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等级评价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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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三 特殊教育学校等级评价标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要点评级标准A1办学条件B1学校规划C1 校园规划和校舍建设应紧凑集中、布局合理、分区明确、使用方便、易于识别;必须利于安全疏散;盲校、培智学校校舍的功能分区、体部组合、水平及垂直联系空间应简洁明晰,流线通畅,严禁采用弧形平面组合。学校有两类及以上残疾学生的,校舍应分类设区,相对独立。共用部分应不冲突且有相应的措施。A 等: 校园布局合理, 各功能区划分明,使用方便,利于疏散;有两类及以上残疾学生的,校舍分类设区,相对独立;共用部分不冲突且有相应的措施。B等:基本达到A等条件,但各功能区有穿插、重叠现象。C等:基本达到B等条件,有两类及以上残疾
2、学生的,校舍分类设区,但共用部分有冲突,且相应措施不力。D等:校园布局不合理,师生活动对教学及生活产生严重干扰,或有两类及以上残疾学生的,校舍未分类设区,或其他低于C等情况的。 C2 学校独立设置,单一类型学校规模不少于9个班,综合类学校不少于18个班。班额:盲、聋校不大于12人/班,培智学校不大于8人/班;班均用地面积:盲校9个班不低于1520、18个班不低于1084,聋校9个班不低于1568、18个班不低于1101,培智学校9个班不低于1454、18个班不低于1005;绿地面积不低于用地面积的10%。A 等: 学校独立设置;规模、班额符合要求;班均占地面积、绿地面积达到标准。B等:基本达到
3、A等条件,但有下列情况的:1.规模不符合要求;2. 班均占地面积、绿地面积不达标,但不低于标准的70%。C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1.班额超过标准班额;2.班均占地面积、绿地面积为标准的60-70%。D等:学校未独立设置,或班均占地面积、绿地面积达不到C等标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要点评级标准A1办学条件B2校舍建筑C3 班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住房和校办产业用房):盲校:9个班不低于579,18个班不低于467;聋校:9个班不低于506,18个班不低于399;培智学校:9个班不低于477,18个班不低于381。A 等: 校舍班均建筑面积不低于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规定。B等:校舍
4、班均建筑面积不达标,但不低于标准的90%。;C等:D等:校舍班均建筑面积低于标准90%。C4 各类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设置、设计、面积、质量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76-2003)、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规定,建筑外观协调美观、内饰色彩明快和谐,充分体现环境育人的功能;按要求设置杂物贮藏室等用房,并做到定期维修。A 等: 校舍建筑设计与质量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和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维修及时。B等:校舍维护不够及时,有轻微渗水、墙皮脱落、墙面玷污、门窗破损现象。C等: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或有明显渗水、墙皮大面积脱落
5、、墙面大面积污秽、门窗破损等现象。D等:存在D级危房。C5 校内道路平整通畅,相关无障碍基础设施齐全,各类标识醒目,有完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校舍光线充足,通风良好,有完备的卫生、消防、供电、供水、排水、网络布线、电子监控等设施;电教、信息网络系统应结合残疾人特点,分别设置相应的系统;聋校设置,可在报警系统上增设闪动信号装置。A 等: 完全达到标准要求。B等:基本达到A等条件,部分设施档次较低,或不十分完善。C等:基本达到B等条件,但有以下情况之一:1.无障碍基础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有较明显缺陷;2.电子监控未能覆盖主要场所;3.电教、信息网络系统和灾害广播系统未能较好的结合残疾人特点。D等:缺少无
