有王相荣、张灵正、王壮利、温岭中恒投资有限公司、颜土富、王珍萍六名股东。王相荣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 26.91%的股权,通过其控股的温岭中恒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5.98%的股权,合计控制本公司32.89%的股权。此外,王相荣之弟王壮利持有公司20.19% 的股权,其妹王珍萍持有公司0.75%的股权。王相荣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王相荣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生,本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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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 上市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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