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修订稿).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修订稿).doc(1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暂行)为维护集团公司客运质量信誉,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从业人员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强化道路客运管理职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是指使用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给集团公司的客运(旅游)班线经营许可,并以“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客运经营者的名义,从事客运班线、包车和旅游经营活动,与集团公司未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自然人。主要包括:客运(旅游)班线(承包)经营人和所聘用的客运班线车辆驾驶人员。第二条、从业人员
2、是道路旅客运输具体经营活动的实施者,其经营行为对集团公司的道路客运服务质量和信誉有着重要影响。各职能部门、客运相关单位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将从业人员纳入集团公司客运经营管理工作的范畴。第三条、负有管理从业人员职责的各客运管理单位在与从业人员要约签订客运班线(承包)经营合同、车辆进站经营合同时,或雇主(班线承包经营人)与驾驶员签订雇主与雇员聘用协议书时要将遵守本办法作为从业人员的义务(权利)条款在相关合同(协议)中加以约定,使之按本办法对从业人员管理实现契约化。第四条、车属经营管理单位要结合行业管理部门对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主要内容,重点加强对从业人员在安全运输、按规经
3、营、服务质量、社会责任、维稳工作等方面的考核管理。第五条、对从业人员的管理要遵循“教育使其不违;制度使其不能;监督使其不怠;惩罚使其不敢”的管理原则。运用政治、经济、行政和法律的手段进行管理,规范从业人员经营行为,提高客运服务质量,打造集团公司客运品牌。二、准入审查第六条、从业人员以从业身份可分为:班线(承包)经营从业人员;客运车辆驾驶从业人员和二者兼于一身的从业人员。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客运经营管理单位要相互配合与协调,按照“三关一监督”的行业管理原则,认真做好从业人员准入的源头把关工作。第七条、对拟(承包)经营集团公司客运(旅游)班线并以“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名义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
4、的从业人员,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其身份进行确认并对其民事行为能力、资信度、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并且本人愿意遵守集团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接受集团管理对其经营行为的管理,认为合格后方能与其签订客运班线(承包)经营等合同。第八条、拟驾驶集团公司所属(含公司产权和名义挂靠车产权)客运车辆的驾驶从业人员,原则上应为客运班线(承包)经营从业人员本人或其所聘用的专职驾驶人员。第九条、集团公司依据云南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的驾驶员必须三证齐全(驾驶证、从业证、企业准驾证)才可担任道路旅客运输任务”的规定,对从业驾驶员实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发给企业准驾证,获取集团公司内部准驾资格后方
5、准驾驶集团公司客运车辆的管理制度。 第十条、拟在集团公司从事客运车辆驾驶业务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二、叁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负同等或以上责任)事故记录;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且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对其相关资质条件是否相符审查时,应按以下办法进行: 1、观察其是否身体健康、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及其它部位有无注射毒品的痕迹,了解拟驾人驾车经历、思想品德和身体素质等情况,确认无黄、赌、毒等“三害”嗜好。如发现有严重不良端倪应报告车属经
6、营管理单位主要行政领导,由车属经营管理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取舍。2、拟驾大型载客汽车的,必须持有A1代号的驾驶证;拟驾中型载客汽车的必须持有A1、A2或B1代号驾驶证;拟驾微型载客汽车的必须持有C1或以上代号类别的驾驶证。且驾驶证副证记分未满12分,持证人身体状况适宜的证明在有效期内。3、拟驾高快公司快速旅客运输客运车辆,除驾驶证符合准驾类别外,其年龄原则上必须在50周岁以下,并具有连续5年以上的客车驾龄和安全行车10万公里以上经历。4、在以上各项审查合格的基础上,拟驾驶大型载客汽车的必须持有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类别的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且在从业资格证中记载有“参加大型客车从业资格考试合格”;
7、拟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车辆的必须持有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类别的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且在从业资格证中记载有“参加中型客车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后方能以集团公司名义出函到车辆管理所进行相关资质条件的信息查询。5、根据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准驾车型合格;三年内未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重大责任事故;违章计分在考核周期内未满12分的。拟驾人交三张5分和一张五寸的标准免冠照后,方可按有关规定程序为拟驾人填写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驾驶员行车资格认证书和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准驾证申领、审验换证表。6、以上五项审核程序为一级审查,即车属经营管理单位审查。完成后方能转入总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的岗前培训、路考等
