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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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Changchun Up Optotech Co.,Ltd.)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层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09 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09
2、 年 1-9 月及 7-9 月和对比表中 2008 年 1-9 月及 7-9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 2008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长春光机所”)承
3、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以及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关于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647号),由长春光机所转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长春光机所的锁定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之一、公司董事长宣明承诺:除前述锁定
4、期外,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5、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奥普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03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2,00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40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1,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2.0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
6、1019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奥普光电”,股票代码“002338”;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1,600 万股股票将于 2010 年 1 月 15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 上市时间:2010 年 1 月 15 日 3、 股票简称:奥普光电 4、 股票代码:002338 5、 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0,000,0
7、00 股 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0,000,000 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长春光机所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以及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关于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647号)
8、,由长春光机所转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长春光机所的锁定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之一、公司董事长宣明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9、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
9、行的1,60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 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 目 持股数量(股)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持有的股份 36,660,000.00 45.83%2013 年 1 月 15 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 2,000,000.002.50%2013 年 1 月 15 日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 12,000,000.0015.00%2011 年 1 月 15 日陈星旦持有的股份 3,590,000.004.49%2011 年 1 月 15 日王家骐持有的股份 2,440,625.0
10、03.05%2011 年 1 月 15 日孙太东持有的股份 2,100,000.002.63%2011 年 1 月 15 日宣明持有的股份 1,209,375.001.51%2011 年 1 月 15 日小 计 60,000,000.0075.00%-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4,000,000.005.00%2010 年 4 月 15 日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16,000,000.0020.00%2010 年 1 月 15 日小 计 20,000,000.0025.00% 合 计 80,000,000.00100%12、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
11、、 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中文名称: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hangchun Up Optotech Co.,Ltd. 2、 法定代表人:宣明 3、 注册资本:6,000 万元(发行前);8,000 万元(发行后) 4、 成立日期:2001年6月26日 5、 住所及邮政编码: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130033 6、 经营范围:精密光机电仪器、光机电一体化设备、光学材料、光学元器件、222 医用光学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等产品的研
12、究、开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7、 所属行业:C78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8、 联系电话:0431-86176633 传真:0431-86176788 9、 互联网网址:http:/www.up- 10、 电子信箱:upup- 11、 董事会秘书:莫成钢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姓 名 职 务 任期 持有公司股份(股)宣明 董事长 2007年6月27日至2010年6月26日1,209,3
13、75 廖永忠 副董事长 2007年6月27日至2010年6月26日无 贾平 董事 2007年6月27日至2010年6月26日无 陈涛 董事 2007年6月27日至2010年6月26日无 马明亚 董事 2007年6月27日至2010年6月26日无 宋志义 董事 2007年6月27日至2010年6月26日无 姓 名 职 务 任期 持有公司股份(股)于化东 独立董事 2007年6月27日至2010年6月26日无 李新军 独立董事 2007年6月27日至2010年6月26日无 杜婕 独立董事 2007年6月27日至2010年6月26日无 安鹏 监事 2007年6月27日至2010年6月26日无 鞠俊敏
14、 监事 2007年6月27日至2010年6月26日无 张艳辉 职工监事 2008年11月20日至2010年6月26日无 张涛 总经理 2007年6月27日至2010年6月26日无 刘殿双 副总经理 2007年6月27日至2010年6月26日无 梁学伟 副总经理 2007年6月27日至2010年6月26日无 孟刚 副总经理 2007年6月27日至2010年6月26日无 靳兴家 副总经理 2007年6月27日至2010年6月26日无 尹英奇 副总经理 2007年6月27日至2010年6月26日无 李俊义 副总经理 2008年3月21日至2010年6月26日无 莫成钢 董事会秘书 2007年6月27
15、日至2010年6月26日无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长春光机所,本次发行后,长春光机所持有本公司3,666万股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5.83%,仍然为第一大股东。 长春光机所是中国科学院直属研究机构,属事业单位,事业法人证书号为事证第110000000773号,法定代表人为宣明,开办资金为14,455万元,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888号。 长春光机所是中科院规模最大的研究所,现有在职职工1819人,包括院士 4人,正高级科研人员176人,副高级科研人员314人。长春光机所是中科院博士生重点培养基地,设有博士点6个,硕士点8个,博士后流动站3
16、个,在学研究生958人(其中博士生446人),在站博士后45人。 长春光机所主要从事应用光学、发光学、精密机械和光学工程技术等领域的科研工作。科研工作分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工程技术研究三个层面,三者之间相互牵引、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形成了完整的科研体系。基础研究工作以中科院激发态物理重点实验室为代表,在稀土发光、宽带II-VI族半导体发光、微腔激光、有机和无机薄膜电致发光等研究领域独具特色,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应用基础研究以应用光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为代表,以解决光学发展中的重大前沿基础技术为长远发展方向,围绕发光学、短波光学、空间光学等领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了既有前瞻性和自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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