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指导讲义教学文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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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指导讲义-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指导福建省泉州市工商局局长许瑞察一、导论:行政指导一种柔性的行政管理方式党的十七大报告在阐述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时强调: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建设服务型政府。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九条特别指出: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要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提高政府办事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方便人民群众。这里提及的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
2、样化的经济和社会管理需要,适时灵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方法,谋求行政相对人同意或协力,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之行为。简言之,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为引导当事人行为方向以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而在其职责范围内实施的非强制行为。莫于川:行政指导要论-以行政指导法治化为中心,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1页。它具有非强制性、示范引导性、广泛适用性、柔软灵活性、方法多样性、选择接受性、平等协调性等诸多特点,与行政合同、行政奖励、行政资助等非强制行为构成了柔性管理行为体系,在经济与社会管理领域发挥着积极作用。实践证明,运用行政指导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个
3、重要因素。(一)行政指导的基本理念20世纪60年代兴起于日本的行政指导,经过民主化、规范化改造和不断发展,近几十年来广泛地运用于许多国家的经济与行政管理过程中,起着补充和替代、辅导和促进、协调和疏通、预防和抑制等积极作用。传统行政管理的模式,强调的是行政机关的单方意志和行政权力的单向行使,只注重运用强制命令性手段。在推动行政管理革新与行政民主化进程、建设服务型政府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这种传统模式的许多弊端日益暴露出来,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主客观要求,在这种背景下就需要行政管理转型,要求建立服务型、指导型和协商型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的模式。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柔性的行政管理方
4、式,就充分地体现了行政管理理念的转型。主要体现在:一是适应民主潮流发展的要求。民主具有平等协商性和可选择性。比如,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指导,行政相对人可以有选择地接受或不接受。积极采用行政指导,有利于丰富民主形式,实现行政民主。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时候就某些管理事项而言,可能尚无具体的法律规定,或者法律规定存在矛盾,或者法律规定已不符合实际,以至于突出的现实问题无法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行政机关对于这种现实的行政管理需求不能视而不见、置之不理。那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可采用行政指导方式来主动地、柔和地予以干预、作出回应,这也是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的表现,是实质法治主义的要
5、求。三是体现了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理念。采用柔和、灵活的行政指导方式,注重行政相对人的合意,通过利益诱导和道德引导机制发挥作用,比较符合人本主义理念和我国行政管理实际。行政机关专业性强,同时掌握着大量的信息资源,可以利用行政机关的这种专业信息优势来指导行政相对人,帮助、促进其发展,体现服务型政府的职能。四是可以改善政府与企业、与公民的关系。采用行政指导方式,可以减少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有利于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安定和谐。行政指导是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的新型适用、柔和高效方式,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它与其他非强制性行政管理方式以及强制性的行政管理方式共同构成当
