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顿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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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Ellingto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Ltd (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 福田区 益田路 江苏大厦3845楼 重要声明 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
2、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目 录 重要声明. 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6 一、股份锁定承诺 . 6 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预案 . 7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3、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 8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9 五、 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 10 (一)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 10 (二) 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的承诺 . 10 (三)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的承诺 . 11 (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的承诺函 . 12 六、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安排 . 13 七、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 13 八、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13 九、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将被摊薄的风险 .
4、 14 十、 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 14 (一)会计师对公司2014 年1-3 月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 . 14 (二) 公司2014年3月末主要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 15 (三) 公司2014年1-3月主要经营情况 . 15 (四) 公司2014年4月经营情况 . 15 十一、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 16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 16 (二) 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 16 (三) 汇率风险 . 16 (四) 公司存在业绩下滑风险 . 17 (五) 因未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造成母公司所得税税率变化、公司当年及未来净利润水平下降的风险 . 17 第二节 本
5、次发行概况. 19 第三节 公司基本情况. 20 一、发行人概况 . 20 二、发行人简要历史沿革 . 20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 20 (二) 公司发起人 . 20 (三) 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 21 三、 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 21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 21 (二) 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 21 (三)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21 四、 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22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 22 (二) 产品销售方式及渠道 . 22 (三) 主要原材料情况 . 26 (四)
6、行业竞争情况及本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26 五、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 27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30 (一)同业竞争 . 30 (二) 关联交易 . 30 (三) 偶发性的关联交易 . 31 (四) 独立董事关于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意见 . 31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1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 35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 . 35 (二)实际控制人 . 35 九、财务会计信息 . 36 (一)近三年财务报表 . 36 (二)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43 (三) 股利政策 . 45 (四) 控股子公司情况 . 47 第四节 募
7、集资金运用. 52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53 一、风险因素 . 53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 53 (二) 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 53 (三) 汇率风险 . 55 (四) 公司存在业绩下滑风险 . 56 (五) 全球经济波动的风险 . 56 (六) 税率及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 57 (七) 环保风险 . 59 (八) 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 . 60 (九) 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 61 (十) 技术风险 . 61 (十一) 土地被收回的风险 . 61 (十二) 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 62 (十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 62 (十四) 股市波动
8、风险 . 63 二、其他重大事项 . 63 第六节 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及时间安排. 65 一、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 65 二、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 6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66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39,900万股,本次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9,000 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后总股本48,900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依顿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通过依顿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High Tree Limi
9、ted(高树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对依顿投资的出资,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依顿投资。 通过高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对高树有限公司的出资,也不委托他人管理高树有限公司。 担任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同时承诺: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依顿投资以及通过依顿投资、高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或/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永
10、强、李永胜、李铭浚同时承诺:本公司/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公司/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公司发起人股东深圳市中科龙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中科宏易创业投
11、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预案 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2、/买入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上述承诺主体回购/增持/买入股票的资金均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本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制订或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13、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 个自然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 各方就上述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所涉及的股票价格情况,承诺如下:公司回购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票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买入本公司股票的价格均不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
14、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各方就上述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所涉及的金额或股份数量,承诺如下:(1)公司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股份总数的2%,单一会计年度不超过股份总数的5%;(2)依顿投资及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的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用于买入/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0%,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50%。 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
15、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股价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 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部分的内容。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三十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
16、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当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停牌,则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停牌前一日的平均交易价格,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控股股东依顿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承诺,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17、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依顿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五个工作日内,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控股股东依顿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18、遭受损失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承诺,因招商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的律师服务机构竞天公诚承诺,因竞天公诚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竞天公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 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承诺,因大华为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19、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本次发行各责任主体所作承诺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部分的内容。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控股股东依顿投资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其所持公司股票。依顿投资将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依顿投资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五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 减持数量:依顿投资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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