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立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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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泰日镇大叶公路6828号 Shanghai Baolijia Chemical Co., Ltd.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二一年七月 特别提示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上海保立佳化工
2、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 cn)、中证网()、中国证券网()、证券时报网()、证券日报网()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
3、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 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 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
4、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公开发行 2,252.5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 9,010.00 万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 21,358,97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 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本次发行价格14.82元/股对应的2020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5.33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
5、公司2021年7月14日(T-3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8.82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
6、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水性丙烯酸乳液价格与上游丙烯酸丁酯、苯乙烯等大宗化工原材料的价格联动性较大。根据安迅思数据,2018 年 6 月以前丙烯酸丁酯和苯乙烯价格处于震荡上行的阶段,波动较大;2018 年 6 月以后丙烯酸丁酯和苯乙烯价格进入下行区间。如果未来公司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公司不能把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及时向下游转移,存在原材
7、料价格上涨导致成本增加、毛利率下降、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 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行业惯例会根据客户合作关系、客户信用状况等给予部分客户一定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分别为 32,669.50 万元、53,869.85 万元和 65,326.7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5.93%、33.67%和 36.63%。虽然公司大部分客户的回款情况较好,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大规模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如果宏观经济形势、下游行业整体环境、客户资金周转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承受较大的营运资金压力;同时,如果公司
8、不能有效控制或管理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发生损失亦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三) 流动性风险 如前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会给予部分客户一定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同时,公司向部分大型石化集团采购原材料需预付货款。因此,公司原材料采购、产品赊销等环节资金占用的规模较大,对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较高。而公司营运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若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或下游客户无法及时回款,将导致公司营运资金缺口扩大,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 偿债能力风险 2020 年末,公司资产与负债具有匹配性,营运资本为 8,293.94 万元,流动资产能够覆盖流动负债,长期资本能够覆盖
9、长期资产,不存在短贷长投的情形;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剩余授信额度为 37,628.50 万元。若公司未来不能合理安排融资行为和配置资金,不能有效管控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或剩余授信额度大幅减少,均可能会导致公司偿债能力和流动性水平下降,资产与负债不匹配,从而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 环保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曾因环保问题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虽然该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公司亦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但未来公司仍存在由于不能达到环保要求或发生环保事故而被有关部门处罚,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同时,随着国家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及社会公众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可能会提高
10、环保标准,增加公司排污治理成本,从而导致公司生产成本提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 (六) 因环保政策被限产或停产的风险 公司各生产型子公司所在地的相关环保政策均对出现重污染天气或环境污染时要求企业限产或停产的情形进行了规定。报告期内,烟台保立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和烟台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因重污染天气黄色或橙色预警被要求采取 1-5 天不等的限产或停产措施。该等限产或停产天数较少,对公司生产经营整体影响较小。但未来若重污染天气或其他严重环境污染持续时间较长、发生频率较高,公司生产型子公司被相关部门要求采取限产或停产的天数较多,则公司存在无法及时向客户持续供货的风险,将对公司生产
11、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七) 安全生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生产型子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良好,公司已制定并有效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废物处理管理规定等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相关的内控制度,但若由于相关人员工作疏忽或管理不善、受公司委托的单位未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或处置危险废物以及其他能够引发事故的自然或人为因素,公司安全生产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存储、使用、运输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存储、处置等环节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 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
12、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 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证监许可2021205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1、 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 本批复自
13、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748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A 股股本为 9,01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21,358,977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保立佳”,股票代码“301037”。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
14、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 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 上市时间:2021 年 7 月 30 日 (三) 股票简称:保立佳 (四) 股票代码:301037 (五) 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9,010.00 万股 (六)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252.5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2,135.8977 万股 (八) 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6,874.1023 万股 (九) 战略投
15、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发行无战略配售 (十)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关于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定期限承诺”及“(七)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十一)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关于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定期限承诺”及“(七)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十二)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
16、安排: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 11,567,026 股,其
17、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162,675 股,约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的 10.05%;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 33,474 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其中 3,348 股的限售期为 6 个月,约占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的 10.00%。本次网下发行共有 1,166,023 股的限售期为 6 个月,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5%,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8%。 (十三) 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可上市交易日期(非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万股) 占比(%)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杨文瑜
18、4,702.9000 52.20 2024 年 7 月 30 日 杨美芹 964.3200 10.70 2024 年 7 月 30 日 杨惠静 482.7800 5.36 2024 年 7 月 30 日 上海宇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7.5000 3.41 2024 年 7 月 30 日 万晓梅 300.0000 3.33 2022 年 7 月 30 日 小计 6,757.5000 75.00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本次发行无战略配售 首次公开发行网上网下发行股份 网下无限售股份 1,043.4477 11.58 2021 年 7 月 30 日 网下限售股份 116.6023
19、1.29 2022 年 1 月 30 日 网上发行股份 1,092.4500 12.12 2021 年 7 月 30 日 小计 2,252.5000 25.00 - 项目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可上市交易日期(非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万股) 占比(%) 合计 9,010.0000 100.00 - (十四)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 上市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2、
20、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 3、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 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4、 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本公司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选取的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5、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条件。 (二) 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1、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
21、核同意,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55 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 发行后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9,010 万元,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3、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 2,252.5 万股,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00%,不低于发行人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00%; 4、 根据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1)第 030049 号审计报告,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原则计算,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净利润分别为 7,190.22 万元、8,710.50 万元。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五千万元
22、; 5、 本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Baolijia Chemical Co., Ltd. 发行前注册资本 6,757.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文瑜 住所 上海市奉贤区泰日镇大叶公路 6828 号 经营范围 涂料用原材料苯丙乳液的生产制造,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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