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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修订)第一章 定薪原则第一条 本公司确定员工薪酬方式、薪酬结构和薪酬水平的基本原则是:按照上市公司薪酬管理规范,以岗定职级、以职级定岗位工资、按绩效考核结果付酬、兼顾工作地域差异,强化市场导向。第二条 以岗定职级。员工的职级根据任职岗位确定。每一个工作岗位都对应相应的职级区间。第三条 以职级定岗位工资。每一个职级都对应相应的岗位工资,每一职级的岗位工资都具有一定的工资幅度;员工的岗位工资水平在本职级幅度范围内浮动。第四条 按绩效考核结果付酬。在实际给付薪酬时,依据员工绩效考核的结果,决定实际给付金额,以体现员工薪酬的激励性。(一)在岗位与职级所确定的年
2、收入薪酬水平的幅度范围内,员工年收入薪酬水平的确定,须参考以往的绩效考核结果和一贯工作表现;(二)员工年收入薪酬水平的调整,须与其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三)员工绩效工资的实际兑现金额,须与其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1第五条 兼顾工作地域差异。在确定员工的年收入薪酬水平时,要适当考虑其工作地域的差异性,如山上经营单位的员工,根据工作地域的不同给予相应的补贴以体现薪酬的内部公平。第六条 市场导向。在制订或调整薪酬模式和薪酬水平时,参考本地区、本行业或相关行业通行的薪酬模式,以及薪酬的市场水平,确保员工薪酬的外部公平和适当的市场竞争力。第二章 岗位分类第七条 公司所有岗位,依据岗位职责和风险的不同,
3、分为12 级,五大类:高层管理岗位、中高层管理岗位、中层管理岗位、技术技能岗位和基层岗位。第八条 高层管理岗位,指董事长、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决策层岗位,对应在职级 10-职级 12。第九条 中高层管理岗位,指公司总部管理中心总监、管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经营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总部职能经理,对应在职级 7-职级 9。第十条 中层管理岗位,指公司总部专员、助理专员,经营单位部门经理、副经理,对应在职级 5-职级 6。第十一条 技术技能岗位,指享受相关待遇的专业技术、技能人员,2对应在职级 3-职级 7。第十二条 基层岗位,指经营单位主管、领班以及其他
4、基层员工,对应在职级 1-职级 4。第三章 薪酬管控第十三条 统一架构。公司制定统一的职级薪酬架构。第十四条 分层管理。经营单位职级 1-职级 4 员工薪酬,由经营单位在薪酬预算内研定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备案;经营单位职级 5-职级 6 员工薪酬,由单位申报,公司审批;经营单位职级 7-职级 9员工、公司总部员工薪酬,由公司研定;职级 10-职级 12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定,并遵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集中核算。公司集中核算和统一发放薪酬。经营单位按规定提供相关数据,人力资源中心根据薪酬管理制度审核确定月度或年度应发放的薪酬,财务管理中心根据人力资源中心提供的数据复核发放
5、。第四章 薪酬架构第十六条 岗位职级序列。根据岗位性质的不同,公司员工岗位划分为相对应的 12 个职级。第十七条 专业技术、技能序列。与岗位级别序列相对应,公司针对能力等级增设专业技术、技能序列。两个序列内的各个等级与相应的岗位级别相对应,实行相应的工资等级。3第十八条 职级薪酬架构。公司员工,根据岗位职级或专业技术、技能级别,确定工资等级(称为“定级”),进而根据在该岗位职级或专业技术、技能级别上的胜任程度,确定工资档位(称为“定档”)。第十九条 职级薪酬架构时效。职级薪酬架构经相应审定机构批准后生效,并在一定时期内有效。若外部市场薪酬水平、社会物价水平、平均工资、最低工资和企业工资指导线等
6、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职级薪酬架构应进行相应的调整。在本制度其他主体内容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情况下,职级薪酬架构的调整须经相应审定机构批准。第五章 薪酬结构和薪酬项目第二十条 公司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辅助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年收入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辅助工资。第二十一条 基本年薪。是指员工年岗位工资收入。岗位工资不得超过本人工作岗位所对应的岗位工资级别的上限,岗位不调整,工资级别不调整。以不超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详见注释 1)的 3 倍来确定当年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具体倍数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第二十二条 绩效年薪。绩效年薪包括标准绩效奖金、致胜绩效奖金等。职级
7、 1 至职级 12 员工标准绩效奖金按相应比例每月预发,剩余4部分根据年度个人考核结果兑现,原则上各职级标准绩效奖金基数与基本年薪结构比例如下表;致胜绩效奖金按照相应考核办法执行。职级123456789101112基本年薪占比80%80%70%70%65%60%55%45%45%25%25%25%标准绩效奖金基数占比20%20%30%30%35%40%45%55%55%75%75%75%第二十三条 辅助工资。辅助工资包括加班费和补贴等加班费。经营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员工加班管理办法,但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周末加班的,支付周末加班费,每月周末加班超过四天的,超过部分原则上通过调休解决
