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pd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pdf(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实用文档.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 号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和?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精神,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临床医学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完善评价机制,提高临床医学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内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级资格医士、医师,中级资格主治医师,高级资格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第四条 临床医学专业初、中级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全国实行统一考试后,各地、各部门不再进行相应临床医
2、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高级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具体方法另行制定。第五条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它说明持有人具有相应的学术技术水平,是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第六条 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第七条 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那么上每年进行一次。第八条 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由卫生部、人事部共同负责。卫生部负责拟定考试大纲和命题,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临床医学 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 暂行规定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