6、障碍基础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或其他低于C等标准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要点评级标准A1办学条件B3教学用房及设施C6 普通教室:每个教学班有符合教学要求的教室,按标准配齐课桌椅、讲台、黑板以及适合学生特点的特殊设施;有相应的防伤害设施,实现多媒体“班班通”,使用面积不低于54。A 等: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普通教室数量满足需要,单间面积达到标准要求;2. 课桌椅、讲台、黑板以及适合学生特点的特殊设施整洁完好;3.采光、照明符合要求;4.实现多媒体“班班通”。B等:基本达到A等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1. 普通教室数低于应配数,或单间面积不达标;2.室内设施较陈旧,但不影响使用;3.多媒体用
7、电视机做显示设备,但屏幕不小于47寸。C等:基本达到B等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1.存在桌凳、讲桌破损;2.采光、照明不符合要求;3.未实现多媒体“班班通”的;4.适合学生的特殊设施不完善。D等:次于B等情况,或C等情况未整改。C7 弱电机房(网管室):使用面积不低于30;建有校园局域网,覆盖所有办公、教学场所,配齐网络设备以及视听文件制作设备;专用教室根据需要配备多媒体设备。A 等: 有符合要求的弱电机房(网管室),建有校园网,覆盖所有办公、教学场所,配齐相关设备和相关专用教室多媒体设备。B等:基本达到A等条件,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 网络管理室面积偏小,或校园网功能不够齐全;2.多媒
8、体用电视机作为显示设备,但屏幕不小于47寸。C等:基本达到B等条件,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多媒体设施不完善或老化,或屏幕小于47寸。2.无校园网站,或网管设施不完备,或网络未能全覆盖。D等:无校园网站,或其他次于C等条件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要点评级标准A1办学条件B3教学用房及设施C8 计算机教室:按上机人数每人一机配备,数量取班级额定人数上限;机台采用显示屏平行于黑板的方式布置;地面采用防静电材料;配有电源总开关、空调及消防设备等。盲生用计算机应配有耳麦、配备语音软件和点字显示器;低视力班配备电子助视设备。使用面积不低于61 。A 等: 计算机教室面积、设施和计算机数量均符合要求。B
9、等:基本达到A等条件,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计算机教室面积偏小,但不低于44,或能满足班级教学需要;2.设施不够完善,但尚可基本满足教学使用。C等:基本达到B等条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计算机数量不足或计算机设施老化,影响正常使用;2. 盲生、低视力班未配备相应辅助设备。D等:无计算机教室,或其他次于C等条件的。C9 实验室:小学阶段作为自然教室,中学阶段作为物理、化学及生物实验室;9班规模的盲、聋学校应设置2间实验室,其中1间作为化学实验室,18个班规模的应设置3个实验室,使用面积不低于61。A 等:实验室数量、面积均达到标准要求,设施完善。B等:基本达到A等条件,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0、的:1.实验室面积偏小,但不低于47;或能满足班级教学需要;2.设施不够完善,但可以满足班级教学使用。C等:基本达到B等条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实验室数量不足;2.实验桌凳非专用设施,或破损,影响使用;3.化学实验室无抽排气设施。D等:无实验室,或次于B等条件,或 C等情况未整改。C10 仪器及准备室:有科学实验、理化生实验仪器室兼准备室,与实验室1:1配置;且与实验室相邻;室内有符合仪器规范存放要求的仪器柜,水、电、通风设施符合要求;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必须单独存放,双钥匙保管;化学药品储藏室严禁与实验管理员室相通 。每室使用面积不低于30。A 等: 仪器及准备室数量、面积均达到标准要求
11、,设施完善。B等:基本达到A等条件,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仪器及准备室面积偏小,但不低于21;或有合用现象,但能满足仪器分类有序摆放需要;2.仪器橱柜较陈旧,但尚整齐、可使用。C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药品室设置或化学危险品管理不符合要求;2. 仪器橱柜不足、破损、拼凑;3.化学实验室无抽排气设施。D等:其他次于C等条件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要点评级标准A1办学条件B3教学用房及设施C11 多功能活动室:可作文娱活动、雨天体育活动、观摩教学及全校性集会等使用的大型用房,也可兼作舞蹈、音乐室或盲生门球室;地面为木质地板,固定设备的埋件不应高出地面,门窗玻璃灯光均应设置护网或护罩,并应配
