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技术岗位责任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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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技术岗位责任制为了确保工程设计(咨询)、工程勘察、工程承包和工程监理的质量,明确各级技术岗位职责,制定本制度。1、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在院长领导下,对全院的技术质量工作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下列全部或部分工作。1.1全面贯彻有关的法规、技术政策、规范、标准、定额,并负责督促检查。1.2负责解决和协调工程项目工作中的重要技术问题,决定新技术的采用和推广,核定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及完成工程项目任务的重大技术措施。1.3负责全院技术质量,制定院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质量目标,组织实施年度技术计划,推动工程项目创优。负责审定工程项目的质量评定工作。1.4按照工程分级管理规定
2、,审批(主持评审)大、中型项目开工报告(勘察大纲/施工组织设计/监理细则);主持院管项目的评审;审定工程项目等重大技术方案、原则,进行技术决策;审定并签署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项目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说明以及主要图纸;参加设计确认确定项目管理级别、审定人和审定项目负责人;批准工程项目一般质量事故处理意见,主持工程项目重大质量事故的审议,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院长批准。1.5组织和检查上级下达的有关规范、标准、标准设计的编修订工作,审定其他工作大纲和编修订原则,负责其成果的院内审定。1.6审定业务建设(含院技术标准、标准设计和电算软件)的立项、工作大纲和技术成果。1.7负责编制技术干
3、部培训规划,指导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学习和技术进步,协助院长做好技术干部的考核晋升工作,对技术力量的安排和使用提出建议。1.8审定全院工程项目质量奖金分配方案2、室(所、分院、公司)总工程师、室(所、分院、公司)副总工程师在院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对本部门的技术管理、质量管理、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和工程项目管理全面负责,部门副(监理)总工程师协助部门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下列全部或部门工作。2.1贯彻执行有关的法规、技术政策、规范、标准、定额、督促检查院各项技术规定和技术措施在本部门的实施。2.2根据国内外科技发展的趋势,按院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质量目标,主持
4、制定本部门科技发展规划及实施计划、技术质量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面技术质量管理。2.2.1根据院科技发展规划和部门工程项目情况,主持制定本部门年度工程创优规划(包括项目、负责人、创优内容、措施、进度等),并组织实施。2.2.2根据院的设备更新规划,主持制定本部门的设备更新规划及实施计划(包括现状、目标、运转、管理、养护、报废及效益分析等),并组织实施。2.2.3负责业务建设含院技术标准、标准设计、电算软件、管理(包括开题立项、内容大纲、工作量估算、人员、进度安排、成果形式、鉴定和评定),组织实施和检查。2.2.4负责完成部、院下达的标准化项目(含标准、规范、标准设计)的制订、修订和成果申
5、报工作。2.2.5组织学术论文编写、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和交流。2.3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包括质量信息收集、反馈与处理,基本质量抽查与考核、质量评定管理、质量剖析、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技术经济承包中技术质量指标的考核和质量奖惩,工程成果的归档。2.4根据院的技术干部培训规划,对本部门的技术力量安排使用提出意见,做好技术质量考核工作,组织开展部门业务学习、各种类型的学术交流活动,举办各种类型的学习班与培训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2.5全面贯彻执行各阶段文件组成内容、深度和标准的规定,审定室(所、分院、公司)管工程各阶段的全部文件,审核院管工程各阶段的全部设计文件。协助部门负责人确定室管工程的确定,项
6、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审核人,向院推荐院管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组织会议作好方案比选优化和项目评审、处理或协调解决本部门的重大技术问题,检查、监督项目中技术岗位职责和交接、会签职责和签署。3、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工作的主持者,对所承担项目的综合质量、水平及进度全面负责。3.1根据工程分级管理规定,按下列规定负责项目中各子项、各专业间的综合平衡、技术协调、技术经济和项目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和质量管理工作。3.1.1对于院管工程,在院总工程师(或主管副总工程师)和部门负责人领导下履行职责;3.1.2对于室管工程,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履行职责,并对部门总(监理)工程师(或主管副(监理)总工程师)负
7、责。3.2在院、部门授权下,负责与外单位的工作联系。3.2.1参与草签有关项目合同,确定项目进度,负责收集项目基础资料的内部协调工作,统一对外提出综合工作条件和要求;3.2.2组织贯彻上级和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决议,对顾客提出的要求与意见应负责向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技术负责人和院技术、计划部门汇报,必要时向主管院总工程师、院长汇报;3.2.3在对外联系配合工作中,与顾客保持密切联系,有权做出有关决定,专业负责人应贯彻执行。3.3组织领导本项目的开工准备工作,落实合同中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外部接口条件,明确项目要求,拟订工作原则,组织综合性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负责编写工程项目的质量计划或开工报告等。
8、3.4组织各专业负责人理解和贯彻顾客提出的要求及有关审批文件,做到计划、人员和措施落实,征得主管院(室)总工程师的事先指导,负责有关工作的实施督促检查,根据总体要求,有权对各专业的工作原则、工作条件、工作大纲提出调正和修改的建议,必要时,应征得原审定人的同意,有权要求各专业负责人提供补充资料。3.5负责本项目的综合技术条件的统一工作,包括统一技术经济分析原则;统一组织项目工作委托;统一制订项目创优计划;统一技术标准。3.6负责组织各专业互提条件,并负责核查。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掌握进度和技术关系,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在工作过程中,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召开技术或计划协调会,有关部门应负责组织。3.7
9、负责汇总项目文件,编写可行性研究(方案)说明、初步设计总说明、总目录、施工图设计总说明、厂站调试运转说明、工程总结;组织会签工作,组织审批汇报,并参加主管部门审批会;负责组织设计交底、施工配合、施工验收,参加工程试运转、回访总结等工作。3.8协助进行本项目的成品质量评定工作和负责归档工作(包括设计成品、基础资料、审批文件、质量计划、计算书、校审记录、设计变更记录及其他技术文件资料)。组织本项目的质量信息反馈与处理、质量检查、质量剖析、质量评定和成果申报工作。4、专业设计负责人专业设计负责人对所承担设计项目的本专业设计、质量水平及进度全面负责,在总工程师(或离管副总)和项目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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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技术 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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