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元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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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摘要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摘要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FENGYUANCHEMICALCO.,LTD.(枣庄市台儿庄区东顺路122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保荐人(主承销商)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2、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项事实经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后30日内,发行人将启动股份回购方案,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督促发行人实施回购方案,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股份回购的价格不低于新股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要约发出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回购价格不低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问题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以孰高者为准(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该等回购要约的期
3、限不少于30日,并不超过60日。发行人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承诺,因本机构(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
4、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公司控股股东赵光辉及其亲属赵凤芹、赵广坡、赵学忠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苏州东方九胜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其余33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赵光辉、万福信、刘艳、
5、邓燕、张明春、朱敏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赵光辉、万福信、刘艳、邓燕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不会因
6、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二、稳定股价的预案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36个月内,如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如触发股价稳定方案时点至股价稳定方案尚未正式实施前或股价稳定方案实施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则停止实施本阶段股价稳定方案。触发股价稳定方案时,公司回购股票为第一顺位,控股股东增持股票为第二顺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为第三顺位。公司用尽最大回购资金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停止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的,则由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次承担增持义务。控股股东履行完强制增持义
7、务后,可自愿增持。上述稳定股份的方案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回购流通股份,36个月内回购资金最大限额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回购价格为不高于每股净资产的110%(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为准)。控股股东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增持流通股份,36 个月内增持数量最大限额为本次发行前持股数量的2%,增持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产的110%(以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准)。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稳定股价方案启动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30%。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
8、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自股价稳定方案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及时公告将采取的具体措施并履行后续法律程序。董事会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全体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以上一年度薪酬为限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0%以内承担增持义务,公司不履行上述义务的,以其承诺的最大回购金额为限对流通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控股股东承诺在本次发行前持股数量的2%以内承担增持义务,控股股东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在三年限售期满解禁时由公司零元回购上述数量的股票并注销。董事、高级管理人
9、员不履行增持义务的,公司从其未来两年的薪酬中按期扣除应发金额的30%用于回购公司股票。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和有关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若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项事实经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后30日内,发行人将启动股份回购方案,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督促发行人实施回购方案。股份回购数量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股份回购的价格不低于新股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要约发出日
10、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回购价格不低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问题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以孰高者为准(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该等回购要约的期限不少于30日,并不超过60日。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和有关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1、,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四、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发行人承诺,当出现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况时:(1) 自愿接受社会公开监督,监督部门可以督促发行人
12、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2) 发行人公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3) 发行人就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和处罚措施予以及时信息披露;(4) 发行人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0%以内承担增持义务,发行人不履行上述义务的,以其承诺的最大回购金额为限对流通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当出现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况时:(1) 自愿接受社会公开监督,监督部门可以督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2)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开就个体行为
13、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3)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个体行为主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即自在其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其持有股票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增加六个月的锁定期。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当出现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的情况时:(1) 自愿接受社会公开监督,监督部门可以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2) 相关责任主体公开就个体行为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3) 未履行承诺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接受公司内部给予的经济处罚或其他处分;(4) 相关责任主体就个体行为主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
14、,即自在其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其持有股票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增加六个月的锁定期。离职或职务发生变动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上述条款的约束。五、证券服务机构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发行人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承诺:因本机构(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15、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机构(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六、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锁定期满两年内,赵光辉拟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数量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五都投资拟减持全部所持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达晨创世、达晨盛世100%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
16、进行。减持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行为不得违反其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若减持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承诺,减持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七、老股转让方案本次发行不存在老股转让的情形。八、股利分配政策(一)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本公司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股利分配政策/二、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二)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公司2012年1月16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三) 公司未来三年股利分配计划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
17、、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九、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销,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一) 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深耕于草酸行业,将依托资本市场,坚持“为客户创造利益、为员工创造未来、为社会创造财富”的服务宗旨,发扬“诚信求实、创新争先、品质卓越、和谐
18、共赢”的经营理念,将以草酸生产为核心打造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大力发展精制草酸、草酸衍生品,完善自身的产品结构,逐步提高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获得批准,除了通过自身产能扩张实现业务发展外,还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及发展战略对今后的再融资、收购兼并及对外扩张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在时机适当时实施债权、股权融资计划。(二) 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合法合规使用。本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融资结构,提升盈利水平,进一步加快既
19、有项目效益的释放,增厚未来收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填补股东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三) 丰富产品结构,适时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公司工业草酸质量优良,草酸生产工艺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公司将在现有先进生产工艺的基础上,增加研发资金投入,进一步丰富草酸的种类,延伸草酸产业链条,重点开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的高端草酸产品。公司将不断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结合市场供需状况,进一步开发精制草酸、草酸衍生品的种类。(四) 加大市场开发,深化营销网络建设公司将充分利用销售团队能力强的特点,通过加大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和品牌推广力度,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公司将依托已经建立起来的销售网点,扩大销售网络,针对西
20、北、西南和南方地区加强公司草酸的销售,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一贯重视国际市场,在加强国内销售、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的同时,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公司已设立全资子公司青岛联合丰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草酸的国外销售工作,提高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五) 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人才引进自成立以来,公司以“为员工创造未来”作为员工服务宗旨,把员工的未来与企业的发展相联系,提高企业效益的同时也为员工创造价值。公司将坚持该服务宗旨,结合鲁南地区人才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公司企业文化特色且具有吸引力和凝聚力的人才引进计划、薪酬管理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管理团队的凝聚力和员工的向心力,为公
21、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基础。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承诺如下:(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
22、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一) 产品结构单一风险目前公司的主导产品为工业草酸和精制草酸,其中,报告期工业草酸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5.08%、75.95%和74.32%。公司销售收入主要来自工业草酸,存在产品结构单一所带来的经营风险。(二) 草酸价格波动导致的业绩波动风险报告期,公司工业草酸的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3,740.34元/吨、4,267.73 元/吨和4,034.12元/吨,2014年较2013年增长14.10%,2015年较2014年下降5.47%;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工业草酸平均销售价格约为3,20
23、0元/吨,与 2015年第四季度持平,较2015年全年下降约20%。公司产品价格有较大波动,而公司净利润对草酸销售价格的敏感性较高,因而公司存在草酸价格波动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三) 产能适度扩张的市场风险根据公司市场调研及行业公开数据综合分析,2012年至2014年,国内工业草酸的产量估计分别约为31万吨、32万吨和34万吨。结合行业历史发展数据及管理层对未来的判断,发行人预计2020年草酸的总体需求量约为50万吨(包括国内需求和出口需求)。公司在对行业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直接面向市场的工业草酸产能将增加约2.8万吨/年,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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