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家庭暴力受害者法律保障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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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 号:201524260102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论家庭暴力受害者法律保障研究学生姓名:朱晨宁专业班级:2015q法学1班所属学院:商学院指导教师:路瑶 副教授2019年6月12日-21-摘 要摘 要家庭,是构成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因此家庭的和谐,直接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和谐,只有首先实现了家庭的和谐,才能推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建设。另一方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之下,我们同样应当首先从家庭层面出发,完善相关的法律保障制度,如此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家庭暴力的存在,不仅会对受害者造成身心方面的创伤,同时还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扰乱社会的道德与法律秩序。所以,面对如
2、今发生率越来越高的家庭暴力案件,我们应当大力的完善家庭暴力受害者法律保障制度,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切实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本研究首先阐述了家庭暴力的概念、主体、客体,以及家庭暴力的特点,然后介绍了当前我国关于家庭暴力的相关立法现状,引入并分析了两个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剖析了当前我国在家庭暴力受害者法律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介绍了国内外的相关立法经验,最后主要就如何完善我国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法律保障制度,提出了部分探讨性建议,以期能为我国的立法工作提供参考。关键词 :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受害者;法律保障AbstractAbstractFamily
3、is the most basic unit of society, so family harmony i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harmony of the whole society. On the other hand, in the process of comprehensively advancing the rule of law, we should also start from the family level and improve the relevant legal protection system, so that it is pos
4、sible to truly realize the comprehensive rule of law. The existence of domestic violence not only causes physical and mental trauma to the victims, but also affects the harmony of the whole society and disturbs the moral and legal order of the society.Therefore, in the face of the increasingly high
5、incidence of domestic violence cases, we should vigorously improve the legal protection system for domestic violence victims, prevent the occurrence of domestic violence,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victims,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a harmonious society, promote the
6、 comprehensive rule of law.This study firstly expounds the concept of domestic violence, the main body, object, and the characteristic of the family violence, and then introduc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about domestic violence legislation in China, introduced and analyzed the two typical cases of dome
7、stic violence, analyzes the current legal security system construction in domestic violence victims in China problems and deficiencies, and introduces the relevant legislative experience at home and abroad, finally mainly on how to perfect legal protection system of domestic violence victims in Chin
8、a, part discusses Suggestions were put forward, in order to provide references for our country legislative work.Keywords :Domestic Violence; Victims of Domestic Violence; Legal Guarantee目 录目 录摘 要IABSTRACTII第1章 对家庭暴力的概述41.1 家庭暴力的概念41.2 家庭暴力的主体与客体51.2.1 家庭暴力的主体51.2.2 家庭暴力的客体51.2.3 家庭暴力的行为方式51.2.4 家庭暴力
9、的特点6第2章 我国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72.1 行政责任法律规制72.2 民事法律规制72.3 刑事法律规制8第3章 我国家庭暴力的典型案件与相关立法中存在的问题93.1 我国家庭暴力的典型案件93.2 我国家庭暴力受害者法律保护立法中存在的相关问题103.2.1 立法范围相对狭窄103.2.2 对家庭暴力的关注缺少特殊性113.2.3 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完善113.2.4 家庭暴力保护刑事责任方面的问题123.2.5 社会救助体系不完善13第4章 国外家庭暴力受害者法律保护立法情况144.1 德国144.2 英国144.3 美国15第5章 我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建议165.1 对反家庭暴力法做出
