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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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简称:埃夫特股票代码:688165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EfortIntelligentEquipmentCo.,Ltd.(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万春东路96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联席主承销商(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2020年7月14日特别提示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夫特”、“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
2、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第一节 重要提示与声明一、重要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二、新股上
3、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示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一)涨跌幅限制放宽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特别规定,股票竞价交易的涨跌幅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更加剧烈的风险。(二)流通股数量较少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
4、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公司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18,034,80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62%,流通股数量较少。(三)发行价格不适用市盈率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工业机器人整机业务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C3491 工业机器人制造”;公司控制器及伺服驱动业务归属于“C40 仪器仪表制造业” 中的“C4011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公司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业务属于“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截止2020年6月30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5、的“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9.13倍。由于发行人尚未实现盈利,本次发行价格6.35元/股,不适用市盈率标准。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未来可能存在股价下跌带来损失的风险。(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特别规定,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
6、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三、特别风险提示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一)与经营相关的重要风险1、 下游市场波动风险。公司系统集成业务主要服务汽车行业(占70%左右),整机产品主要销售于汽车及零部件行业、金属加工行业、3C电子行业等通用工业。2018年以来,汽车工业市场出现“动能转换”,中国市场及世界市场整体销量下降,而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整
7、体快速增长,但部分国内新能源汽车主机厂回款周期延长;通用工业行业景气度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等下游行业波动,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2、 对境外子公司管理的内控风险。发行人2015年以来先后收购了CMA、 EVOLUT和WFC,并设立了Efort Europe和Efort France。前述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地位于意大利、波兰、巴西、印度、法国、德国等国家。若公司无法建立并执行起有效的境外子公司管控体系,将产生境外子公司管理风险。3、 境外经营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国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7,376.86万元、80,486.93万元和80,283.81万元,占比分别为48.50
8、%、61.91%和64.22%,境外经营占比较大,境外经营规模较大,将产生监管风险、汇率波动风险、政治与外贸风险、诉讼风险、财务风险。4、 核心零部件自主化进度不达预期风险。核心零部件自主化率低,是制约发行人发展的重要瓶颈,是提升发行人整机产品毛利率的关键。报告期内发行人控制器、伺服驱动、减速器等核心零部件自主化率开始提升,2019年度,发行人控制器自主化率为30.18%,减速器自主化率为10.32%。但若未来核心零部件自主化进度不达预期,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二)与财务相关的重要风险1、 公司尚未盈利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亏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734
9、.84万元、-2,211.07万元和-4,268.2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489.65万元、-17,005.25万元和 -11,402.80万元;同时截至2019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492.74万元。公司可能未来一段时间仍无法盈利,无法实现利润分配及回报投资者。同时,公司盈亏平衡点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如公司未来无法有效提高公司整体毛利率,则公司盈亏平衡点将无法明显下降,公司持续亏损的时间将延长,从而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 商誉及客户关系减值风险。截至2019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商誉账面价值为37,331.93万元,主要系公司2015
10、年以来先后收购了CMA、EVOLUT、WFC所致。截至2019年末,EVOLUT已经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计4,435.29万元,WFC 已经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03.99万元。同时,截至2019年末,收购WFC产生的客户关系的账面价值为19,616.10万元,其摊销年限为16.84年(剩余年限14.59年)。若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业政策等外部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经营决策失误,并购该等公司产生的商誉及客户关系将可能产生进一步减值的风险。此外, CMA、EVOLUT、WFC注册地均为意大利,意大利地区是受境外新冠疫情影响最重地区之一,若新冠疫情无法有效控制,EVOLUT、WFC、CMA将
11、存在进一步商誉及客户关系减值的风险。3、 政府补助无法持续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各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0,787.68万元、17,105.58万元和7,163.57万元,对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各级政府产业政策及扶持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享受政府补助金额波动较大,甚至可能无法继续享受相关政府补助,则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4、 应收账款、存货减值风险。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大: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01亿元、5.25亿元和5.54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64.02%、39.95%和43.72%;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31亿元、5.42亿元和
12、5.74 亿元。公司的应收账款、存货规模较大,如果未来市场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在内部控制上出现失误,应收账款、存货将可能发生减值风险。5、 垫资导致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佳的风险。公司系统集成业务前期采购及生产投入较大,而客户通常在终验收后支付合同款项的30%及以上,因此公司在系统集成业务中垫付较大规模的资金。公司经营规模扩张阶段,会出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流出的情形。发行人垫资具有持续性,占用了营运资金。报告期各期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670.48万元、-25,784.13万元和-16,678.79万元。如果公司不能多渠道筹措资金并及时推动客户终验收加快回款,则可能导致营
