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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淘宝直通车软件服务使用规范更新日期:2014-03-03目录 第一章 依据及总则 第二章 定义 第三章 类目管理 第四章 市场管理 第五章 推广信息管理 一、 一类违规行为 二、 二类违规行为 第六章 违规处理措施 第七章 其它 第一章 依据及总则 为有效规范淘宝直通车软件服务用户(下称用户)对淘宝直通车软件服务的使用,根据淘宝直通车软件服务协议,制订本使用规范,本使用规范系对淘宝直通车软件服务协议的有效补充。 淘宝有权随时变更本规范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若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淘宝直通车软件服务。淘宝有权对用户行为及应适用的服务使用规范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 第二章 定义 一、
2、推广信息,是指对用户使用淘宝直通车软件服务发布的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应的关键词、推广标题、推广图片、商品详情信息等,亦包括该等信息所链接页面的内容。 二、删除推广信息,是指将用户推广信息自淘宝直通车软件服务系统中删除。 三、商品屏蔽,是指用户使用淘宝直通车软件服务时,其推广的商品或服务及相应推广信息在特定时间内不予展示,亦简称“屏蔽”。 四、虚假交易,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信用积分或商品销量,妨害买家高效购物权益的行为。 五、换宝贝,是指淘宝卖家为了累积销量或人气,修改原有的商品标题、价格、图片或详情等,从而使变之成另外一个商品继续出售的行为。 六、本规范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七、
3、上述定义,淘宝如有变更,以淘宝变更后的定义为准。 第三章 类目管理 一、下述类目下商品,须符合相应特别要求,方可推广,否则即为违规(违规处理措施详见下方): 1、“手表”类目下的商品:只支持全球购卖家和符合手表类目卖家管理要求的其他卖家进行推广。 2、“运动鞋/运动服/休闲服装”类目下的商品:只支持全球购卖家和符合运动鞋服类目卖家管理要求的其他卖家进行推广。 3、“彩妆/香水/美妆工具”、“美容护肤/美体/精油”、“美发护发/假发”类目下的商品:只支持全球购卖家和符合化妆品类目管理要求的其他卖家进行推广。 4、“数码相机/单反相机/摄像机”类目下的商品:只支持符合数码相机类目管理要求的卖家进行
4、推广。 5、“手机”类目下的商品:只支持符合手机类目管理要求的卖家进行推广。 6、“网络游戏点卡”、“腾讯QQ专区”、“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类目下的商品:只支持通过淘宝网充值平台发布的商品进行推广。 7、“酒类”类目下的商品:只支持酒类准入示范商家进行推广。 8、 “床上用品/布艺软饰”类目下的商品:只支持符合床品类目卖家管理要求的卖家进行推广。 二、下述类目下商品,用户不得推广,否则即为违规(违规处理措施详见下方): 1、 “音乐/影视/明星/音像”类目下的商品。 2、 “书籍/杂志/报纸”类目下的商品。 3、 “闪存卡/U盘/存储/移动硬盘”类目下的商品。 4、 “网游装备/游戏币/
5、账号/代练”类目下的商品。 5、 “景点门票/度假线路/旅游服务”下二级类目“旅游度假线路”下的商品。6、 “国货精品数码”类目的二级类目“国货精品笔记本”和“国货精品手机”下的商品。7、 “大家电”类目的二级类目“电视机”的三级类目“3D电视”、“等离子电视”、“LCD液晶电视”、“LED电视”下,品牌属性为“其他”的商品。8、 “个人护理/保健/按摩器材”类目的二级类目“其他个人护理”下的商品。9、 “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类目下的二级类目“早孕检测”下的商品。10、“玩具/模型/动漫/早教/益智”类目的二级类目“早教/音乐/智能玩具”的三级类目“早教VCD/DVD/CD ”下的商品。
