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docx(1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学校 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完成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的任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 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其他各类学生的违纪行为可参 照本规定进行处理。第三条实施违纪处分应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 那么;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 恰当。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为学生违纪处分工作的 具体协调、管理部门。第五条 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 申诉。学生申诉处理
2、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第三章处分的种类及适用第六条.学生违纪,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分:(一)警告;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在 学生宿舍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留宿者,给予留校观察以上 处分。(四)从事或者参与其他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 德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第二十八条 抢夺、敲诈勒索、偷窃、诈骗、冒领、侵 占公私财物者,除退还赃物外,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 列处分:(一)有抢夺、敲诈勒索行为者,给予留校观察或开除 学籍处分。(二)偷窃、诈骗、冒领、侵占公私财物,价值在1000 元以下者,给予
3、警告直至留校观察处分。(三)偷窃、诈骗、冒领、侵占公私财物,价值在1000 元及其以上者,给予留校观察或开除学籍处分。(四)偷窃试卷、公章、保密文件、档案等物品者,给 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五)对窝赃、销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其以 上处分。第二十九条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者,除责令其赔偿损失 或按相关规定予以罚款外,视其情节和所造成后果的程度, 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第三十条有以下影响公共平安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 和所造成后果的程度,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一)私拉乱接电线违章用电,或损坏公共场所电铃、 电灯、电源线、广播线、电梯、消防设备、网络设备等,除 赔偿相关损失外,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4、(二)引发火情、火灾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三)在无火情、火灾情况下,故意触动消防报警设施, 给予严重警告直至留校观察处分。第三十一条 对擅自离校、请假逾期不归和无故旷课者 给予如下处理:(一)擅自离校、请假逾期不归两个工作日以上,四个 工作日(含四个工作日)以内,或累计无故旷课11-20学时, 给予警告处分。(二)擅自离校、请假逾期不归四个工作日以上,六个 工作日(含六个工作日)以内,或累计无故旷课21-30学时,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擅自离校、请假逾期不归六个工作日以上,八个 工作日(含八个工作日)以内,或累计无故旷课31-40学时, 给予记过处分。(四)擅自离校、请假逾期不归八个工
5、作日以上,十个 工作日(含十个工作日)以内,或累计无故旷课41-50学时, 给予留校观察处分。(五)擅自离校、请假逾期不归连续两周以上,予以退 学处理。(六)请假逾期未归者,自逾期之日起计算时间。擅自 离校者,自离校当日起计算时间。第三十二条 凡考试(含考查)有违纪作弊行为者,视 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分:凡考试(含考查)有违纪作弊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分 别给予以下处分:(一)违反考场纪律但未构成作弊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 过处分。(二)考试(含考查)作弊及协同作弊者,给予留校察 看处分。(三)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 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含在考试期间接收与考试内容相关 的短
6、信及在考试期间给他人发送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短信者) 及其它作弊行为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三十三条发布有关代考、代写论文、买卖试卷(或 答案)及买卖论文等信息者,或有其他扰乱学校教学秩序、 损害校风学风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 分。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 其以上处分。第三十四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一)在寝室、食堂及其他公共场所哄闹,故意摔砸敲 打各种物品、设施等,扰乱正常教学生活秩序者。(二)扰乱宿舍、运动场、办公楼、图书馆、教学大楼、 实验楼等公共场所秩序,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辱骂工作 人员者。(三)在公共场所乱
7、写乱画者。(四)隐匿、毁弃或者私拆他人信件者。(五)伪造、涂改、翻印、转借或偷窃各类证明、协议 书、合同书,以及报假案、作假证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六)威逼、恐吓、诽谤他人者。第三十五条.为保障校园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和健康 开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对有以下违纪行为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一)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平安,泄露国家秘密等违 法犯罪活动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二)利用网络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虚假信 息、有害信息,扰乱社会秩序和学校稳定的,视情节轻重, 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三)从事以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平安的活动者,视 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其以上
8、处分,造成经济损失者,必须 承当赔偿责任。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 网络资源。2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 者增加。3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 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4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破坏性程序。5 .盗用别人的网络账号冒名使用网络应用系统。6 .违反学校网络IP地址使用管理规定,扰乱校园网络 正常运行秩序。7 .恶意攻击或扫描服务器及各种网络设备。8 .利用网络,恶意攻击其它网络用户计算机。9 .通过网络盗取或未经许可删除、修改他人计算机中的 文件或其它资源。10 .利用网络,漫骂、
9、侮辱、恐吓他人。11 .其它危害计算机网络信息平安的行为。(四)利用计算机互联网从事以下侵犯国家机关、企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者,视情节轻重 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造成经济损失者,必须承当赔 偿责任:1 .盗用他人上网账号、密码上网。2 .盗窃、贪污、挪用电子货币。3 .借助网络实施诈骗,或者通过电子商务实施诈骗。4 .利用网络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 商业秘密。5 .利用网络侵犯个人隐私权和荣誉权。6 .利用网络侵犯单位、组织或个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网络信息中心的相关 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第三十六条 违反学
10、校有关学生社区、教学楼、实验楼、 图书馆等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第三十七条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 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三十八条发生本规定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又必须 给予处分的,可参照本规定相类似的条款给予处分。第七章附那么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报XX市教育委员会备案,接受XX 市教育委员会的指导、检查和催促。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其他有关 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负责解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观察;(五)开除学籍。留校观察一般以一年为期。受留校观察处分的学生,察 看期内无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理工大学 学生 违纪 处分 管理 规定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