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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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CANNY ELEVATOR CO., LTD 吴江(芦墟)临沪经济开发区 8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10,000 万
3、股,拟首次公开发行 3,35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 13,350 万股,以上股份均为流通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友林先生承诺:本人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承诺自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本人作为股份公司董事,承诺在此后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朱美娟女士、朱奎顺先生承诺:本人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4、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 公司股东苏州尼盛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伟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国发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鑫汇安泰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海利众诚经贸有限公司、苏州博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公司持有的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 公司股东、董事陈金云先生、顾兴生先生、刘占涛先生,高管沈舟群女士、张利春先生、朱瑞华先生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5、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同时,本人作为股份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此后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和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复(苏国资复200960 号),在公司境内发行 A 股并上市后,将苏高新风投持有的公司 335 万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若公司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低于本次发行的上限 3,350 万股,则苏高新风投应划转给
6、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股份数量低于本次已划转的 335 万股,二者相抵后的差额部分待公司发行 A 股结束后,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自动回拨给苏高新风投持有。 公司 A 股发行并上市后,由苏高新风投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苏高新风投的锁定承诺。 二、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未分配利润为 15,219.42 万元。根据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以前年度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以及发行当年实现的利润将由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三、 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
7、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受金融危机影响,行业有效需求增速减缓的风险 电梯作为机电一体化产品,隶属于装备制造业,受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影响较大,与国民经济增长相关性较强。 2008 年以前,受益于国内的房地产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商业服务设施建设的速度加快,我国电梯行业始终保持高速发展,市场需求持续增加,连续八年行业复合增长率超过 23%;2008 年,受金融危机影响,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房地产行业进入调整阶段,电梯行业的景气度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根据中国电梯协会秘书处的统计,2008 年全国电梯产量比上年增长 13.40%,增速减缓,其中,第四季度产销量有所下滑。 2009 年以来,
8、受益于此前国家不断出台的经济刺激方案,并在积极财政政策、扩张信用政策的双重作用下,我国宏观经济显露逐步复苏迹象,房地产市场逐步回暖,电梯行业外部经营环境逐步向好。宏观经济、房地产行业对电梯行业的影响具有一定滞后性,由于经济复苏需要一定时间,电梯行业总体上仍面临有效需求增速减缓的风险。 2、 营销服务网络快速扩张的风险 电梯行业具有“产品制造、现场安装、售后维保”的特点,建立营销服务体系对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比较重要。为适应上述特点,公司采取的销售模式为直销和代理销售两种,对于重要或者金额较大的订单一般由公司直接营销;同时把国内外市场进行分区建立代理商渠道。公司注重销售渠道的建设和营销服务网络的完
9、善与管理,营销中心设有工程部、维保部、销售支持部、客户服务中心及 23 个分布全国各地的服务中心等,与 161 家有资格的代理商签订代理协议,且逐年进行代理商的优化考核筛选。公司通过上述营销模式的完善和优化,提高康力电梯的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安装及维保水平,提高服务响应能力。 虽然公司目前营销服务体系运作良性发展,但还是存在营销服务体系快速扩张而管理能力、质量控制能力又未能及时与之相适应的可能,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营销、安装及售后服务风险。 3、 大股东控制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为王友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5.39%;同时王友林先生与公司股东朱美娟女士、朱奎顺先生分别系夫
10、妻、婿翁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本次发行前王友林先生直接、间接可以控制或影响公司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68.59%。本次发行后,王友林先生仍将保持对本公司的控制地位。虽然王友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在公司董事会中仅占有一席,但其仍可以通过其影响力对公司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方面进行控制,形成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4、 经营规模迅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的创业,公司的竞争实力得到明显提升,现处于快速成长的时期。营业收入由 2007 年度的 52,882.50 万元增至 2009 年度的 82,393.98 万元,增长了55.81%;股份公司员工人数也从 2007 年末的 440 人扩充到
11、 2009 年末的 691 人。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进一步扩张。公司在战略规划、制度建设、组织设置、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增长,给公司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所需要的管理体系、制度以及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带来管理方面的压力。尽管公司已积累了较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经营能保持有序运行,但存在现有管理体系不能完全适应未来公司快速扩张的可能性,给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带来管理风险。 5、 固定资产快速扩大的风险 公司 2007 年末、2008 年末、2009
12、年末固定资产净额分别为 12,217.94 万元、20,452.71 万元、20,059.70 万元。公司已建成全行业最大的单体扶梯生产厂房即康力二期工程,苏州新达二期工程也已交付使用。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展以及募集资金中生产设备的投入,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成本也将提高,公司若不能有效提高产能,发挥固定资产使用效能,将面临固定资产规模扩大所导致的财务风险。 6、 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23,400 万元,在资金到位后一年半内投入完毕。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审慎的可行性分析和专家的严密论证,并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项目的实施将有