6、代行政机关实施公共行政管理的行为方法体系,有利于形成刚柔相济的行政执法机制。(二)行政指导的基本特征行政指导的行为特征概括起来有如下八项参见莫于川:行政指导要论-以行政指导法治化为中心,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26-32页。:1非强制性:从行为的法律关系的拘束力度看,行政指导是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和拘束力的行为。2主动补充性:从行为动因和目的角度看,行政指导是适应多样化的社会管理需求的主动行为。3主体优势性:从行为主体的角度看,行政指导主要是由具有综合优势和权威性的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4相对单方性:从行为本身的角度看,行政指导是由行政机关单方实施即可成立的行为。5行为引导性:从行为品格的
7、角度看,行政指导是具有利益诱导性或综合引导性、示范性的行为。6方法多样性:从行为方式的角度看,行政指导是适用范围广泛、方法灵活多样的行为。7广义合法性:从行为受约束的角度看,行政指导是符合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行为。8事实行为性:从行为过程的结局看,行政指导是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三)行政指导的基本类型大致作如下角度的划分:1助成性、调停性和规制性的行政指导从行政指导具有的功能来划分,可以分为助成性、调停性和规制性行政指导。助成性行政指导是指以帮助和促进相对人自身利益或事业的发展为目的的行政指导;调停性行政指导是指以调整相互对立的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为目的的行政指导;规制性行政指导是指为了维
8、护公共利益,预防危害公共利益的现象发生,对违反公共利益的行为加以规范和制约的行政指导。2单一型和复合型的行政指导从适用行政指导的方式和程序来划分,可以分为单一型和复合型行政指导,前者指的是一种行政指导方式的运用,后者指的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行政指导方式的运用。3抽象型和具体型的行政指导行政行为有抽象和具体之分,行政指导在实践中依其指导方式、相对人是否特定等标准,也存在抽象和具体之分。抽象型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针对具有广泛意义和持久性事项而为的行政指导,如指导性计划、指导性规划、导向性政策、公布实情。具体型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所作的行政指导,具体方式有指导、引导、辅助、帮助、劝告、
9、劝诫、劝阻、说服、告知、指点、提醒、提议、协商、沟通、斡旋、调和、协调、建议、提倡、示范、推广等等。行政指导的常用方式探讨可以参见莫于川:行政指导要论-以行政指导法治化为中心,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97-105页。4一般的和重大的行政指导依据指导事项的重要性可以划分为一般的和重大的行政指导。具体而言可能涉及行政相对人重大权益或者涉及不特定相对人权益的事项就属于重大的行政指导。一般和重大行政指导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实施的程序不同。前者更为快捷、迅速,后者因为其受众广泛或者涉及行政相对人重大权益,因为在程序上采用行政指导的运用方式会更加严格和复杂。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指导的基本构成以上述行政
10、指导的定义为基础,我们对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指导(以下简称工商行政指导)可以理解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职能范围内为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非强制性行为。(一)工商行政指导的主体工商行政指导的实施主体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行政指导是工商机关履行职能和职责的一种表现形式。工商机关依据行政组织法授权,凭借其特殊地位和权威所带来的实际影响力,加上其在知识、资讯、资源、社会角色等方面存在的优势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指导。(二)工商行政指导的对象行政指导的对象是指行政指导行为所指向的行政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尽管行政指导的成立并不以行政相对人
11、的接受为要件,但行政相对人的接受和积极参与是行政指导取得实际效果的重要因素。从行政指导的实践来看,行政相对人对于行政指导这一新型行政管理手段,在认识上也经历了一个从陌生到了解,从被动接受到主动要求的阶段。一开始,多数行政相对人对于行政指导的性质和作用不甚了解,对于工商机关实施的行政指导抱有一种漠视或者消极的态度,但经过工商机关的多次沟通和解释,一些相对人开始意识到接受行政指导有利于维护他们的利益,便开始自觉地接受指导。行政指导的成功范例又会对其他的行政相对人形成一种示范辐射效应,从而带动更多的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在实践中,对于不同种类和方式的行政指导,行政相对人的接受程度是不同的,主要表现:第
12、一,一般说来,助成性行政指导比规制性行政指导易于被行政相对人接受。第二,行政相对人对于个案指导的接受程度比集体指导高。工商机关到企业面对面进行个别指导体现了指导者的亲和力,也有针对性,所以效果明显;而集体指导难以切中要害,不可能全部切合每家企业的实际情况。第三,行政相对人对座谈会等现场互动指导形式的接受程度比书面指导高。书面指导形式比较琐细、专业和呆板,行政相对人拿到后很难有兴趣和功夫认真阅读完毕和予以理解,往往把它弃置一边,所以效果不明显。第四,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指导的接受度与其自身实力大小以及发展观念有关。实力雄厚且有长远发展意识和管理制度健全的行政相对人,一般愿意接受行政指导;而那些经营规
