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依科技:华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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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票简称:华依科技 股票代码: 688071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 400 号 1 幢 301-206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
2、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书释义相同。 本公司提醒
3、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 股票交易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前 5 个交易日后,交易所对股票竞价交易实行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
4、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 10%,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 股票异常波动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三) 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7,284.4774 万股,其中上市初期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 1,483.059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0.
5、36%。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 融资融券风险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因而增加了上市初期被加大杠杆融券卖出导致股价暴跌的风险,而上交所主板市场则要求上市交易超过 3 个月后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此外,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特别认真地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对下列重大风险因素予以特别关注,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 汽车行业增速下降风险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汽车工业经历
6、了多年的高速增长,至 2010 年汽车销量同比增速达到 32%。2010 年到 2019 年汽车销量处于增速回落的过程,2018 年行业销量出现 1990 年以来首次负增长,2019 年汽车销量同比增速已下滑至-8.2%,2020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同比仍分别下降 2.0%和 1.9%。发行人的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汽车行业,受下游汽车行业产销量下滑影响,如未来汽车产业出现大规模的不景气及停产减产情况,固定资产投资将被延缓或减少,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存在下降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 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逐步退坡,2019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同比出
7、现双双下滑,市场需求正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型,同时叠加本轮疫情的影响,进一步延缓了行业内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导致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出现较大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实现的设备销售收入分别为 936.46 万元、2,041.39 万元和 8,419.86 万元,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实现的测试服务收入分别为 2,138.42 万元、4,325.18 万元和 4,425.39 万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下降回调导致市场需求存在波动风险,进而影响新能源汽车厂商对测试设备、测试服务的市场需求,将会对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实现收入持续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三) 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
8、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047.97 万元、12,647.77 万元和 18,017.86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92%、25.89%和 30.67%,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各期末扣除质保金后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回款率分别为 81.41%、80.72%和 20.95%,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有可能将继续增加。如果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前景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的风险。 同时,考虑到应收账款变现与短期负债付现的时间性差异,特别是若应收账款对象出现信用恶化或者经营
9、不善情形,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将会对公司流动性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下游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可能造成汽车产销量下滑,在行业整体有所波动调整的情况下,客户会主动调整付款节奏,减慢付款节奏,因此可能存在客户的付款进度超过合同约定周期、付款及时性变差的情况,客户延期付款现象将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中的终验收进度款和质保金普遍存在超出合同规定付款周期,进而加大公司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和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占应收账款总余额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
10、/31 2018/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 9,280.75 47.01% 6,053.65 44.24% 3,839.72 70.96% 逾期 1-3 月应收账款 4,105.82 20.80% 4,279.41 31.28% 619.24 11.44% 逾期 4-6 月应收账款 2,482.36 12.57% 1,297.56 9.48% 106.42 1.97% 合计 15,868.93 80.38% 11,630.61 85.00% 4,565.38 84.37% (四) 流动性风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受限货币资金 2
11、,062.79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741.02 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9,741.57 万元;短期借款 17,348.04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545.10 万元,应付账款 10,415.19 万元。 公司未受限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和应收账款余额合计金额为 22,545.38 万元,小于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应付账款的合计额 30,308.33 万元。若发行人应收账款对象出现信用恶化或者经营不善情形、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或发行人存货无法及时变现,银行的可使用授信额度减少或无法及时取得到账资金,公司将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五) 无形资产和商誉减值的风险 报
12、告期内,公司因收购霍塔浩福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于购买日确认商誉 3,849.08 万元、无形资产 480.00 万元,无形资产包括三项软件著作权及一项实用新型专利。 公司对上述无形资产在预计未来受益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并于报告期各期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内上述无形资产及商誉未发生减值。如果霍塔浩福未来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则将产生无形资产和商誉减值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 公司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703.20 万元,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系 2020 年 1-3 月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13、的影响,上下游企业复工延迟,公司的正常生产、产品交付及验收受到负面影响。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475.03 万元,已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但累计未分配利润金额仍然较低,未来存在当期亏损导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无法分红的风险。 (七) 净利润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公司客户一般为大型汽车生产厂商,预算审批、项目招标通常集中于上半年,执行预算管理制度、项目完工和终验收工作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且公司通常会在年底前加大客户走访及设备调试力度,保证设备顺利交付验收,所以收入确认表现出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14、而发行人的相关费用则在各个季度持续发生,因此公司净利润集中在下半年及第四季度体现,存在净利润季节性波动的风险。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 年 6 月 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70 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 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 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
15、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 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24 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华依科技”,证券代码“688071”。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7,284.4774 万股,其中1,483.0590 万股股票将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起上市交易。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 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 上市时间:2021 年 7 月 29 日 (三) 股票简称:华依科技 (四) 股票扩位简称:华
16、依科技集团 (五) 股票代码:688071 (六) 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7,284.4774 万股 (七) 本次 A 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1,821.1200 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八)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483.0590 万股 (九) 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5,801.4184 万股 (十) 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273.0560 万股 (十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发行前 限售期限(月)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励寅 1,784.4546 32.66% 3
17、6 2 黄大庆 784.0998 14.35% 36 3 秦立罡 549.5850 10.06% 36 4 申洪淳 509.3580 9.32% 12 5 王锋 499.3580 9.14% 12 6 栾玉光 256.9725 4.70% 12 7 安徽国富 237.9379 4.36% 12 8 上海润昆 216.0000 3.95% 12 9 上海怀璞 140.6250 2.57% 12 10 海宁德晟 112.3596 2.06% 12 11 苏飏 96.2403 1.76% 12 12 潘旻 91.5304 1.68% 12 13 安徽安粮 79.3126 1.45% 12 14 仇洁
18、 33.0469 0.60% 12 15 张路平 23.7938 0.44% 12 16 海宁海睿 19.8281 0.36% 12 17 陈伟 18.8549 0.35% 12 18 张曜云 10.0000 0.18% 12 合计 5,463.3574 100.00% - (十二)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三)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如下: 1、 战略投资者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中信证券华依科技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
19、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 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 6 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摇号中签账户共计 591 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650,050 股,该等股票的锁定期为 6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四)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 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
20、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为: 1、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3、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4、 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
21、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5、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二) 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1、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申请已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于 2021 年 6 月 8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70 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 发行后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7,284.4774 万元,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3、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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