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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2014 修订版)西交校教20125 号为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 号)”及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第一章 组织与领导第一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校领导、教务处、研究生院、纪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加强对全校推免生工作的指导。教务处负责组织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校内推免生的接收。第二条 各学
2、院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应由各学院院长、书记、主管本科教学负责人、主管研究生教学负责人、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组成,人数不少于 5 人。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第二章 推免生选拔范围与推荐类型第三条 推免生对象为我校在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内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第三章 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第四条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第五条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第六条 勤奋学习
3、,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必须完成并通过专业计划要求的前三学年(建筑学院专业为前四学年)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及学院指定的限选课程,且平均成绩不低于 75 分;获得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证书或外语四级成绩不低于 425 分,只认可由我校组织报名参加的国家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注 1:.平均成绩计算方法参照“第六章”计算方法计算;.艺术与传播学院艺术类专业学生外语四级成绩不低于 400 分,外国语学院相关专业学生要求通过相应专业外语四级或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第七条 在综合评价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
4、排名,不得单列。第八条 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对学生所学专业领域有特殊学术专长,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第九条 获得国家级重大学科竞赛最高奖项的学生,在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情况下,可直接推荐为本校免试研究生,申请竞赛直免的详细方案参照“第八章”。第四章 推免生指标分配原则第十条 推免生指标分配原则: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综合考虑各学院应届毕业生学生人数、应届毕业生中茅以升班人数和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直免生人数,并兼顾我校各学科的学科水平、专业水平等因素作为推免生指
5、标数分配的依据。为鼓励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学校在双学位开展具有一定规模(应届双学位专业人数不少于 20 人)的学院给予一定的指标数专用于推荐双学位专业学生为双学位专业的免试研究生。第五章 推免生工作程序第十一条 由学院、教务处根据各专业实际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及学院指定的限选课程确定免研成绩排名课程,由信息网络系统按照计算规则完成课程成绩的初始计算。第十二条 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网完成成绩核对、网上报名、加分申请、网上志愿申请等,具体时间安排及详细流程见当年通知。第十三条 各学院根据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指标数,按照平等竞争、保证质量、择优推荐的原则,按学校规定的加分标准确定学生综
6、合评议加分。学生免研排名课程平均成绩与综合评议加分之和构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顺序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申请推免学生资格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推免生名单。推免生人数及推荐类别必须控制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指标计划内,推免生“后备”人数应限定在指标总数的 20%以内。推免生名单及推免生后备名单必须在学院网上公示,广泛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第十四条 各学院将拟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分表及根据“第十五条”规定确定的推免生名单报教务处。第十五条 鉴于校外接受推免生时间较早,故凡拟推荐为校外的推免生,学校均一律先行同意推荐,待各学院和学校统一审定公示后,按综合排名最终确定是否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指标。
7、第十六条 所有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学生名单及后备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完毕后,在全校范围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 10 天。第十七条 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校内推免生的接收,具体要求及办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获得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的优秀推免生可选拔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详见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研201123 号)。第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第十九条 学校将推免生名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报省招办审核批准。第六章 成绩排名计算办法第二十条 各专
8、业免研排名课程门数应不少于该专业前三学年(建筑学院专业为前四学年)实际开设的所有必修课程、学院指定限选课程总门数的 60%,免研排名课程由学院确定后报教务处并向学生公布。如有变化每年 6 月份由学院提交修改申请,教务处核定后通过教务网向学生公布。第二十一条 在免研课程成绩排名计算时,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补考成绩不参与计算。注 2:经学院、教务处同意并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第二十二条 成绩计算由信息网络系统按照计算规则完成,学院通过教务网进行学生成绩的认定、审核、下载。成绩排名结果由学院审核后通过学院网络或其他形式进行公示。第七章 综合评议加分细则第二十三条 学院推免生工作
