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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平股份上市公告书 华平股份上市公告书 上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AVC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上海市国定路 33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 福田区 益田路 江苏大厦 3845 楼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2、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中证网,网址 ;中国证券网,网址 ;证券时报网,网址 ;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和本公司网站的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焱、刘晓丹、刘晓露、熊
3、模昌及王昭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另外,刘焱、刘晓露、熊模昌及王昭阳还承诺:自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刘晓丹还承诺:在其丈夫王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其丈夫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关剑、张元、蓝勇、朱勇、郭浩根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 12 个月内,
4、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的其他发起人股东周小川、奚峰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自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0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上市后不再披露 2010 年第一季度定期报告。其中,2009 年第一季度及 2010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 2009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
5、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 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上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02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 1,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6、方式进行,其中网下配售 20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72 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132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华平股份”,股票代码 “300074”;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800 万股股票将于 2010 年 4 月 27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中证网,网址;中国证券网,网址 ;证券时报网,网址 ;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和本公
7、司网站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 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 上市时间:2010 年 4 月 27 日 3、 股票简称:华平股份 4、 股票代码:300074 5、 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000 万元 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本:1,000 万元 7、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焱、刘晓
8、丹、刘晓露、熊模昌及王昭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另外,刘焱、刘晓露、熊模昌及王昭阳还承诺:自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刘晓丹还承诺:在其丈夫王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其丈夫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关剑、张元、蓝勇、朱勇、郭浩根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
9、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的其他发起人股东周小川、奚峰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自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9、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80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
10、制及锁定安排。 11、 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占发行后持股比例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刘晓丹 770.4 19.26% 2013 年 4 月 27 日 熊模昌 749.1 18.73% 2013 年 4 月 27 日 王昭阳 318 7.95% 2013 年 4 月 27 日 刘晓露 202.8 5.07% 2013 年 4 月 27 日 关剑 184.8 4.62% 2011 年 4 月 27 日 张元 159 3.97% 2011 年 4 月 27 日 蓝勇 157.8 3.94% 2011 年 4 月 27 日 朱勇 150
11、.6 3.77% 2011 年 4 月 27 日 郭浩根 106.8 2.67% 2011 年 4 月 27 日 周小川 93.9 2.35% 2011 年 4 月 27 日 刘焱 55.8 1.40% 2013 年 4 月 27 日 奚峰伟 51 1.27% 2011 年 4 月 27 日 小计 3000 75%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网下配售发行的股份 200 5% 2010 年 7 月 27 日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800 20% 2010 年 4 月 27 日 小计 1000 25% 合计 4000 100% 12、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 上市保荐
12、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 上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 AVC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法定代表人: 刘焱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本次发行后) 成立日期: 2008 年 2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国定路 335 号 公司电话: 021-55666588 公司传真: 021-55666998 所属行业: 通信服务业【G85】 董事会秘书: 奚峰伟 电子信箱: xifengwei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及其他电
13、子产品的设计、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安全监视报警器材的设计、安装,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主营业务: 基于 IP 网络的多媒体通信系统的研究、开发、销售和技术服务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名称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持股数/万股 刘焱 董事长 2008年1月至2011年1 月55.8 刘晓露 董事兼总经理 2008年1月至2011年1 月202.8 王强 董事兼副总经理 2008年1月至2011年1 月 熊模昌 董事兼副总经理 2008年1月至2011年1 月749.1
14、王昭阳 董事兼副总经理 2008年1月至2011年1 月318 余晓景 董事 2008年1月至2011年1 月 陈杰 独立董事 2008年3月至2011年3 月 方永新 独立董事 2008年3月至2011年3 月 周琪 独立董事 2008年3月至2011年3 月 周小川 监事会主席 2008年1月至2011年1 月93.9 马宏波 监事 2008年1月至2011年1 月 唐晓云 监事 2008年1月至2011年1 月 奚峰伟 董事会秘书 2008年1月至2011年1 月51 三、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刘焱、刘晓丹、刘晓
15、露、熊模昌、王昭阳,其基本情况如下: 刘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长,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博兴路 760 弄 17 号 1101 室。 刘晓丹,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在公司行政部工作,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博兴路 760 弄 17 号 801 室。 刘晓露,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博兴路 760 弄 17 号 1101 室。 熊模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住所为浦东新区博兴路 760 弄 16 号 1101 室。 王昭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住
16、所为上海市虹口区临平路 333 号 2 号楼 1501 室。 刘焱、刘晓露、刘晓丹、熊模昌及王昭阳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发行后 52.41%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中刘晓丹为公司单一最大股东,刘焱系刘晓丹、刘晓露之母,刘晓露、刘晓丹系兄妹关系。自公司设立以来,刘焱、刘晓露、熊模昌及王昭阳一直为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二)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仅控制公司,除此之外,没有控制其他企业。 四、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公司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总人数为 15954 名,其中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发