10、完善165.2 在刑法中增设家庭暴力罪175.3 健全家庭暴力的社会救助体系18结论20参考文献21谢 辞22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家庭,是构成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其对于社会文明的整体发展,具有非常大的影响。而且,家庭一直以来都被称作是“温暖的港湾”,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可以在劳累和不如意的时候,从家庭中找到依靠和温暖,但是也有一些例外,如家庭暴力就会使得家庭从“温暖的港湾”成为人的噩梦。家庭暴力是普遍存在的,各个国家都有大量的家庭暴力案件报道,就我国来说,全国的家庭数量大约在2.7亿左右,其中约有30%的女性,遭受过家庭暴力,同时老人与儿童也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对象,一些倍受关注的家庭暴力案件,甚
11、至引起了非常不良的社会舆论,这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了身心方面的创伤,同时还会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和谐,扰乱了社会的道德与法律秩序 束彦璇.家庭暴力犯罪预警管理机制的构想J.法制与经济,2019(04):111-115.。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我们就需要加强家庭暴力受害者法律保障建设方面的研究、探讨与实践,健全相关制度,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为受害者提供切实的、有力的权益保护。第1章 对家庭暴力的概述1.1 家庭暴力的概念其实,家庭暴力一致以来都是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古今中外皆是如此,这需要我们客观的面对和认识。对于家庭暴力受害者法律保障的研究,首先需要我们明确到底什么事家庭暴力,因此家庭暴力的概念界定是相
12、当重要的,只有首先明确了“家庭暴力”,其他法律保障建设、完善工作才能更加有效的开展 席那仁.家庭冷暴力的危害及法律规制困境J.法制博览,2019(09):245.。“家庭暴力”从本质上来讲,属于是身体或精神上的侵害行为,只不过其发生在家庭成员或是一同生活的人之间,这些侵害的具体行为不定,主要包括了谩骂、恐吓以及殴打、捆绑等。这里我们需要重点认识到的一点是,家庭暴力中的“暴力”,不仅仅指的是肢体行为上的暴力,同时也包括精神上所施加的暴力。而且家庭暴力中的“家庭”,不仅仅指的是夫妻或子女,我国现行法律同时还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也纳入了其中,简而言之只要同在一个家庭当中生活,不论其是否存在血缘
13、性、法律性的家庭成员关系,如果受到了或是实施了,上面所提到的相关暴力行为,便是家庭暴力。1.2 家庭暴力的主体与客体1.2.1 家庭暴力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成员是家庭暴力的首要主体。反家庭暴力法当中的第三十七条还另有规定,即使不存在血缘或是法律上的家庭成员关系,但是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之间,所出现的身体、精神侵害,也属于是家庭暴力,因此家庭暴力的主体又包括了生活在一起的人 张宝霞.家庭暴力法律问题研究基于婚姻中女性为受害者的视角J.文化学刊,2019(03):204-206.。1.2.2 家庭暴力的客体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性权利等,都属于是家庭暴力客体,依据
14、来源与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也就是说家庭暴力的实施方式、伤害形式是多样的。如身体暴力,主要指的是通过身体行为,殴打他人,或是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这就会侵害到他人的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 余莉,许勇.浅析我国家庭暴力的法律防范现状及完善J.法制博览,2018(33):114-115.。精神暴力的话,有时候可能难以界定,但通常来说恐吓、威胁或是言语、行为上的讽刺,都属于是家庭精神暴力,这会使得受害人遭受到心理、精神上的巨大压力与创伤,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乃至人格权。经济暴力主要指的是限制他人的正常经济活动,性暴力则是指强制他人进行性行为,或是迫使他人观看色情图片、录像等,这会侵害到他人的人身自由权、
15、性权利。1.2.3 家庭暴力的行为方式家庭暴力既包括了直接的暴力行为,同时也包括了不作为行为,关于暴力行为在前面的文章当中已经有所提到,如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残害、捆绑、殴打,或是恐吓、谩骂等。不作为行为则主要是指冷暴力、遗弃,不养育、不赡养等。不过在我国现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当中,还并没有将冷暴力与遗弃纳入到家庭暴力的范畴。其他一些国家,如美国、加拿大等,在这方面的立法就相对更加的完善,其将疏忽、懈怠以及冷暴力、遗弃等,都纳入到了家庭暴力的范畴,并且法律处罚相当严格。很多国家都将家庭暴力的行为方式分为了两种,一种就是明显的、可见的积极作为方式,如残害、捆绑、殴打,还有一种是消极的作
16、为方式,即冷暴力和遗弃。我国当前在是否应当将冷暴力纳入到家庭暴力的范畴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争议,虽然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可以列举和猜测出家庭冷暴力可能造成的伤害,但是在法律上还尚未确定,依然需要探索和完善。1.2.4 家庭暴力的特点和其他的一些伤害行为、犯罪行为不同,家庭暴力有着其一些自身的特点。首先,家庭暴力的主体关系亲密,这一点是非常容易理解的,不论是夫妻之间、子女之间所发生的家庭暴力,他们相互之间都存在着血缘或是法律上的家庭成员关系,这一层关系可以说是社会中最亲密的。即使不是夫妻、子女或其他血缘、法律上的家庭成员,只是共同生活的人,其关系同样是较为亲密的;其次,家庭暴力行为具有非常强的隐
17、蔽性,和其他的犯罪行为相比,家庭暴力都发生在家庭环境、家庭成员和共同生活的人之间,作为家庭以外的人来讲,很难直接观察到家庭暴力的发生,而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作用影响,很多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又不愿意主动表达自己在家庭生活中受到的伤害和侵犯,所以家庭暴力的隐蔽性都较强 邹钰.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对策J.法制博览,2018(29):208.;第三,持续时间长,由于家庭暴力行为隐蔽,同时受害人又不愿意主动表达或报案,因此在不少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遭受的家庭暴力时间都长达数年甚至是十数年、数十年;最后,伤害程度不可测,家庭暴力大致可以氛围身体伤害和精神伤害两种,就身体伤害来说,其确实可以被