9、小组要对拟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学生提交的加分申请进行综合评议,根据规定的加分标准确定加分。综合评议加分标准如下:获奖情况及加分条件 加 分 国家级学科竞赛奖 一等:5(分);二等:3(分); 三等:2(分) 省级学科竞赛奖 一等:3(分); 二等:2(分); 三等:1(分) 个人发明专利 不超过 3 (分)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 不超过 1(分) 其他科创活动 不超过 1(分)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 不超过 1(分)国家外语六级(笔试成绩不低于 510 分) 0.5(分)注 3:.超过 3 人的团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申请加分请参照“第八章”执行;.其他科创活动包括由教学
10、指导委员会或其他学术组织等举办的学科类竞赛及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等科创活动,文艺、体育及其他社会类竞赛不能作为其他学科竞赛加分;.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特长加分由学院制定加分细则并向学生公布,报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体育部等部门备案;.设置特等奖的各类学科竞赛,获奖加分分值按获奖等级依次顺延(如某赛事最高奖项为特等奖,获得该赛事特等奖同学按一等奖分值加分;获一等奖同学按二等奖分值加分;获二等奖同学按三等奖分值加分;获三等奖的同学不加分。)第二十四条 参加国家级或省级学科竞赛获奖申请加分仅限于以下竞赛:竞赛名称 级别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机
11、械创新设计大赛 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嵌入式专题邀请赛 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国家级、省级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 国家级、省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 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国家级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国家级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大赛 国家级、省级中国大学生软件服务外包大赛 国家级全国电子商务三创赛 国家级ACM 程序设计大赛 国际级、国家级四川省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省级四川省大学生“生命
12、之星”科技邀请赛 省级注 4:.同类学科竞赛获奖加分不重复计算,取最高获奖等级;.对于参加其他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学科竞赛或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且超过 50 所“985”、“211”院校参与的学科竞赛可参照国家级学科竞赛标准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认定,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执行;.上表中的竞赛目录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由教务处统一发布。第二十五条 个人发明专利要求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西南交通大学为申请人,需出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且发明专利应与本专业领域相关,有校内本专业至少两名教授的推荐意见,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加分并公示。国家发明专利不超过 3 分,实用新型专利
13、不超过 1 分。第二十六条 发表与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加分时,参照以下列表:发表论文级别 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被 SCI、EI、SSCI 收录 1 分/篇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0.5 分/篇注 5:论文加分由学院负责审核,教务处复核。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 2008 版北大核心期刊目录和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发表学术论文加分总和不超过 1 分,发表学术论文申请加分不超过 2 篇。第二十七条 参加其他由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部门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及参加大学生科研创新训练等科创活动,学院可根据规模、影响力及与本专业、学科的关系,酌情给予考虑加分,加分标准由各学院制定,加分总和不超过
14、 1 分。学院制定的加分标准应向学生公示,报教务处备案。对于参加其他学科竞赛获奖,建议参照以下加分标准:竞赛级别 加分标准全国性竞赛一等奖 1.0全国性竞赛二等奖 0.8全国性竞赛三等奖 0.6全省、片区性竞赛一等奖 0.8全省、片区性竞赛二等奖 0.6全省、片区性竞赛三等奖 0.4校级一等 0.3校级二等 0.2校级三等 0.1第二十八条 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等,由各学院制定相关加分标准,加分总和不超过 1分,学院制定的加分标准应向学生公示,报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部门备案。第二十九条 学校鼓励本科生参与国际交流学习,对参加我校交流项目,由学校择优选拔,并在交流期间表现优秀、成绩优良的学生(交
15、流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学期),在推荐为免试研究生时考虑适当加分,加分细则由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学院共同商定,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注 6:学生在外校交换期间获得的成绩不作为免研排名成绩计算,具体办法参照西南交通大学交换生成绩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综合评议加分由学生本人通过教务网申请,由学院负责审核,经教务处、学生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团委、体育部及相关单位最终审核后,通过教务网、学院网上进行公示。每个学生综合评议加分之和不超过 5 分。第八章 学科竞赛直免及加分申请办法第三十一条 为鼓励学生参与学科竞赛,更体现公平参与、公平竞争,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申请直免及加分方案如下:参加指定学科竞赛
16、(竞赛参照第七章中列出目录)获得全国赛最高奖项,参加人数在 3人(含 3 人)以内可申请直免或加 5 分;参加人数多于 3 人者,参照报名顺序,由指导教师及团队成员共同认定,按第一参与人、第二参与人、第三参与人、第四参与人等进行排序,前 3 名参与成员可申请直接推免或加 5 分,其他成员申请加分数乘 0.5 的系数,即其他成员最多申请加 2.5 分。获得最高奖项之外的其他奖项,参照以上方式对队员进行排序,前 3 名参与成员按照相应加分标准申请如实加分,其他成员加分申请则在相应加分标准基础上乘0.5 的系数。第九章 其他有关规定第三十二条 按照规定,凡不能按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或受过
17、处分的学生,则自动取消其免试研究生资格。第三十三条 按照规定,所有我校应届毕业生获得推免生资格者(含推荐校内和推荐校外),必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或 )上报名,并在我校参加现场确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含照相)具体安排请见研究生院及其他招生单位通知。第三十四条 根据国家“加强推免生工作管理”规定:“各有关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做好推免生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第三十五条 各学院应认真执行国家推免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学校推免生工作规定,严格掌握推荐条件、标准、方法和程序,切实保证推免生质量,维护推免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凡是推免生工作