12、置能进行相关活动的设施;9个班规模的使用面积不低于180,18个班规模的不低于240。A 等: 多功能活动室面积均达到标准要求,设施完善。B等:基本达到A等条件,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多功能室面积偏小,但9个班规模的使用面积不低于120,18个班规模的不低于180。2.设施不够完善,非木质地板,但基本满足使用需要。C等:基本达到B等条件,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 门窗玻璃灯光未设置护网或护罩;2. 地板为水泥或瓷砖等;3.其他设施设置不能满足有关活动需要。D等:无多功能室,或面积达不到B等的80%,或达不到 C等标准的。C12 生活与劳动教室 (家政室):可进行生活自理能力与劳动能力培养
13、的专用教室,配备相关器材,满足学校生活指导和劳动课程的需要;使用面积不小于122。A 等: 生活与劳动教室(家政室)面积达到标准要求,设施完善。B等:基本达到A等条件,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 使用面积偏小,但9个班规模的使用面积不低于65,18个班的不低于88(培智学校不低于61);2.设施、器材不够完善,但基本满足教育需要。C等:基本达到B等条件,但设施或器材不能满足教育需要的。D等:无生活与劳动教室(家政室),或其他次于C等情况的。C13 劳技与职业技术教室:结合实际配置不少于2个专用教室(9个班培智学校不少于1个),供学校安排教学内容和学生学习、实习使用;每个教室使用面积不低于61。
14、A 等: 劳技与职业技术教室个数、面积均达到标准要求,设施完善。B等:基本达到A等条件,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劳技室个数不足,或每间使用面积不足,但不低于47;2.设施、器材不够完善,但基本满足教育需要。C等:基本达到B等条件,设施或器材不能满足教育需要的。D等:无劳技与职业技术教室,或其他低于 C等标准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要点评级标准A1办学条件B3教学用房及设施C14 图书室与阅览室:图书阅览室总使用面积盲、聋、培智学校9个班规模的分别不低于180、150、90, 18个班规模的分别不低于300、270、122;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原则应分别设置,并应便于开架阅览。盲校应配备盲文
15、、视听及低视力阅览室。A 等: 图书阅览室面积达到标准要求,藏书室、师生阅览室设置符合要求,设施完善。B等:基本达到A等条件,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 使用面积偏小,但盲、聋、培智学校9个班规模的分别不低于166、79、65,18个班的分别不低于271、118、106;2.设施不够完善,但基本满足需要。C等:基本达到B等条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书架、报刊架等设施不足、破损的;2.盲校未配备盲文、视听及低视力阅览室的。D等:无图书阅览室,或其他次于C等情况的。C15 体育康复训练室:设置适合不同残疾类型学生使用的较大型的运动器械和健身器具设备,能进行训练和活动;内墙1.2米以下采用软性材
16、料包装;使用面积盲、聋、培智学校9个班规模的分别不低于122、61、61, 18个班规模的分别不低于183、122、122。A 等: 体育康复训练室面积均达到标准要求,设施完善。B等:基本达到A等条件,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使用面积不足,但不低于56。2.运动器械和健身器具不够完善,但基本满足训练需要。C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 运动器械和健身器具不能满足训练需要的;2. 内墙1.2米以下未采用软性材料包装的。D等:无体育康复训练室,或 C等情况未整改的。C16 体育场地与器材室:体育场有标准的200米以上的环形(炉渣或塑胶)跑道和100米直跑道;盲校设门球场一片,聋校、培智学校9个班