13、模小且管理不科学的行政相对人,往往没有意识到行政指导的价值,不太愿意接受行政指导。因此,要善于分析总结,对于不同类型的行政相对人采取不同的指导方式,提高行政相对人的接受程度和实际效果。(三)工商行政指导的范围1企业登记注册管理领域的行政指导市场主体准入指导:指导相对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取得市场准入资格。市场主体退出指导:指导企业依法进行清算,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市场主体变更指导:如指导企业根据发展需要变更组织形式、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事项,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2公平交易领域的行政指导保护经营者商业秘密行政指导:指导经营者建立系统的保密制度,包括建立对物、对人的内部保密制度,以及建立在技
14、术成果开发活动中、技术秘密转让活动中、商务咨询及服务活动中、正式合同订立前的外部保密制度。企业打假维权行政指导:从“打”的角度,指导经营者做好打假相关证据的收集和提供、制作投诉书、协助办案单位鉴别涉案物品真伪等具体打假维权事务;从“防”的角度,指导企业建立防范机制,减少被仿冒的可能性。即通过营销手段、防伪手段或法律手段,增加企业产品被假冒、仿冒的难度,降低被假冒、仿冒的可能性。公平交易领域监管方面的行政指导:为维护良好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和交易秩序,预防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发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不正当竞争、销售不合格商品、虚假宣传、不规范促销等违法行为加以规范和制约的行政指导,还可以结
15、合打击传销与规范直销、打击走私贩私、扫黄打非、禁毒等工作开展行政指导。3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行政指导消费者方面的指导:通过发布消费警示、维权案例等方式,指导消费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维权知识,进一步增强消费者识假辨假和依法护权的能力,促进消费者更新消费观念;指导消费者开展具体维权工作。经营者方面的指导:告知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过程中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促使其自觉履行相关义务;指导流通领域的经营者加强商品质量管理,等等。4合同监管领域的行政指导主要对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进行行政指导,如指导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在合同签订时事中审查,明确双方当事人权
16、利、义务,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防止欺诈;指导企业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按照客户情况进行分类存档,对每个客户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建立客户信誉档案。此外,还可结合合同帮农、发展订单农业、培训经纪人、动产抵押、拍卖等工作开展合同方面的行政指导。5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指导主要集中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行政指导,重点指导食品经营建立健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如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进货审查制度,做到索票索证,建立购销台账,建立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召回制度,等等。同时指导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保障集中交易场所符合卫生要求。6商标监管领域的行政指导指导中小企业申请商标注册,以典型的事例引导企业
17、认识商标注册的重要性,积极宣传商标注册知识,帮助企业了解商标注册注意事项,鼓励、协助企业办理注册商标。引导规模企业扩大商标注册,延伸品牌注册,正确使用商标,维护商标的品牌价值,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指导企业树立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的意识,引导企业走“品牌兴企”之路,切实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标印制的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加强商标自我保护,规范商标使用行为。对商标侵权行为,轻微的予以警示;行为严重进行查处的同时,指导其从源头上预防侵权行为的再度发生。7广告监管领域的行政指导指导相对人依法取得广告经营资格审批、户外广告登记等广告行政许可。指导相对人依法发布广告,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指
18、导相对人建立健全广告工作制度,如广告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等制度。8其他工商行政管理领域的指导比如,在查处无照经营、连锁加盟、租赁柜台、农资经营、规范互联网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等领域开展行政指导。(四)工商行政指导的方式行政指导的方式根据针对对象的不同,可以归纳为抽象型行政指导和具体型行政指导两大类型。前者是针对不特定行政相对人作出的,后者则是针对特定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而抽象型行政指导和具体型行政指导在实际运用中又表现为种类繁多的具体方式,如前述的导向性政策、引导、帮助、劝告、劝诫、说服、提醒、提示、协商、沟通、斡旋、协调、建议、提倡、示范、推广、鼓励等等,它们可以相辅相成、相互配合地运用