13、效缓解目前公司产能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完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设备采购价格变化、产品市场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除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外的三个项目均属于对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开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所以不能排除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所导致的建设风险、项目管理风险、技术更新风险以及因产能扩大而导致的市场销售风险。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3,35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25.09% 发行价格 人民币 27.1
14、0 元/股 市盈率 44.3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0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30 元(按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数据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约 8.80 元 市净率 约 3 倍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详细内容请参见本招股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90,785 万
15、元(总额) 约 84,485 万元(净额) 发行费用概算 约 6,300 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ANNY ELEVATOR CO., LTD.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友林 成立日期 1997年11月 住所 吴江(芦墟)临沪经济开发区88号 邮政编码 215213 电话 (0512)63295388 传真号码 (0512)63299905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anny- 电子信箱 dongmibancanny-公司系由康力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10 月 22 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16、公司,主要从事电梯、扶梯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和维保业务,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 A 级资质。 自 1997 年成立以来,通过持续的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公司业务保持快速发展,并逐步由电梯零部件企业过渡到以整机为主、关键零部件为支撑的整机企业,具备电梯、扶梯整机产品与零部件产品的专业生产、安装和研发能力。 公司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本着“向外资品牌学习,与外资品牌竞争”的理念,坚持自主创新,被中国电梯协会理事长誉为“中国电梯业的希望和骄傲”。 公司对于目标市场和产品系列均采取差异化战略:以国内二三线城市、中西部地区为
17、主,逐步深入一线城市和国际市场;开发的产品系列覆盖占市场总容量98%以上的常用电梯与扶梯产品市场,重点面向普通高层住宅、商务办公楼、购物中心、轨道交通等各类建筑;公司零部件产品以配套外资品牌企业为主。目前内资品牌电梯约占国内市场1/4份额。与外资品牌产品相比,公司扶梯产品已经具备了相对竞争优势,电梯产品已经具备相对竞争力。 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电梯协会2005年、2006年统计数据及国家统计局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2008年、2009年发布的统计调查信息证明,公司生产的“康力”牌电梯产品销量自2005年起连续四年荣获全国市场同类产品内资品牌第一名。 2008年12月,公司签订苏州市轨道交通一
18、号线全线车站199台自动扶梯工程项目,是我国内资品牌中第一家实施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全线扶梯工程的企业。 2009年6月,公司中标南昌昌北机场扩建工程自动扶梯、步道采购项目,是我国内资品牌中第一家中标国内省会以上机场(主候机楼)工程的企业。 2008年12月,公司取得贵阳世纪金源大饭店4米/秒(提升高度150米)、8台群控高速电梯订单,是公司取得的第一个4米/秒以上高速电梯项目,该项目已交付使用。2009年6月,公司与上海长峰地产集团就沈阳“龙之梦”大型商业地产项目签订了6米/秒(提升高度240米)、12台高速电梯订单。通过以上4米/秒、6米/ 秒高速电梯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成为第一家打破外资品牌在
19、国内高速电梯市场垄断地位的内资品牌企业。 2003年4月,公司与中国建筑科学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合作组建了“中国建筑科学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康力电梯研发中心”;2004年12月,公司与南京工业大学电梯技术研究所组建了“南京工业大学康力研发基地”;2009年6月,公司与浙江大学合作设立“康力电梯浙江大学院士工作站”。 2006年10月,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签定联合申请合作协议,联合申报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之一“既有建筑综合改造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中的“既有建筑设备改造关键技术研究”,公司作为唯一电梯企业参与“既有建筑电梯改造技术研究”的研究工作,该项目为“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20、中唯一的电梯技术类项目。 通过长期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合作,公司实现了技术合作与自我开发的有效结合,提高了内部研发机构的研发水平,增强了公司自主创新的能力。 2008年11月,公司主编的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国家新设标准)顺利通过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议专家的审核,即将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执行。 二、 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 (一) 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由康力集团有限公司以截至 2007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按1:0.6530 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07年10月10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名称预核准,2007年1
21、0 月22日,依法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320500211663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已更改为320500000046392),总股本10,000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法定代表人王友林先生。 (二) 发起人 公司共有16 位发起人,其中9位自然人:王友林、朱奎顺、朱美娟、陈金云、顾兴生、刘占涛、沈舟群、朱瑞华、张利春;7位法人:尼盛国际、苏州伟晨、苏高新风投、苏州国发、鑫汇安泰、海利众诚、苏州博融。 三、 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10,000 万股,拟首次公开发行 3,350 万股,发行
22、后总股本 13,350 万股,以上股份均为流通股。 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请参见本招股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1、 发起人 单位:万股,% 发起人 股份数额 股权比例 自然人 王友林 6,539.00 65.39 朱奎顺 164.25 1.6425 朱美娟 155.75 1.5575 陈金云 65.00 0.65 顾兴生 65.00 0.65 刘占涛 40.00 0.40 沈舟群 17.00 0.17 朱瑞华 12.00 0.12 张利春 12.00 0.12 法人 尼盛国际 600.00 6.00 苏州伟晨 600.00 6.00 苏高新风投 500.0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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