8、;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超时加班的,通过调休解决,原则上不支付超时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支付节假日加班费。(二)作为员工加班费计发基数的日工资标准,按相关规定计算得出。5补贴。地域差异补贴。对在黄山风景区以内的经营单位员工支付地域补贴,标准为:(一)景区票房以下的员工,每人每月 400 元;(二)景区票房以上(含票房)的员工,每人每月800 元。(三)黄山风景区以外工作区域的地域差异补贴标准“一事一议”,由总裁办公会研定。行业性补贴。索道行业性补贴和环卫补贴按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福利。公司将根据整体经营业绩的发展情况,逐步完善和丰富员工福利。第二十五条 高管激励。根据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
9、六条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公司按照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要求,结合公司及各经营单位的实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第六章 定岗定薪第二十七条 定薪程序。职级 1-职级 9 员工定薪的基本程序是:(一)员工定职定岗后,所在单位依照职级薪酬架构,确定其岗位工资级别;(二)员工所在部门与人事部门综合考察员工能力素质水平、个人特性,评估其对当前岗位的胜任程度,并进一步评估其未来发展潜6力,确定相对应的岗位工资档位。职级 10-职级 12 高管层定薪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定。第二十八条 专业技术、技能人员。专业技术、技能人员的定薪,按照专业技术序列、技能序列的实施办法执行。第二十九条 大学生员工。
10、公司统一聘用的全日制本科生,按照 3 级岗位定薪;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5 级岗位定薪。经营单位自主聘用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可参照以上原则自行决定。第三十条 试用期员工。根据其试用的岗位确定其试用期工资级别,试用期内,按该岗位工资的80%支付其报酬,且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等享受其他辅助工资、福利、社保待遇;试用期不计入年度绩效考核的计算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或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为单位员工,享受正式聘用员工相关待遇。第三十一条 培训生。针对岗前集中培训的人员,免费提供食宿,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补贴标准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第七章 薪资发放第三十二条 员工 15
11、日(含)前正式入职上岗的,原则上发放当月整月工资;员工 15 日后正式入职上岗的,原则上发放当月半月工资。第三十三条 发薪日期。岗位工资、补贴等应按月发放的薪酬项目,7原则上于次月 10 日前发放,由财务部门通过银行统一划款至每位员工的工资专用账户。发薪日期恰逢周末、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按相应比例每月预发,剩余部分原则上根据考核结果在次年一季度发放。第三十四条 薪资报表。经营单位于每月5 日前编制月度薪资报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第八章 薪资调整第三十五条 本章所说的“薪资调整”包含易岗易薪和调资。第三十六条 易岗易薪。易岗易薪是指员工岗位调整情况下
12、的调薪,按照以下原则执行:(一)岗位职级晋升的,根据新任岗位确定新的工资级别,工资档位原则上执行 1 档;若低于晋升前岗位工资水平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二)岗位职级下降的,原为职级7-职级 12 的员工,由相应机构研定;原为职级 1-职级 6 的员工,由所在单位研定并报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备案。(三)员工岗位调整,从正式履行新职的下月起执行新的岗位工资标准。第三十七条 调资。公司调资政策按照以下原则执行:(一)职级 1-职级 4 员工:年度考核优秀,经营单位可在薪酬预算内上调岗位工资 1 档,并报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备案。8(二)职级 5-职级 9 及总部基层员工:任职每满24 个月,并连续
13、两年考核合格,上调岗位工资 1 档。由所在单位(部门)提出意见,履行相关报批程序。(三)职级 10-职级 12 高管层调资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定。(四)调资不得超过所在职级的最高档。第九章 制度实施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总部、下属全资企业和控股子公司。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经营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作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报公司审核同意后执行。第十章 附则第四十条 对于特殊岗位的特殊人才,或外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薪酬待遇的确定,由公司专项研究决定。第四十一条 提前离岗、提前退休和退休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原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实施后,身份置换人员原薪酬制度第四十条待遇政策不变,资深经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 北京徽商故里集团、旅行社管理公司等单位应参照本制9度,制定适合本企业实际的薪酬制度体系,报公司审核同意后执行。第四十四条 其他薪酬管理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将依据相关政策要求,适时调整优化。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017薪酬优化过渡期内,员工薪酬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注释 1: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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