13、运资金紧张,进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三)与核心技术相关的风险1、 境外技术转化风险。发行人收购CMA、EVOLUT、WFC等境外公司,消化吸收境外技术,并持续研发,形成核心技术。发行人16项核心技术,7项为并购境外企业后吸收创新,1项为引进海外技术后吸收再研发。境外技术仍处于转化吸收的进程中,若该等技术消化过程受国际产业环境变化等影响,不能顺利或按时完成,将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 核心零部件技术无法突破风险。核心零部件的技术是制约中国机器人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发行人机器人整机业务毛利率较低主要系核心零部件自主化率及国产化率不高。核心零部件自主化率提升,需要不断持续研发
14、,若无法突破,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3、 核心技术无法量产的风险。公司拥有16项核心技术,2项技术尚未量产。若核心技术无法量产,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四)发行人生产经营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的风险2020年初,新冠疫情首先在中国爆发。3月中下旬中国有效控制疫情后,新冠疫情在全世界范围内流行。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中国、意大利、巴西,先后成为疫情严重的地区,其他境外生产经营地如波兰和印度的疫情也逐渐加重,这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按区域分析,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内占比35.78%。2020年春节后,国内经营主体受疫情影响,自2月10日开始逐步复工,至2月底全
15、部复工,延期复工对国内生产经营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上下游公司基本全部复工。但在客户现场安装、验收等经营活动仍然受到限制。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占比64.22%,欧洲、南美等区域经营主体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其中,公司境外子公司CMA、EVOLUT、WFC注册地均位于意大利。自2020年3月起,疫情在全世界范围内迅速扩散,意大利已成为境外最严重地区之一。随着意大利政府提升防疫措施,意大利控股公司在3月和4 月的开工率大幅下降,整体产能和工作效率大幅下降。发行人三家子公司在欧洲地区的业务销售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重超过40%,而欧洲地区业务上下游公司出现大面积停工状态
16、。预计第二季度,欧洲地区经营主体将受到较大影响。自2020 年5月起,公司意大利、巴西地区控股公司开工率约50%左右,波兰子公司开工率约70%,印度目前仍处于半停工状态。按业务分析,2019年度,公司整机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18.49%。由于疫情影响,整机下游客户延期复工,或资金压力增大,导致延期提货。公司整机业务主要是国内通用工业客户,一季度因开工率不足,公司整机销售影响较大,销量同比下降,目前下游客户开工率逐渐恢复到正常状态,公司整机销售逐步恢复。2019年度,公司系统集成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81.51%,其中系统集成业务中来自汽车行业的收入占比为74.11%。受疫情影响,下游客户停工,导致已
17、经获取的订单无法按期启动,项目执行整体滞后,影响全年收入确认;已经启动的项目,由于停产无法进行制造和装配,或是由于客户停工,无法在客户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因此项目执行停滞,影响全年收入确认。欧洲、南美地区疫情持续恶化,下游主要汽车厂商FCA集团、大众等客户出现停工情形。因此,公司系统集成业务受疫情影响较大。同时,受疫情影响,相关客户销售活动受到较大限制,整机、系统集成类业务部分订单的签订、确定延迟。疫情影响中国和意大利等地区的人员往来,公司与境外并购子公司WFC、EVOLUT、CMA人员、技术、业务整合的进度受到负面影响。目前中国与境外子公司的人员往来暂时停止。发行人2020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8、21,294.07万元,同比变动比例为-25.10%,随着境外疫情加重,公司境外业务将受到进一步影响。截至2020年4月末,公司在手订单16.51亿元。如无疫情影响,公司原预算2020 年税前利润将实现扭亏为盈,但由于新冠疫情对公司2020年整体营业收入造成较大影响。若疫情持续恶化,2020年营业收入将进一步下降。若境外无法有效控制疫情,公司境外经营将无法恢复正常,经营业绩将持续受到较大影响,甚至影响以后会计年度。若境外新冠疫情在较长时间内得不到有效控制,全球经济可能面临衰退,发行人下游行业自动化生产线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将出现长期下行趋势,将对发行人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长期的负面影响。(五)GME税
19、收抵扣时间不确定风险2019年度,发行人巴西控股公司GME将以前年度多缴税款852.25万元(483 万雷亚尔)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该事项系GME合并三家子公司以前年度形成,根据巴西相关司法程序及巴西证券委员会相关规定,可以确认为资产。根据目前的法律进程,由于相关税务机关尚未完全支持公司具有该等权利, GME需等待终审判决后方能开始抵扣。受新冠疫情影响,终审判决的日期推迟。截至目前,终审判决的日期尚未公布。该不确定性,对GME生产经营产生一定负面影响。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88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的注册申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二、 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三、 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四、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二)上交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91号)批准,同意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交所上市,证券简称“埃夫特”,证券代码“68816
21、5”;其中118,034,804股股票将于2020年7月15日起上市交易。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一) 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二) 上市时间:2020年7月15日(三) 股票简称:埃夫特;扩位简称:埃夫特智能(四) 股票代码:688165(五) 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52,178万股(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3,044.6838万股(七)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18,034,804股(八) 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03,745,196股(九) 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629.9212万股(十) 发行前股东所持
22、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序号发行前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锁定期(月)1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SS)8,400.0000362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SS)6,093.0000363安徽信惟基石产业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0.0000124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541.5050365上海鼎晖源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44.444412/18注 16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560.0000127Phinda Holding S.A.2,000.0000128马鞍山基石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94.871818注 29芜湖奇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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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夫特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 上市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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