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论文—浅谈无效合同备课讲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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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合同法论文浅谈无效合同-成绩:浅论无效合同学院:日本语学院班级:09级12班姓名:刘畅学号:0901212291999年6月28日,被告中国农业银行泰和县支行向敖申英发放贷款2万元,该贷款提供了原告曾昭益所有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被告中国农业银行泰和县支行与借款人、抵押人三方签订了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合同上抵押人一栏的签名、盖章均为“曾昭益”字样。经鉴定,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上抵押人曾昭益的签字、盖章均非原告所为。原告曾昭益向泰和县人民法院起诉称:被告中国农业银行泰和县支行向敖申英发放贷款2万元,该贷款用原告的
2、房产作抵押担保进行了登记。原告对此并不知情,签订合同时也未到场,抵押合同上抵押人一栏的签名、盖章虽为“曾昭益”字样,但均不是原告本人所为,所以该抵押合同无效,被告应返还其房产证。故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中国农业银行泰和县支行返还其房产证。被告中国农业银行泰和县支行辩称:被告与原告签订的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有原告签名、盖章,合同签订时有原告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即使原告未到场,被告也有理由相信该抵押行为是受原告委托,是表见代理;被告系善意取得人,该抵押又依法经管理部门登记,抵押有效。因此,被告要求驳回原告诉请。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一
3、款第二、三项,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判决如下:限被告中国农业银行泰和县支行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返还原告曾昭益被抵押房产的房产证。案例分析本案是件抵押合同纠纷案,双方争执的焦点是抵押合同的效力问题,即本案中的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我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具体规定了对依法成立的合同进行法律保护。因此对合同效力的认定就成了国家对合同的认可、保护、干涉的具体内容之一。根据合同法理论、合同法的现行规定及司法实践,无效合同分为三种情况:绝对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和相对无效,其中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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