6、11、“洗护清洁/卫生巾/纸/香薰”类目的二级类目“洗发沐浴/个人清洁”的三级类目“身体乳液”、“足浴盐/浴足剂/足部磨砂膏”、“ 私处洗液”、“护足霜”和“其他洗护清洁用品”下的商品。12、“教育培训”下的商品。 13、“本地化生活服务”类目的二级类目“便民服务”的三级类目“宗教/起名/解梦”和“殡葬服务”下的商品。 第四章 市场管理 为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维护淘宝直通车软件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营秩序,淘宝将实施以下市场管理,如不符合,即为违规(违规处理措施详见下方): 一、用户店铺必须是已加入消保服务,并依照约定缴纳消保保证金的淘宝网卖家。 二、用户店铺必须是二心级或以上的淘宝网卖家,且店铺动
7、态评分各项分值均不得低于4.4分。 三、自淘宝检查时起前一个月内的纠纷退款率不得高于淘宝直通车指定的标准。该标准,依据商品类目及当时情况等因素,淘宝有权随时做调整,用户须随时关注淘宝的调整通知或公示等 四、用户不得推广存在虚假交易,有换宝贝记录或错放类目属性的商品。 五、用户推广信息中如使用他人商标、品牌名称的,用户在使用前需自行确认已取得相应合法授权,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解读】 六、用户不得违反淘宝规则中关于出售假冒商品、严重违规、虚假交易的相关规定。 七、未在使用淘宝或其关联公司其他营销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钻石展位、淘宝客、网销宝全网版/1688版等)服务时因严重违规被中止或终止服务。
8、 第五章 推广信息管理 一、一类违规行为 指用户违反以下要求的行为(违规处理措施详见下方): 1. 不得推广淘宝规则“发布违禁信息”中的商品或信息。 2. 不得推广以减肥、丰胸、壮阳、缩阴或增高为功效,使用方式为口服、涂抹或注射的商品。 【解读】 3. 不得推广情趣内衣以外的成人用品类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器具类、避孕套、医用医疗器械等。 【解读】 二、二类违规行为 指用户违反以下要求的行为(违规处理措施详见下方): 1. 不得推广淘宝规则“ 滥发信息”中的商品或信息。 2. 不得推广二手、闲置类商品(笔记本类目下二手优质商家、古董/邮币/字画/收藏类目和乐器/吉他/钢琴/配件类目除外) 【解读】
9、3. 不得推广保健食品(“保健品/膳食营养补充剂“类目下保健品类示范商家除外)。【解读】4. 不得推广商品回评率低于25%的四件套商品。5. 不得推广孔明灯商品。 【解读】 6. 不得推广烟标、烟卡类商品。 【解读】 7. 不得推广具有交通安全隐患的商品,如安全带扣、死飞自行车等。 【解读】 8. 不得推广含电子狗功能描述的导航仪。【解读】 9. 不得推广“彩妆/香水/美妆工具”、“美容护肤/美体/精油”、“美发护发/假发”类目下小样、中样、分装商品。【解读】 10. 不得推广数码电器类属性为“其他品牌”类的商品。 【解读】 11. 不得推广不符合 笔记本电脑推广图片管理标准的笔记本电脑类商品
10、。 【解读】 12. 不得推广认证服务类商品(淘宝质检服务平台卖家除外)。 【解读】13. 不得推广涉嫌侵权(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商标、品牌名称的除外)或误导消费者的商品或信息,如超A、高仿、1:1、水货等。 【解读】 14. 不得推广封建迷信色彩的商品或信息,如符咒、巫蛊人偶、冥镪类商品等,或含有“祛病”等描述。 【解读】 15. 不得使用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描述或使用与他人进行比较的描述,如“最佳”、“淘宝最低价”的信息等。【解读】 16. 不得使用虚假、夸大、承诺性或淘宝无法判断真伪的描述,如使用“治疗”、“治愈”,或对商品以任何个人或者组织的名义进行现身说法式包装的信息等。 【解读】 17