8、二级审查。7、二级审查合格后,准驾人必须将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驾驶员行车资格认证书和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准驾证早领、审验换证表第一联及集团公司机动车准驾证复印件返回车属管理单位备案并分别与车主(班线经营承包人)和车属管理单位签订驾驶员聘用协议书和安全责任书后,方可驾驶集团公司客运车辆。第二章、管理服务第十一条、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经营活动是以集团公司的名义进行的,其行为及后果与集团公司的利益密切相关。各部门、各客运单位要本着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安全技能、服务质量、职业道德水准等的原则。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重点做好以下管理服务工作:一、拟驾集团公司客运车辆的从业驾驶员,必须参加公司安
9、全管理部或劳动人事部举办的岗前培训班,进行职业道德、客运业务、车辆技术、安全管理和车辆驾驶等内容的教育培训和并经过考核合格。二、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温情管理理念。将从业人员视为自己的在正式员工一样,一视同仁,关心其日常工作、生活和学习,做好家访、探望,发生重大困难时给予关心过问和帮助的工作。三、要落实从业人员客运交通安全责任管理制度,与从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集团公司的安全责任制管理体系中,确保集团公司安全责任管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四、要建立从业人员质资、驾车经历、遵章守纪、服务质量和奖惩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档案管理制度。做好从业人员考核管理方面的基础工作,
10、为对从业人员进行奖惩和实现有进有退的管理机制,提供考核依据。五、要建立从业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证和企业准驾证以及客运班线(承包)经营合同、汽车客运站进站经营合同和驾驶员聘用协议书有效性的持续跟踪监督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人员在从事客运经营活动时,“三证”及相关契约合同始终处于有效合法的状态。六、要建立学习考核制度,定期组织从业员学习。并用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安全技能、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的认识和了解;借学习平台,加强与从业人员的思想沟通和联系,做好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七、要按云南省班车客运经营安全检查工作指南和云南
11、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客运实行计算机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派车卡制度。按照派车、例检、报班、出站实行“一卡通”的管理模式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做好从业人员车辆的排班、加班、顶班和包车等调度工作。八、从业人员之间和从业人员与旅客之间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在没有选择法律渠道解决矛盾之前,客运单位要积极做好调解工作,避免矛盾扩大,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帮助、协调管理工作。九、各有关部门和客运单位要根据天气、路况的变化情况和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要求等。及时地将例如:特殊天气、特殊路况、交通堵车,行管部门对线路牌、进站证、运输证等各种牌证审验换证的时间要求以及其他
12、各种与道路客运经营活动有关的资信讯息向从业从员通报,做好信息提供的服务管理工作。十、客运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做好服务质量检查工作,以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为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章、经营行为的考核计分第十二条、对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考核管理以计分制的形式,按照“着重两头”(即:只对受到表彰奖励的从业人员和受到违规处罚的从业人员进行考核管理)的原则进行。记分周期为一年度,驾驶员从业人员以领取企业准驾证的月份;班线(承包)经营从业人员以签订客运班线(承包)经营合同的月份,按月对月计算。二者身份重合的以驾驶员从业人员身份为主进行考核管理。受到表彰奖励的给予加分,
13、受到违规处罚的给予扣分。一次计分的分值分别为:20分、15分、10分、5分、3分、1分六种。考核计分分值标准见附件1。一个记分周期满后,记分分值累加未达到20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记分满-20分的,当事人必须参加岗位培训进行整改,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记分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第十三条、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的计分考核管理档案中,计分依据的原始资料应包含表杨信、投诉信,旅客来电、来访记录,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表彰文件(或文号),违规或处罚通知(或复印件)及通知单号,违规人的书面陈述或检查等;第十四条、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的计分考核信息,是从业人员申请审验企业准驾证或
14、要约延续签订合同,继续获取集团公司内部从业资格的重要考核依据;也是从业人员到运政部门审验从业资格证获取集团公司评价意见,并给予签认的依据。第十五条、违规计分考核与对从业人员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处罚同步执行。从业人员一次有两种及以上违规行为的,应当分别计算,累记分值。车属经营管理单位发现从业人员记分已满-20分的,应滞留其企业准驾证或停发班次,安排其参加劳动人事部或安全管理部举办的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班,培训合格后方能返还企业准驾证或复班。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客运单位要建立从业人员信息抄告和信息共享制度,对所有涉及从业员经营行为的奖励和处罚的信息都要以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工作联络单的形式,汇交车属
15、经营管理单位集中考核打分,并由车属经营管理单位建立从业人员经营行为考核管理档案。第十七条、车属管理单位在对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考核打分时,不具备行政(法律)效力的证据或者正在处理的涉及从业人员违规嫌疑尚未得出结论的行为,不能作为对从业人员经营行为考核打分的依据。当经营行为考核周期届满后15日内尚未有行政(法律)效力等认定结论的,其上一周期的考核计分清零,待认定结论出来后,纳入下一周期考核计算。第十八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属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交纳必要的培训成本费用后,安排重新参加安全管理部组织的岗位培训班,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整改:一、超载20%以上的;二、发生重大道路交