18、检查和诊断,判断伤害的程度,但是很多时候,家庭暴力不是一次,而是长期多次,很多的伤害在当时可能非常的严重,但是愈合、恢复过后,就难以在判断其伤害程度。再说精神伤害,人所受到的精神伤害,可以通过一些医学方面的手段进行诊断和量化,但是其结果会受到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所以同样难以准确判断其伤害程度。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第2章 我国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2.1 行政责任法律规制我国对于家庭暴力的法律治理,其实是较为关注和重视的,除了前文当中所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外,在其他多部法律当中,也涉及到了家庭暴力方面的问题。反家庭暴力法是我国针对家庭暴力专门制定实施的法律,其中第33条做出的明确规定是,
19、家庭暴力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则按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对施暴者予以相应的处罚,主要的处罚内容有行政拘留、罚款以及警告等 张素娴,郭少聃.建构良好干预关系,提高家庭暴力干预效果J.湖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8(03):88-91.。例如,施暴者侵犯了受害者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等,按处罚法当中所列出的相关规定,应当予以其10天以上和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和(或)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家庭暴力的情节较轻,行政拘留的时间则可以缩短为5天以上10天以下,和(或)罚款200元至500元。如果家庭暴力的行为是遗弃、虐待,则处以警告,或是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
20、。除此之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当中,其第35条和第36条还做出规定,在家庭暴力的处置过程当中,相关的职责部门,应当承担起其自身的行政责任,如社会救助机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等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14条规定,上述职责部门或是其相关工作人员,在发现了家庭暴力之后,没有向公安机关做出报案,最终导致了严重后果的,需要接受行政处分 苏云云.家庭暴力对子女抚养权归属影响探究以美国相关制度为借鉴J.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03):54-59.。2.2 民事法律规制在关于家庭暴力的民事法律规制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没有涉及到具体和明确的条例,但是在我国的婚
21、姻法当中,则就家庭暴力的民事法律规制做出了明确,其中第46条规定,在家庭生活当中,如果因为家庭暴力,导致了夫妻双方结束婚姻管理,那么家庭暴力当中受害且无过错的一方,可以向法院作出申请,请求赔偿。另外,在民法当中,相关的条例也明确的规定,作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具有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作为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要求,立即停止对受害者的伤害,并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造成的身体或精神损失。2.3 刑事法律规制在我国当前的立法中,对于家庭暴力的刑事法律规制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主要针对家庭暴力当中的施暴者的,即在家庭暴力当中,施暴者的暴力行为构成了犯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第二类是
22、被申请人违反人身保护令规定,并构成了犯罪,应当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第三类是作为国家的相关工作人员,在自身工作当中没有切实履行自身责任,导致家庭暴力产生严重后果的,构成渎职等犯罪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张剑源.家庭暴力为何难以被认定?以涉家暴离婚案件为中心的实证研究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04):103-111.。上述的第二类与第三类,情况其实并不复杂,在立法和法律实践当中,都较好应对,情况复杂的是第一类。目前,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当中,明确的规定了家庭暴力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刑法当中的法律处罚条例进行处置,但是在刑法当中,却尚并没有针对家庭暴力的相关
23、法律条文,所有可能发生的家庭暴力犯罪,都被笼统的归结到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干涉婚姻自由罪,以及侮辱罪和虐待罪的范畴,刑法第232、234、257、246以及260等条目,都明确的给出了处罚方式,但对于家庭暴力的针对性有所欠缺。和普通的暴力行为、犯罪行为相比较的话,家庭暴力犯罪有着其自身突出的特点,性质上也有一定的差异,所以按照普通的刑法条例来处置家庭暴力,适用性较低。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第3章 我国家庭暴力的典型案件与相关立法中存在的问题3.1 我国家庭暴力的典型案件家庭暴力的问题在整个社会中,其实都是较为广泛存在的,有很多的家庭暴力都在水面之下,不为人所知,但如今随着法治的完善以及人们
24、法律意识的提升,很多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都开始勇于反抗,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身的权利,也有一些倍受社会关注的家庭暴力案件引人深思。例如在过去几年当中非常受社会关注的李阳家暴门事件,就引起了社会对家暴问题的高度重视。从相关的报道我们可以了解到,在2011年9月的时候,李阳(因为创始了疯狂英语而获得了较高的社会知名度)的妻子李金(美籍,英文名KIM),在其自己的微博当中,对李阳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进行了曝光,其中既包括了图片,同时也包括了文字说明,微博一发出后,立即在网上引起了大量的关注和舆论。同年12月,该案件正式开庭,经过法院的调查发现,从2006年2月开始,李阳就因为一些生活当中的琐事,对妻子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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