11、. 不得推广商品主图片或推广主图片为病症类真人图示的商品。 【解读】 18. 不得推广推广图片或者推广标题与商品信息不相符的商品。 【解读】 19. 对图片类推广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推广主图、商品详情信息中的图片等)中包含的商品、商品标签及商品包装,不得以遮盖、涂抹等方式进行任何修改。【解读】20. 不得推广淘宝有合理理由判断推广信息内描述的商品品牌与买家实际购买的商品品牌不一致的商品。 21. 不得推广推广图片无实物主体的非 虚拟物品。 【解读】 22. 不得在推广标题中使用特殊符号,包括但不仅限于*#【】等。 【解读】 23. 不得使用与所发布的商品无直接相关性的关键词或淘宝认为不适宜使用的
12、其他关键词。 【解读】 24. 未经淘宝或相关权利人明确授权,不得在会员名、旺旺ID、店铺名、店铺介绍、商品名、商品介绍、淘宝直通车指定信息及其它与淘宝相关的信息或其载体中使用以下信息:淘宝或其关联公司(包括淘宝网、天猫、阿里巴巴集团或其旗下企业,下同)或其网站(包括其中的频道、类目、空间等等及其分支)、产品、服务、活动、业务、技术等的名称、商标、标识、域名、宣传语、特征性词语、图片、图形、造型、形象、电话、地址等及其拼音、谐音、翻译等;淘宝或其关联公司管理人员的照片、形象、姓名、花名及/或其拼音、谐音、翻译等;可能使他人误以为该用户与淘宝或其关联公司有某种关系(普通会员关系除外)的其它信息,
13、包括与上述内容相近似的信息。 25. 其他淘宝认为不适合推广的商品或信息。 第六章 违规处理措施 一、用户违反本规范的,淘宝可对违规性质、严重程度等进行独立判定,并按本规范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淘宝对处理结果免责。淘宝在发现及查处用户违规行为过程中所使用的数据(如有)以淘宝统计的为准。 二、用户违反本规范,发生任一违规情形的,淘宝有权禁止推广相应的商品和/或删除相应的推广信息。 三、如有下述违规情形发生,淘宝同时有权屏蔽相应推广信息: 1. 不符合市场管理中第四条,违规推广有虚假交易、换宝贝行为或错放类目属性的商品。 2. 因违反淘宝规则被执行店铺监管的店铺所有商品。 四、如有下述违规情形发生,淘
14、宝同时有权暂停用户的淘宝直通车软件服务十四天: 1. 不符合市场管理中第三条纠纷退款率标准的。 2. 一类违规行为累计达四次及以上的。 3. 二类违规行为累计达四次及以上的。 4. 未达到市场管理中第五条规定累计达两次及以上的 五、如有下述违规情形发生,淘宝同时有权暂停用户的淘宝直通车软件服务九十天: 1. 一类违规行为累计达八次及以上的。 2. 二类违规行为累计达八次及以上的。 3. 未达到市场管理中第五条规定累计达四次及以上的。六、如有下述违规情形发生,淘宝同时有权暂停用户的淘宝直通车软件服务三百六十五天: 1. 二类违规行为累计达十次及以上的。 2. 通过其他方式违规推广商品或信息影响恶
15、劣的。七、如有下述违规情形发生,淘宝同时有权中止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淘宝直通车软件服务,且有权不退还其直通车账户中剩余的软件服务费(包括现金、赠款、红包): 1. 未达到市场管理中第一条规定的。 2. 未达到市场管理中第二条星级和店铺动态评分的。 3. 因违反淘宝规则被执行全店商品搜索降权的店铺。 4. 一类违规行为累计达十次及以上的。 5. 未达到市场管理中第五条规定累计达五次及以上的。6. 未达到市场管理中第六条,有出售假冒商品、严重违规、虚假交易的相关扣分的。7. 在使用淘宝或其关联公司其他营销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钻石展位、淘宝客、网销宝全网版/1688版等)服务时因严重违规被中止或终止服务。 8. 淘宝服务协议因任何原因中止或终止的。 9. 其他淘宝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形。 八、一类违规行为、二类违规行为等违规行为的次数分别累计,且每天分别累计次数各不超过节点次数。违规行为累计次数在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四时清零,但正在执行的违规处理不会随着累计次数清零而撤销。 第七章 其它 1.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发布日:2009年6月24日。用户的行为,发生在本规范修订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发生在本规范修订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