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大学)教职工医疗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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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师范学院(大学)教职工医疗管理方法为进一步加强医疗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合理开支医疗 费用,根据卫健委、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 定本方法。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不含人事代理)、 离退休(含内退)人员。第二条学校对口医院XX大学人民医院、XX大学XX医院、XX省中医院、XX 省妇幼保健院、XX市结核医院(结核病)、XX省肿瘤医院(肿 瘤)、XX大学口腔医院(口腔)、XX医院、XX医院、XX军区 XX总医院、XX市第一医院、XX市第三医院、梨园医院及全 XX市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第三条就诊及转诊程序(一)就诊。校医院为首诊医院,教职工凭校医院核发 的病历本就诊,没
2、有病历本的按自费处理。病历本不得转借 他人使用,假设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其医药费按 自费处理,并收回病历,停止当事人享受医疗待遇1年。(二)转诊。因检查和治疗需到对口医院就诊的,应由 转诊医师详细填写转诊单,转诊单应注明转往的医院科室和 诊疗工程。如因急诊不能到校医院转诊,应在3个工作日内 批评。假设在报销审核后发现有以上行为者,除追回已报销的 各项医疗费用外,加倍罚款。(三)在医疗审核期间,假设发现有异议的,报学校医疗 管理工作委员会集体审核。假设发现违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四)学校医疗管理工作委员会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 查的方式,对医疗管理单位和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医药费报销 情况
3、进行监督与审查。第八条体检学校建立职工定期体检制度。教职工及退休人员每2年 体检1次,离休、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副厅级以上干部(含 退休同级人员)每年体检1次,体检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 离退休人员在异地居住的,可在居住地体检,费用按学校体 检标准予以报销。第九条附那么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校医疗管理工作委员会负 责解释。以前有关规定与本方法不一致的,以本方法为准。通过有效途径向校医院报告登记。(三)急诊。凡因急性病不能到指定对口医院就诊的, 可在就近的公立医院就诊。事后应凭盖有医院“急诊”章的 病历、双处方和收据到校医院核审,按相应的比例报销。急 诊范围包括:1 .急性外伤、骨折、烧伤等。
4、2 .各种急腹症。3 .突发高热(39度以上)。4 .突发出血,如:咯血、呕血。5 .突发抽搐、昏迷、休克。6 .突发耳、鼻、咽、喉、眼、气管等有异物者。7 .急性过敏者。8 .其他突发急症需急诊抢救者。(四)转院。因病情特殊,确需转往省外医院治疗的, 应由省卫生厅授权的医院(省人民医院、XX医院、XX医院、 XX医院)签署转院意见,外省医院接收治疗后1周内到校医 院审核备案。(五)异地就诊。离退休人员回原籍或异地居住或到非 对口医院就诊,由本人提出申请、离退休工作处出具证明、 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并报离退休工作处及校医院备案,可在 居住地选定一所公立医院及一所社区服务中心就诊,费用按 对口医院
5、比例报销。住老年公寓的离退休人员发生的医药费, 由个人申请、离退休工作处备案,按对口医院比例报销。(六)出差就诊。因公出差期间患病,可在当地公立医 院就诊。返校后,凭部门、学院出差证明,经分管校领导审 批后按正常程序报销。(七)药量。病人不得点药、要药,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5种药物;一般疾病限3天药量,慢性病限7天药量或一个 独立小包装,住校外的离退休人员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 60天药量。第四条医疗费用标准学校建立教职工(含退休)个人医疗账户。医疗费用实 行定额(第一阶段)和超定额(第二阶段)按比例报销的分 段式管理。离休人员不设个人医疗账户,但应建立医疗费用 台账。(一)门诊1.定额:教职工
6、医疗费定额根据年龄分档计入个人医疗 账户。(1)门诊报销定额费用标准。在职教职工:39岁以下的,每年1500元;40至49岁 的,每年2000元;50至60岁的,每年3000元。正高级专 业技术人员和副厅级以上干部每年5000元(校医院报销95%, 对口医院报销90%)退休人员:64岁以下的,每年5000元;65至69岁的,每年6000元;70岁以上的,每年7000元。(2)定额局部报销比例(第一阶段)。校医院/社区门诊对口医院门诊非对口医院在职教职工90%80%50%退休人员95%85%离休人员全额报销2.超定额局部报销比例(第二阶段)校医院/社区门诊对口医院门诊非对口医院在职教职工70%6
7、0%40%退休人员80%70%离休人员全额报销3.门诊限额。全年门诊医疗报销费用,在职教职工每人 每年4000元,校级领导和正教授(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 副厅级以上干部)及退休人员每人每年7000元。门诊医疗 费用超过限额以上的局部由个人负担。(二)住院教职工因病住院应在指定的对口医院就医。1 .报销比例。年累计住院医疗费用3万元及以下,在职 教职工按80%、退休人员按85%报销;年累计住院医疗费用 超过3万元以上的局部,在职职工按75%、退休职工按80% 报销。经校领导审批后,校医院审核报销。2 .医疗费借支。教职工住院费原那么上由本人垫付。在职 教职工住院费可使用公务卡支付,超过公务卡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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