17、设篮球场1片,18个班设2片(地面平整,雨后可以及时使用);在适宜位置布置沙坑等适合相关残疾学生活动的体育设施、康复训练场地和游戏场地。体育器材室配备一定数量的体育器材架,使用面积一般不低于30。A 等: 各类体育场地均达到标准要求,为塑胶跑道,设施完善。体育器材室面积、设施达标。B等:基本达到A等条件,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跑道长度不足,但环道不低于150米,直跑道不低于60米2.跑道为标准炉渣跑道;2.篮球场不足,但不少于1片;3. 体育器材室面积不足,但能满足器材分类摆放需要。C等:基本达到B等条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 田径场跑道为铺炉渣(砂)的简易跑道,或不平整、积水的;2.各
18、类场地不全的;3. 体育器材室面积不足,不能满足器材分类摆放需要。D等:无体育场地,或其他次于c等情况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要点评级标准A1办学条件B3教学用房及设施C17 盲校专用教室:1.音乐器乐教室1间(18个班2间)使用面积61,音乐、器乐室可合用,有条件的还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小琴房;2.直观教室1-2间,总面积122,配置人物、人体、建筑及动、植物、车船、飞机等标本模型;3.语言教室1间,使用面积61,配置语音设备;4.美工教室及教具室2间,每间使用面积61;配备画桌、画架、器材柜等设施;5.视力测验室:按要求配齐设施,使用面积不低于30;6.心理咨询室:按要求配齐设施,使用面积应不
19、低于30;7.视功能训练室1间(选配),使用面积不低于54,配齐相关视觉功能训练的专用设备。A 等: 各类专用教室数量、面积均达到标准要求,设施完善。B等:基本达到A等条件,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使用面积不足,但音乐、美工室不低于44,语言教室不低于47,其他专用教室面积应基本满足使用需要。2.各室设施不够完善,但基本满足使用需要。3.未配备视功能训练室(选配)的。C等:基本达到B等条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 专用教室设施,有不满足使用需要的;2. 专用教室面积过小,不能满足需要的。D等:各类专用教室不全,或其他次于C等情况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要点评级标准A1办学条件B3教学用房及
20、设施C17 聋校专用教室:1.语训小教室:9个班30,18个班60,可设3-5间,每间使用面积不低于6;配备语训设备;2.律动教室及辅房:地面铺设弹性木质地板并有辅助用房、教具橱,设有高低或升降扶杆等,使用面积不低于100;3.美工教室及教具室:使用面积80;配备画桌、画架、器材柜等设施;4. 心理咨询室:按要求配齐设施,使用面积应不低于30。5.听力检测室:面积30,配有检测设备,作隔音处理;6耳膜制作室(选配),使用面积不低于30。A 等: 各类专用教室数量、面积均达到标准要求,设施完善。B等:基本达到A等条件,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使用面积不足,但美工室不低于68,其他专用教室应基本
21、满足使用需要。2.各室设施不够完善,但基本满足使用需要。3.未配备耳膜制作室(选配)的。C等:基本达到B等条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 专用教室设施,有不满足使用需要的;2. 专用教室面积过小,不能满足需要的。D等:各类专用教室有缺项,或其他次于C等情况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要点评级标准A1办学条件B3教学用房及设施C17 培智学校专用教室: 1.语训教室1间,使用面积不61;配备语训、视听设备;2. .律动教室及辅房1间,使用面积100;地面铺设弹性木质地板并有辅助用房、教具橱,设有高低或升降扶杆等;3.唱游教室1间,使用面积61;配有视听设备;4.美工教室及教具室,9个班1间,18个班
22、2间,使用面积61;配备画桌、画架、器材柜等设施;5.感统训练室1间,使用面积122;配备感统训练器具设备;6.心理疏导个训室,使用面积15,配备相应设施;7.心理咨询室,使用面积30;按要求配齐设施;8智力检测室(选配):配备智力和适应行为的量表和相关设备,使用面积21。A 等: 各类专用教室数量、面积均达到标准要求,设施完善。B等:基本达到A等条件,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使用面积不足,但语训室、唱游室不低于44,其他专用教室能基本满足使用需要。2.各室设施不够完善,但基本满足使用需要。3.未配备智力检测室(选配)。C等:基本达到B等条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 专用教室设施,有不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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