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docx
《井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井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docx(2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井神股份 股票代码:603299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Jingshen Salt & Chemical Industry Co., Ltd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1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15 年 12 月 30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
2、性投资。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 重要声明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神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 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作出的
3、重要承诺 (一) 控股股东对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期、减持价格、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控股股东苏盐集团出具承诺函,承诺自井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苏盐集团持有的井神股份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控股股东苏盐集团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若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股票,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在此期间内每年累计减持比例不超过 5
4、%;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苏盐集团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按市价且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的价格进行减持。苏盐集团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 (二) 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期、减
5、持价格、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汇鸿国际出具承诺函,承诺自井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井神股份回购该等股份。自锁定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累计减持发行人股份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4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8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汇鸿国际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按市价且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的价格进行
6、减持。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 (三) 其他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其他 17 家股东均出具承诺函,承诺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井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四) 公司及控股股东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7、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本公司将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控股股东苏盐集团承诺:井神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井神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苏盐集团将以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转让的限售股股份。若未在前述时间内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转让的限售股股份,自
8、中国证监会对井神股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后第三十一日至购回股份的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期间,苏盐集团将不得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不得领取在上述期间所获得的井神股份的分红。若井神股份未在前述规定期间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苏盐集团将积极督促公司履行承诺;若未督促,自中国证监会对井神股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后第三十一日至其回购股份的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期间,苏盐集团将不得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不得领取在上述期间所获得的井神股份的分红。 (五)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投资人因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
9、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控股股东苏盐集团承诺:投资人因井神股份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井神股份和苏盐集团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苏盐集团未依法予以赔偿,自上述赔偿责任成立之日后第三十一日至依法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履行完毕,苏盐集团将不得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不得领取在上述期间所获得的井神股份的分红;若井神股份未依法予以赔偿,苏盐集团将积极督促其履行承诺;若未督促,自上述赔偿责任成立之日后第三十一日至井神股份依法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履行完毕,苏盐集团将不得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不得领取在上述期间所获得的井神
10、股份的分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投资人因井神股份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未依法予以赔偿,自上述赔偿责任成立之日后第三十一日至依法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履行完毕,其将不得在井神股份领取薪酬。 (六) 本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则公司、控股股东苏盐集团将按照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11、“十二、主要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七) 中介机构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承诺:因井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承诺:因井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君致律所承诺:因井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承诺及约束措施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12、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内容合法、合理、有效。发行人律师认为,该等承诺及约束措施的内容合法、有效。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 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 股票发行的核准部门和文号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4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
13、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三) 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文号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442号” 文批准。 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井神股份”,股票代码“603299”。本次网上网下公开发行的合计9,000万股股票将于2015年12月31 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概况 (一)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 上市时间:2015年12月31日 (三) 股票简称:井神股份 (四) 股票代码:603299 (五) 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55,944万股(六)本次公
14、开发行A股的股票数量:9,000万股,均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七)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9,000万股 (八)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九)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十)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十一)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二) 上市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井神盐化股
15、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Jingshen Salt & Chemical Industry Co., Ltd 注册资本: 46,944 万元人民币(本次公开发行前) 法定代表人: 伏运景 成立日期: 2001 年 4 月 6 日 董事会秘书: 高寿松 住所: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 18 号 邮政编码: 223200 电话: 0517-85998513 传真号码: 0517-87036999 互联网地址: 电子信箱: jsgfzqb 经营范围: 岩盐地下开采;食盐、井矿盐、盐类产品的生产、加工(以上按许可证核定的具体生产品种和有效期限经营);普通货运;火力发电(生产自用);纯
16、碱(轻质纯碱、重质纯碱)、食品添加剂(碳酸钠)、小苏打生产、加工;氯化钙(液体氯化钙、固体氯化钙)生产、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本公司产品;技术咨询、服务及技术转让;煤炭零售(限分公司经营);蒸汽、热水销售(饮用水除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除特种设备)、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施工;机电设备维修;机械配件、化工原料销售(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盐矿的开采、盐及盐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主营业务: 食盐、小工业盐、两碱用盐、
17、元明粉和纯碱。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共有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本届任职起止日 伏运景 董事长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徐长泉 董事、总经理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王永祥 董事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钱怀国 董事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王健英 董事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高建定 董事 2015 年 12 月-20
18、18 年 12 月 底同立 独立董事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荣幸华 独立董事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刘祥林 独立董事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2) 监事会成员 本公司共有监事 7 名,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本届任职起止日 李宇诗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姚继军 职工监事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王进虎 职工监事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刘同强 监事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卢龙 监事 2015
19、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匡友本 监事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薛炳海 监事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3) 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 4 名,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本届任职起止日 徐长泉 总经理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刘正友 副总经理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高寿松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丁超然 副总经理 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
20、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止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苏盐集团持有井神股份 280,139,095 股,占注册资本的 59.68%,为井神股份控股股东。苏盐集团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出资,江苏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江苏省国资委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苏盐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有其他争议的情况。 苏盐集团成立于 1987 年 6 月 1 日,注册资本为 156,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童玉祥,住所为南京市
21、鼓楼区江东北路 386 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主要从事食用盐专营管理,实业投资。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苏盐集团总资产为 975,175.97 万元,净资产为 375,352.77 万元;2014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5,825.49 万元(以上合并数据未经审计)。 三、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69,440,000 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9,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为 16.09%。根据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股份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 上市 公告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