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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安市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流程一、 毕业生报到须知1、市属中专毕业生凭市教育局签发并加盖了“吉安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报到证到生源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报到。2、省内院校毕业生凭省教育厅签发并加盖了“江西省教育厅毕业生专用章”的报到证到本中心报到。3、省外院校回本市就业的吉安籍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持院校所在地省级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到江西省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毕分办)办理相关手续并加盖“江西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专用章”,方可到本中心报到。4、非本市生源的毕业生到本市就业的,须到省毕分办办理相关改派手续后方可到本中心报到。二、 毕业生择业代理服务须知
2、1、毕业生尚未就业或在个、私企业“就业”的,在23年内可申请保留毕业生的派遣资格,以便参加公务员考试、研究生考试、出国深造,本中心提供代理服务。2、申请办理择业代理的毕业生,中心将提供户籍托管(挂靠吉州区四街派出所毕业生集体户口)、出具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出国等证明、提供就业信息及推荐就业单位、办理见习期工资(转正定级及工资晋升)、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预备党员的转正等系列服务。3、按赣计收费字2003422号文件规定,中心可收取毕业生择业代理服务费25元/人/月,但考虑部分毕业生尚未就业,特优惠收费标准降为10元/人/月。4、办理择业代理程序:毕业生填写江西省吉安市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代
3、理申请登记表申请择业代理 到农行韶山分理处缴款凭银行缴款发票办理择业代理相关手续凭本中心出具的证明、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的原件(含毕业证的复印件)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落户手续。三、 市属中专院校毕业生遗失补办报到证须知1、井冈山学院(原卫校、职业技术学院的中专生)、井冈山经贸学校、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吉安师范、井冈山附属艺术学校五所学校遗失报到证的中专毕业生在本中心补办报到证。2、毕业生补办报到证,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在井冈山报刊登本人报到证遗失公告壹份;毕业学校提供新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及中专学籍表复印件各壹份,并由学校注明“复印属实”字样,加盖学校招就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本人毕业证原
4、件。3、因遗失报到证而需补办报到证的,本中心只按赣计收费字2003422号文件规定收取毕业生补办报到证派遣服务费80元/人;若在毕业时未办理报到证需补办的,在严格审查资格基础上除收取80元/人外还按赣计收费字2003422号文件规定收取择业代理服务费25元/人/月,且不再享受本中心收费优惠政策之规定。4、补办报到证程序:毕业生申请补办报到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缴款补办报到证。四、 毕业生改派须知1、本市生源在本市范围内跨县、跨行业改派就业的,若在本中心办理了择业代理的,只按80元/人收取派遣服务费;若未在本中心办理择业代理的,则按80元/人收取派遣服务费外,另从毕业生毕业之日起按10元/人/月加
5、收择业代理费后,方可改派。2、本市生源改派外市就业的及外地生源改派到本市就业的,中心不收费,由省毕分办按标准收取。4、在人才交流中心挂编的毕业生,不得作毕业生改派。5、改派程序:本市生源在本市范围内改派就业: 提供就业单位接收函及毕业生本人档案 到农行韶山分理处缴款 改派到接收单位。本市生源改派外市就业:提供就业单位接收函 中心出具同意改派证明 毕业生到省毕分办改派。外地市生源改派本市就业:提供省毕分办改派证明 中心根据省毕分办证明改派到接收单位。五、 毕业生调档须知1、未提供就业单位接收函的毕业生本中心不允许调档。2、调档程序:提供毕业生就业单位接收函 提供办理调档人员的有效身份证 到农行韶山分理处缴款(按毕业生档案到本中心的第二个月至调档的前一个月止计算存档时间并按10元/月标准收取代理费用) 调档人员凭缴款发票签字后领取档案。六、凡需到吉安市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择业代理、改派、档案查询、报到证补办等手续的请到吉安市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地址:吉安市吉州区韶山西路3号井冈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原吉安教育学院)大院内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办公大楼4楼。办公室联系电话:联系人: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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