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迈股份:禾迈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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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禾迈股份 股票代码:688032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Hoymiles Power Electronics Inc.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景路 18 号三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特别提示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迈股份”、“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
2、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
3、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书释义相同。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 股票交易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4、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内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上市 5 个交易日后,交易所对股票竞价交易实行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为 557.80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9.4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60.7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
5、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25.9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14.3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截至 2021 年 12 月 6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
6、态市盈率为 51.02 倍。本次发行价格所对应的发行市盈率为 225.9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三) 股票异常波动风险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因而增加了上市初期被加大杠杆融券卖出导致股价暴跌的风险,而上交所主板市场则要求上市交易超过 3 个月后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此外,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
7、票并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四) 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00 万股,其中上市初期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 880.0654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0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
8、股票时,应特别认真地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对下列重大风险因素予以特别关注,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模块化逆变器及其他电力变换设备相关业务的市场推广风险 公司模块化逆变器及其他电力变换设备业务主要应用于集中式光伏发电场景及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场景,报告期收入分别为 4,329.69 万元、 18,431.44 万元、4,813.01 万元以及 1,619.00 万元,占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47%、40.52%、10.14%以及 5.20%。目前,集中式光伏发电场景及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场景中主流的逆变器产品多采用集中式
9、逆变器及组串式逆变器。模块化逆变器系公司参考微型逆变器“分布式电能变换”思路设计的逆变器,其与传统的集中式逆变器及组串式逆变器在设计思路、产品性能、生产成本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模块化逆变器基于其特殊的设计架构,在产品成本方面相对较高且市场成熟应用的案例相对较少,未来能否实现大规模的商业应用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报告期初,为促进模块化逆变器产品销售,公司通过“设立控股项目公司参与光伏电站建设,建成后对外出售项目公司股权”的特殊模式进行模块化逆变器产品的销售。在该种业务模式下,公司向第三方 EPC 销售模块化逆变器等产品,EPC 取得相关产品后将其用于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电站建设完
10、成后,公司对外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以失去项目公司控制权时点作为模块化逆变器等相关产品的收入确认时点,该等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与公司其他同类产品一般以客户签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政策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前述销售模式涉及的电站项目主要为遂昌项目、衢江项目,相关模式的具体情况可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之“(四)主要经营模式”之“3、销售模式”之“(1)光伏逆变器及相关产品”中的相关内容。 根据合同约定,衢江项目中相关产品验收条件为“项目整体足额并网,所有设备投入运行,并通过试运行 72 小时”,与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主要的光伏电
11、站项目遂昌项目、山东项目以及周家乡项目以客户签收作为相关产品验收条件存在差异。为便于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及对比,假设遂昌项目、衢江项目中公司不参与项目公司环节、相关产品收入确认分别按照“以合同约定的实际交付并验收时点进行收入确认”和“以发货后客户签收时点进行收入确认”两种方式进行模拟测算,则模拟测算的报告期各年公司模块化逆变器及其他电力变换设备收入、总体营业收入金额与申报报表金额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模块化逆变器及其他电力变换设备收入 申报报表 1,619.00 4,813.01 18,431.44 4,3
12、29.69 按照“以合同约定的实际交付并验收时点进行收入确认”模拟测算 1,619.00 4,813.01 13,433.97 5,714.39 与申报报表差异金额 - - -4,997.47 1,384.70 按照“以发货后客户签收时点进行收入确认”模拟测算 1,619.00 4,813.01 5,378.60 10,318.14 与申报报表差异金额 - - -13,052.84 5,988.45 总体营业收入 申报报表 31,799.04 49,501.56 46,004.52 30,687.59 按照“以合同约定的实际交付并验收时点进行收入确认”模拟测算 31,799.04 49,501
13、.56 41,007.05 32,072.29 与申报报表差异金额 - - -4,997.47 1,384.70 按照“以发货后客户签收时点进行收入确认”模拟测算 31,799.04 49,501.56 32,951.68 36,676.03 与申报报表差异金额 - - -13,052.84 5,988.45 2020年及2021年1-6月,公司模块化逆变器及其他电力变换设备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山东项目及周家乡项目,该等项目中公司通过直接向EPC总承包单位销售实现,未参与项目公司环节,相关收入确认根据销售合同约定以客户收到商品并验收通过为收入确定时点。未来公司模块化逆变器及其他电力变换设备业务亦将