18、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将视情节给予减少推免生名额、直至取消推免生工作资格等处罚。第三十六条申请推荐为校外免试研究生的同学,应主动联系“985 工程”或“211 工程”建设高校,推外指标将优先满足获得“985 工程”或“211 工程”高校接收函的同学(包括科研院所、军校、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音乐、戏剧、美术学院)。第三十七条 各学院应做好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诚信教育,学生在领取免研指标时需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因放弃免研指标而造成推免指标作废的学生,将在学生档案中如实记载,减少学生所在学院下一届推免生指标数。第三十八条 为吸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我校研究生,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学
19、校制定了相应的奖助办法,同时进行“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第三十九条 本细节中与每年国家关于免试研究生推荐相关规定不相符者,以当年国家规定为准。第四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日起执行,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对本细则进行解释。关于启动我校 2014 年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如有变动请以校文为准)各学院、各同学: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 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20、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 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59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 2015 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学院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应由各学院院长、书记、主管本科教学负责人、主管研究生教学负责人、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组成,人数不少于 5 人。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于 9 月 10 日前报教务处备案。二、2014 年对西南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2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2014 年修订版)【西交校教20125 号】(以下称免研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点击查看),请各学院参照免研工作细则制定学院加分标准并通过网络向学生公示,9 月 12日前报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备案。三、从 2014 年起,取消“在其他正式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加分;四、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日程安排如下:五、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学校将于 9 月 20 日将推免生名单报教育厅备案审核,9 月 26 日后推免生应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完成网上注册,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
22、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六、在推免生名单公示前,专业排名靠前具有免研指标的同学因就业等其他原因放弃推免,可由本专业同学顺延递补,但放弃免研同学生网上核对成绩、提交加分申请,学生排名及成绩修正,综合加分审核(排名成绩核对、综合加分)第一阶段,学生网上核对,加分审核时间:2014 年 9 月 5 日9 月 12 日排名公示、学生提交申请、分配指标(学生网上填写免研申请表)第三阶段,学生网上提交免研申请时间:2014 年 9 月 16 日9 月 19 日推荐名单公示、上报数据至教育厅(学生签署免研诚信承诺书)第四阶段,推荐名单公示时间:2014
23、年 9 月 20 日9 月 30 日学生注册、提交志愿、参加复试等(第五阶段,网上注册、提交志愿、复试时间:2014 年 9 月 26 日10 月 25 日推免后续工作(具体关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教务网等相关通知)第六阶段,推荐后续工作时间:2014 年 10 月 26 日11 月学应签字确认。七、西南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文件“第三十七条 各学院应做好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诚信教育,学生在提交免研申请后需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因放弃免研指标而造成推免指标作废的学生,将在学生档案中如实记载,减少学生所在学院下一届推免生指标数”。对获得推免指标的同学,在其研究生入学
24、之前将不予办理出国成绩单。八、对于获得校内推免资格的本科生,要进一步加强大学四年级的课程学习及毕业设计,力争各门课程和毕业设计达到优秀评价标准,同时应积极参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导师相关的课题、科研工作,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取消推免资格:(1)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成绩达不到要求(成绩低于75 分);(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每年在本科毕业工作完成后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协同对推免至本校的推免生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推免生取消其推免资格,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九、未尽事宜请以教务网通知为准,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咨
25、询电话:其他:关注“交大教务”新浪微博,我们第一时间解答您的疑问。西南交通大学教务处2014 年 9 月 4 日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附件 2: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59 号】附件 3:西南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试行)【西交校教20125 号】附件 4:免试研究生推荐办理流程学生:教务网核对成绩、提交加分申请、填报志愿学院:公示学生课程成绩及综合评议成绩学生:登录教务网提交免研申请教务处:公示推免生名单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审核学生:登录推免生服务系统 完成网上注册,填报志愿学生:参加我校或其他学校免试研究生接收考核(笔试、面试或其他方式)获得拟录取函或通知书高校:通过推免生服务系统完成学生录取学生:按照推免生服务系统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学生:关注教务网相关通知,完成各项后续事宜获准推免者务必参加全国硕招生报名,在我校参加现场确认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