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疑难问题解答及实操提示之收入确认疑难问题及解答2教学文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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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疑难问题解答及实操提示之收入确认疑难问题及解答2-问:商场采取购货返积分的形式销售商品,如何确认收入?答:“商场采取购货返积分的形式销售商品”实质上是买一赠一销售,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这里的“买一赠一”包括了“买一赠二”、“买二赠一”等多种形式。本企业商品仅指企业已按库存管理的商品。问:房地产开发企业
2、以买别墅送汽车的方式销售不动产的,所得税上如何处理?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以买别墅送汽车的方式销售不动产的,不属于捐赠行为,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未完工产品的,不动产预售收入应按规定的计税毛利率计征企业所得税,但汽车销售收入不适用房地产开发的有关税收规定。问:商场采取购货返积分形式销售商品,如何确认销售收入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和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规定,商场采取购货返积分形式销售商品的,应当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商品销售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之间进行分配,与奖励积分相关的部分应首先作为递延收益,待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或失效时,结转计入当期收入。事实上,“商场采取购货返积分的形式销售商品”实质上就是买一赠一销售,应按照:国税函2008875号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这里的“买一赠一”包括了“买一赠二”、“买二赠一”等多种形式。实际操作中一般都是简化处理,在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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