17、行前后各股东所持股份及其比例变化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发行后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刘晓丹 770.4 19.26% 2 熊模昌 749.1 18.73% 3 王昭阳 318 7.95% 4 刘晓露 202.8 5.07% 5 关剑 184.8 4.62% 6 张元 159 3.97% 7 蓝勇 157.8 3.94% 8 朱勇 150.6 3.77% 9 郭浩根 106.8 2.67% 10 周小川 93.9 2.35% 合 计 2893.2 72.33%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 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发行数量为人民币普通股 1000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 200 万股,
18、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网上发行数量为 8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80%。 二、 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72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51.43 倍(每股收益 1.40 元,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09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68.57 倍(每股收益 1.05 元,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09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三、 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发行网下配售 200
19、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 1.24766%,超额认购倍数为80.15倍;网上定价发行800万股,中签率为1.0265655927%,超额认购倍数为 97 倍。本次发行不存在余股。 四、 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2,000 万元。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0 年 4 月 19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0)第2973 号验资报告。 五、 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 6656.8 万元,每股发行费用 6.66 元(发行费用除以本次
20、发行股数 1000 万股),具体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内容 金额/万元 1 承销费用 5130 2 保荐费用 350 3 会计师费用 188.5 4 律师费用 106.5 5 评估费 5.5 6 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 872.8 7 发行登记费用及上市初费 3.5 合 计 6,656.8 六、 募集资金净额 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65,343.2 万元。本公司承诺:所有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21、及时披露。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公司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19.25 元(以经审计 2009 年末的净资产值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八、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公司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1.05 元(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09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0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上市后不再披露 2010 年第一季度定期报告。其中,2009 年第一季度及 20
22、10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 2009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 2010 年 3 月31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元) 104,625,914.33107,333,368.12-2.52 流动负债(元) 4,882,697.45 9,174,467.76 -46.78 总资产(元) 122,351,916.75125,949,622.35-2.8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17,119,905.75116,461,479.090.5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
23、资产(元/股)3.90 3.88 0.57 项目 2010 年 1-3 月 2009年1-3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2,127,750.612,527,317.04 379.87 营业利润(元) -1,313,151.79-6,370,376.83 79.39 利润总额(元) 658,426.66 -4,786,942.08 113.7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658,426.66 -4,786,942.08 113.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184,825.72-4,786,942.0896.14 基本每股收益 0.02 -0.16 112
24、.50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0.56% -4.11% 113.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0.16% -4.11% 96.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041,106.57-6,955,700.89 13.1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20 -0.23 13.04 二、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变动说明 2010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12.78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379.87;营业利润为-131.32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505.72 万元;利润总额为 65.84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544.54 万元
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48 万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 460.21 万元。公司于 2010 年 1-3 月营业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主要原因是第一季度的订单以中小企业为主且第一季度为订单洽谈阶段,大客户的订单一般从第二季度开始谈判,下半年形成收入。即使如此,公司 2010 年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利润总额也从去年同期的大幅亏损状态转为本年第一季度的盈利状态。 2010 年 1-3 月,公司实现多媒体通信系统收入 1202.67 万元,其中,视频会议系统收入 781.59 万元,视频监控系统收入 364.67 万元,行业解决方案收入 56.4
26、1 万元,均比上年同期有大幅度的增长。 2010 年 3 月 31 日,公司流动资产较年初略微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下降较大。2010 年 3 月 31 日,公司流动负债较年初下降 46.78%,主要原因为公司预收账款减少 105.70 万元、应交税金较年初减少 210.98 万元。 2010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原因为公司当期缴纳税款、发放员工奖金等现金支出较大。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 本公司自 2010 年 4 月 6 日刊登
2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二)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 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 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 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 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 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 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
28、裁事项;(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 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意见 一、 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 荐 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楼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 真:0755-82943121 保荐代表人:胡晓和、蒋欣 联 系 人:韩汾泉 二、 上市保荐机构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如
29、下: 上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愿意推荐上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1、2010 年 3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2010 年 1-3 月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3、2010 年 1-3 月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1-15 华平股份上市公告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254,870.80-6,824,728.64-6,981,910.99-2,579,158.7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370,537.8654,366,533.69,338,868.50 1421,512,399.06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541,805.0514,530,488.071157,115,667.06,759,709.73 公司法定负责人:刘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林趾 1-1-21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