16、通事故负有同等以下责任的;三、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参加车属经营管理单位组织的安全学习次数低于其应参加次数50%的;四、被旅客投诉,经州市(县)行业管理部门查实有违规违纪事实并受州市(县)行管部门通报的;五、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经车属经营管理单位考核记分累计达到20分的。第五章、经营行为的考核奖惩第十九条、集团公司对从业人员实行奖惩管理制度。奖惩坚持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手段为辅的原则。第二十条、针对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社会贡献等方面的遵纪守法情况,对其经营行为设立如下奖惩方法:一、对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优质服务、竭诚奉献,为企业和社会做出一定贡献的从业人员给予:通报表
17、扬,授予先进工作者、工作标兵、技术能手、安全先进个人、安全红旗车等称号并奖励一定的奖金或实物;在车辆更新,延续班线经营权,申请延续集团公司内部从业资格等方面给予优先审批;在企业招聘驾驶员员工时,可优先录用。二、对有违法违规行为,不遵守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从业人员行为准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或旅客投诉事件负有责任,给企业的质量信誉造成负面影响的从业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学习活动上检讨,停班反省,违约(章)扣罚保证金等处理。第二十一条、对从业人员的奖励,参照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创先争优奖励办法及补充规定,在年度评选时分配专门的名额指标进行奖励。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人员,按照处理的针
18、对性、及时性、教育性和当事人易接受性的特点,主要对以下较重的违约(规)行为和后果,在要求当事人写出书面经过和检讨的基础上,及时按以下规定以违约处理:一、安全生产方面:1、班线(承包)经营人所聘的驾驶从业人员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扣罚经班线(承包)营人500元保证金并给予停运3个班次;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扣罚经营人1000元保证金并给予停运5个班次; 2、超过额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扣罚500元保证金并给予停运2个班次的处理;超过额定人数20以上,扣罚1000元保证金并给停运5个班次;3、违反规定载货的,扣罚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安全保证金并给予停运1个班次的处理。 4、超过规定时速1
19、0以上达20的,扣罚按100元基数+(超速累计次10元)计算的安全保证金;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扣罚按200元基数+(超速累计次20元)计算的安全保证金。5、经营从业人员强迫所聘驾驶人从业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要求,造成交通事故的扣罚经营从业人员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保证金并给停运1至3个班次。6、采用贿赂等手段,唆使车辆例检人员,不检车便出具例检合格单或伪造、便造例检合格单(卡)的扣罚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安全保证金并给予停运3个班次的处理。二、经营行为方面:1、经营从业人员强迫所聘驾驶从业人员违反道路运输法规驾驶客运车辆,造成客运市场秩序混乱和旅客投诉的,扣罚经营从业人
20、员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保证金并给予停运1至3个班次;2、从业人员在站内或者城区内私自揽客售票、装运行包和小件货物,一经发现除补办手续外,每次扣罚200500元的保证金。3、从业人员车辆违约误点、脱班、停班等,造成企业信誉受损的按照下例规定扣罚保证金:(1)误班,指超过正点发车时间,在60分钟以内来应班,造成旅客乘车时间延误的,每次扣罚50-100元的保证金;(2)脱班,指超过正点发车时间,在60分钟以上才来应班的。一是旅客愿意退票的,按该趟班车单程运费的50扣罚从业人员的保证金:二是旅客不愿退票,由车站安排其他车辆顶班、代班的,由脱班从业人员按该趟班车满员往返运费100的金额付给顶班、代
21、班车运费,并扣罚违规从业人员100300元的保证金;(3)停班,指从业人员未向车属经营管理单位或车站报告,擅自无故停班3天以上的。可报当地运输管理机构处理。车站与班线(承包)经营从业人员签订的车辆进站经营合同约定内容与以上规定不一致的按合同约定执行。三、服务质量方面:1、运输途中甩客、宰客、敲诈旅客;2、乱涨价、乱收费;3、途中加油、吃饭等因故停车,旅客重新上车后因失职,漏带旅客;4、车辆发生故障抛锚,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进行接拨旅客致使旅客长时间滞留;5、长拉短运,擅自将本车承运的长途旅客拨给其他线路的客运车辆运输。发生以上行为给旅客带来不便或人身、财产损坏被旅客投诉的,除责令当事人承担由行为导
22、致的民事责任外,视以下不同情况按违约(规)进行扣罚。由行业管理部门责成处理的。扣罚100200元保证金并给予停运12个班次;由州市(县)行管部门通报处理的。扣罚200500元保证金并给予停运23个班次;由省级运管部门通报处理的。扣罚5001000保证金并给予停运35个班次;四、其它方面:1不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的,由车属单位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停运1个班次。2、不按规定期限对车辆进行二级或二级附加维护,超过维护计划日期7天的,扣罚500元保证金;累计二次扣罚1000元保证金,并给予无限期停运班次,直到车辆进厂维护合格,责任人认识态度较好方能复班(主要适用于尚未建立
23、IP管控系统或IP管控系统失效的情况)。3、不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检(含途中)或例检不合格强行营运的,扣罚500元保证金,并给予停运13个班次。4、长期不参加车属经营管理单位组织的安全学习活动,由车属单位按照各自安全学习考核管理制度规定的数额扣罚保证金。第二十二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扣罚的安全保证金纳入集团公司安全基金管理,主要用于奖励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从业人员;因违反服务质量信誉管理扣罚的款项纳入公司专项奖励基金管理,专项用于奖励客运服务表现优秀的从业人员。第二十三条、对从业人员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考核管理按照优胜劣汰的市场原则进行,实行考核退出的管理制度。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企业的质量信