19、。这些方式也是工商机关实施行政指导的常用方式。行政指导灵活机动的特点正是在对不同的事项和对象采取不同的指导方式这一过程中得到充分发挥。(五)工商行政指导的程序行政指导的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指导时所依循的方式、方法和步骤的总和。行政指导程序既具有灵活多样、简便有效、富有弹性的特征,但也要符合公正、公平、公开和民主的一般程序特点。行政指导要遵循依法行政原则、平等原则、合理原则、自愿原则、公开原则、诚信原则、无偿原则等基本原则。实践中,可按即时行政指导、一般的和重大的行政指导来分别设置实施程序。1即时行政指导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法定职责和管辖事务范围内,根据管理需要或为满足行政相对人简单的行
20、政指导需求,通过口头、电话、短信、文书等简便合理的形式当场实施的具体行政指导行为。实施步骤较为简单、快捷。2一般的行政指导实施程序一般的行政指导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步骤:说服(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发现有对相对人实施指导必要和可能的,适时对相对人展开说服工作,促使其自愿接受工商机关指导)、合作(经说服后,由工商机关与相对人就指导事项进行双向协商和沟通)、辅导(工商机关就指导事项对相对人展开帮助、引导,表明意见)、采纳(相对人听取工商机关的意见,按照工商机关指导的方向实施相关行为)。3重大的行政指导实施程序对涉及相对人较大权益的行政指导应经立项、审议(由有关机构对实施该指导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进
21、行充分论证,征求各方意见)、具体实施和效果评估(在指导工作开展一阶段后,对其效果进行评估)四个阶段。当然,有必要说明的是,上述行政指导的程序只是表明在实施工商行政指导行为过程中一般要经过的几个步骤,这些步骤并非强制性的必经程序,具体到每个行政指导行为可灵活实施,这也是行政指导灵活性的特点所决定的。三、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指导的实践探索以泉州实践为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我国众多行政机关中最早将行政指导制度化、规范化的部门。2003年福建泉州市工商局开始行政指导试点工作,从2005年初起该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到2005年11月,福建省工商系统全面铺开行政指导,再到2006年北京市工商局2006年9月以来
22、,北京市工商局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指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关于落实行政指导措施规范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吉林市工商局2006年7月,吉林市工商局制定了推进非强制行政管理体系建设三年(2006-2008)规划。及2007年沈阳市工商局2007年1月,沈阳市工商局出台了关于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地大力推行行政指导,工商行政指导实践不断推进,成效显著,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实践经验。比如:北京市工商局推行主体事项提示制、轻微问题告诫制、突出问题约见制、管理责任建议制、典型案例披露制;吉林市工商局开展非强制行政管理体系建设;苏州吴中工商局推行重点项目行政辅导、服务发展行政建议、巡查监管行
23、政提示、轻微违规行政警示、违法行为行政纠错、处罚案件行政回访,等等。2007年8月13日,总局周伯华局长在关于参加福建省“推行行政指导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高峰论坛”有关情况的报告上批示:积极推行行政指导服务工作,促进监管执法与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和谐监管良好氛围的有效探索,望多总结推广这方面的经验。2009年2月26日,总局在杭州召开行政指导工作座谈会,付双建副局长将全国工商系统探索行政指导实践概括为“泉州起步、多点试行、局部响应、逐步推开”。2009年3月18日,总局工商法字200958号文批转福建省局关于泉州市工商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报告,明确要求各地学习借鉴泉
24、州经验做法,立足职能把行政指导融入各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2009年11月25日,总局印发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工商法字2009230号),再次就全面推进行政指导作出决策部署,也充分体现总局对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视和决心。下面,以泉州工商行政指导实践为例,对工商机关如何运用行政指导,促进和谐监管作一探讨。(一)泉州工商行政指导的主要做法从2003年起,泉州市工商局探索将行政指导这一新型管理方式引入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2005年按照“立足职能、逐步导入、因事制宜、全面发展”的方针,以“工商所能、企业所愿、政府所想、法律所允”为原则,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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