14、通过直接向EPC总承包单位销售产品实现,不再参与项目公司环节。随着产品销售模式的变更,未来公司模块化逆变器及其他电力变换设备产品在市场推广过程中能否取得光伏电站业主方的认可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模块化逆变器及其他电力变换设备业务存在市场推广风险。 (二)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至今主要从事光伏逆变器等电力变换设备和电气成套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其中光伏逆变器及相关产品主要包括微型逆变器及监控设备、模块化逆变器及其他电力变换设备、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电气成套设备及相关产品主要包括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配电柜等。 光伏逆变器市场方面,(1)根据 Maximize Marke
15、t Research 对微型逆变器市场规模的研究,Enphase 在微型逆变器领域的全球市场占有率约为 20-25%,公司市场占有率约为 1%;(2)根据 Wood Mackenzie 对全球所有逆变器(包括微型逆变器、组串式逆变器、集中式逆变器)出货量(以功率为单位)的统计,阳光电源出货量占 2019 全球出货量比例约为 10-15%,上能电气、锦浪科技出货量比例约为 5%,固德威出货量比例约为 3%,公司模块化逆变器出货量比例小于 1%。此外,阳光电源在 2021 年 6 月推出了模块化逆变器,公司模块化逆变器产品在未来可能会面临更多的直接竞争。 电气成套设备市场方面,电气成套设备存在体积
16、较大、重量较高、运输半径相对较短、区域性较强;定制化需求高、款式较多等特点。因此,电气成套设备的全球及国内市场的总体市场集中度不高。仅考虑 A 股电气设备行业上市公司,其 2020 年度总计收入已超过 1 万亿元,公司的国内总体市场占有率不足 1%。此外,根据可比公司官方网站,白云电器、长城电工电气成套设备的最高电压等级为 252kV,公司则为 40-50kV。公司在电压等级较高的成套设备细分市场竞争中存在一定劣势。 公司在上述领域参与全球竞争,整体业务规模仍然较小。若未来一段时间内不能有效扩大经营规模和提升品牌影响力,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三) 全球光伏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太阳能属
17、于新能源品种,光伏行业属于各国普遍关注和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随着光伏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光伏发电成本逐年下降,但与传统能源相比,目前光伏发电成本仍有一定差距,在很多国家和区域仍然需要政府的补贴政策支持,光伏行业受政策的影响大,行业景气度与政策关联度较高。如 2018 年度国内发布了“531”新政,对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的年度建设规模进行了限制,并对上网电价进行了调降。国内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因而在 2019、2020 年度的新增装机量皆显著低于 2018 年。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收入亦因此从 2018 年度的 2,288.69 万元下滑至 2020 年度的 273.84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
18、入的比例从 2018 年度的 7.65%下滑至 2020 年度的 0.58%。 未来若公司主要市场所在国家和地区的光伏补贴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如补贴大幅降低或取消,而光伏发电成本下降的幅度显著低于补贴下降的幅度,将导致市场需求和整个光伏行业的发展受到较大负面影响,从而使公司面临产品销量、价格及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的风险。 (四) 光伏贷担保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产品过程中,部分用户向银行申请了光伏贷款,约定以光伏系统发电收益作为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资金来源,同时由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为其向银行提供担保(若由控股股东担保,则公司相应提供反担保)。 上述光伏贷款期限一般为 5-
19、15 年,就可能发生的担保赔偿风险,公司按照用户贷款余额的 15%计提预计负债,并计入营业外支出,后续实际发生损失时冲减已计提的预计负债。截至 2021 年 6 月末,上述光伏贷款未到期余额为 9,228.94 万元,公司因上述事项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为 1,384.34 万元。 公司计提的预计负债系根据历史补偿支出金额做出的对自身承担的光伏贷补偿支出义务的估计,实际需承担的补偿支出则受对应光伏发电系统发电效益、用户违约概率等多重因素影响,未来若因天气因素导致日照时长不足并进而影响光伏发电系统发电效益,且用户大规模出现贷款违约情形,则可能导致公司需补偿的光伏贷支出金额超过账面预提预计负债余额的情
20、形,并导致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受到较大不利影响。 (五)汇率风险 2018 年至 2021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外销收入分别为 3,276.22 万元、9,959.33 万元、16,217.83 万元以及 17,827.90 万元,外销收入持续增长,产品远销美洲、欧洲、亚洲等多个区域。公司外销业务主要通过外币结算,如果国家的外汇政策发生变化,或人民币汇率水平发生较大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产品出口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 年 11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同意杭州禾迈电力电子
21、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9 号),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 你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 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 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81 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禾迈
22、股份”,证券代码“688032”。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00 万股,其中880.0654 万股股票将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起上市交易。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 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 上市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 (三) 股票简称:禾迈股份 (四) 股票扩位简称:禾迈股份 (五) 股票代码:688032 (六) 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4,000 万股 (七) 本次 A 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1,000 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八)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880.0654 万股 (九) 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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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 上市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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