24、誉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业人员,取消其在集团公司的从业资格,。 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有以下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后果,给予收回企业准驾证取消其在集团公司驾驶营运客车的资格;相关合同到期后(或提前终止)不再与其续签合同,解除契约关系,终止其道路客运班线(承包)经营的资格。 一、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或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二、发生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给旅客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或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受到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三、采用造谣滋事、无理取闹、聚众闹事,围堵客运站大门等非法手段,干扰正常经营秩序,阻碍了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严重影
25、响旅客出行,受到公安部门治安处罚和行业管理部门或政府其他部门处理的;四、一年内出现超速50%及以上或超载20%及以上3次,受到公安部门处罚屡教不改,对行车安全留有重大隐患的;五、饮酒和醉酒驾驶后客运车辆,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置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被公安部门治安或刑事处罚的;六、伪造、变造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有关道路客运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牌、卡”,被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实的;七、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被记20分达到3次的。第六章、其他第二十五条、公司收发室和相关单位收到交警寄发的超速、超载、闯红灯和违法停车等处罚通知单或违章抄报通知书,要及时转送相关车属单位并做好收件人签收备案工
26、作;公司办公室、运输管理部等部门和分管领导受理旅客来电、来函、来访投诉或接到运管等部门责成处理的通知后,运输管理部要做好旅客来电、来函、来访记录并向车属管理单位开出纠正预防通知书;安全管理部、客运稽查队等部门现场查到违规违纪行为时,要由被查当事人在检查表上签认并向车属管理单位开出整改通知书;车站按进站经营合同对从业人员做出违规处罚后,要向车属管理单位递交工作联络单;车属管理单位收到相关人员投诉或举报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查实的违法违规通知后,要责成当事人写出违规事实经过和检查。以便车属管理单位对违规从业人员考核记分。第二十六条、车属管理单位收到相关部门、单位递(转)交的有关从业人员达到记分条件经营
27、行为的证明材料后,经与从业人员本人复核后,按照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道路客运经营从业人员主要经营行为考核计分分值标准,对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对应考核打分并在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道路客运从业人员经营行为考核表中详细记录和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道路客运从业人员经营行为考核计分情况登记表中登记。第二十七条、在一个考核周期内,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累计记分达到-20分的,车属管理单位要向劳动人事部递交关于培训整改的工作联络单,由劳动人事部与安全管理部联系对违规从业人员的培训整改事宜,同时劳动人事部要向违规从业人员开出重新参加岗位培训的整改通知单;培训合格后,安全管理部向参培的从业人员出具培训合格证明,由参培人交回
28、车属管理单位核验无误后,才能返回企业准驾证或通知复班。第二十八条、车属经营管理单位是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打分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运输管理部是对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实施检查督导的部门;安全管理部是对累计记分达到-20分的从业人员重新进行岗位培训的具体实施部门。运输管理部、安全管理部是对发生第二十四条所列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后果的从业人员分别做出终止续签班线(承包)经营合同或收回企业准驾证决定,取消其在集团公司经营或驾驶营运客车的从业资格,执行退出机制的把关部门;第二十九条、从业人员的企业准驾证到期需要审验或班线(承包)经营合同到期明示要约续签的。须填写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道路客运从业人员申请(延续)
29、集团公司内部从业资格审批表,由车属管理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批注“同意申请”、“重新参加岗位培训”或“建议按退出机制处理”的意见并依据从业人员的申请(延续)事项分别报送安全管理部(驾驶从业资格,安全管理部可委托分公司把关审批)或运输管理部(正常的班线经营承包合同续签,运输管理部可委托车属单位把关审批)把关审批,特殊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第三十条、各车属经营管理单位在对从业人员申请(延续)集团公司内部从业资格;经营行为考核计分管理时,可按本办法后附的4个附件设定的内容进行操作。附件1: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道路客运经营从业人员主要经营行为考核计分分值标准;附件2: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道路客运从业人员经营行为考核表:附件3: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道路客运从业人员申请(延续)集团公司内部从业资格审批表:附件4: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道路客运从业人员经营行为考核计分情况登记表在对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管理时,可参照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道路旅客运输从业人员经营行为服务规范标准要求,进行规范管理。云南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2011年2月1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