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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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摘要:行政诉讼作为我们中国的三大基本诉讼之一,在人民群众的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中具有重要的诉讼作用。行政诉讼制度是化解行政争端的重要法律制度。行政诉讼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民告官”,由于普通人民群众在行政管理行为而导致的行政争议中,相对于行使公权力的行政机关,其处于弱势地位,行政相对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选择行政诉讼的渠道,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希望人民法院对与其相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旨在使他们受损的权益得到救济和恢复,也寄托了行政相对人对法治社会的信任。随着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提高,我国行政诉讼案件在数量上也会日益增多,我国始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尽可能得
2、到公平正义。2014年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首次纳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是新修的行政诉讼法及行政诉讼领域内相关司法解释等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并没有详实的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01条就明文规定,法院审理案件,在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2019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所以,本文通过对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条文、司法解释、法学著作的参考作对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研究,可以提高法学认知,希望在新形势下对实际执法、审判活动的高效、有序,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有所帮助。关键词: 非法证据排除
3、,行政诉讼,完善2ABSTRACT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civil litigation and criminal litigation are the three basic litigation in China.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system is an important legal system to solve administrative disputes. An obvious feature of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is that people sue officials.
4、 In administrative disputes caused by the administrative behaviors of ordinary people,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is in a weak position relative to the administrative organ exercising public power. As a channel for the administrative counterpart to safeguard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5、 administrative counterpart chooses to file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with the peoples court as the hope The civil law court reviews the administrative acts related to them in order to make their damaged rights and interests get relief and recovery, which is also the trust of the administrative coun
6、terpart to the rule of law society. With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the peoples awareness of safeguarding their rights according to law, the number of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cases in China will also increase day by day. China has always tried its best to make the people get fairness and justic
7、e in every judicial case. In 2014, Chinas current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 was first incorporated into the exclusionary rule of illegal evidence. However, the newly revised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 and relevant judicial interpretations in the field of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did not fully e
8、xplain the exclusionary rule of illegal evidence. According to Article 101 of the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peoples court hears cases If there is no provision in this law,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Civil In administrative disputes caused by the administr
9、ative behaviors of ordinary people, On December 25, 2019,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announced the decision of the Supreme People , I hope that in the new situation, it will be helpful for the effective and orderly enforcement of law and judicial activities, the effective protection of the legitimate
10、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administrative counterpart, and the maintenance of fairness and justice.Keywords:illegal evidence exclusion,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improvement目录第1章 绪论11.1.研究的背景和意义11.1.1.研究的背景11.1.2.研究的意义11.2.文献综述11.2.1. 国内文献综述21.2.2. 国外研究综述21.3.课题研究方法和内容21.3.1.研究方法21.3.2.研究内容3第2章 行
11、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现状42.1.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的内涵42.1.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发展历程42.1.2.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的界定42.2.须排除的非法证据的种类52.2.1.非法言词证据62.2.2.非法实物证据62.2.3.毒树之果62.3.证据合法取得的规则72.3.1.收集证据的主体必须合法、守法72.3.2.证据形式合法82.3.3.程序合法82.3.4.取证方式合法9第3章 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103.1证明主体103.2举证期限103.3举证责任103.4证明内容113.5证明标准113.6辩论、质证11第4章 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存在的问题134.1非法
12、证据排除规则体系性问题134.2非法证据种类缺陷134.3执法程序透明度欠缺13第5章 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的完善155.1立法层面上与时俱进155.2加大证据鉴证的科学技术研发155.3加强普法力度,提升公民的法律素质155.4高度重视执法人才、审判人才的培养、管理155.5重视律师及专业人才的重要作用165.6加强现代科学技术的运用165.7以人民陪审员制度为基点,探索公民案件陪办制度16第6章 结束语17参考文献18致谢19第1章 绪论1.1.研究的背景和意义1.1.1.研究的背景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应当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上就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所以
13、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行为的时候离不开证据事实、法律依据。所以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行为的时候离不开证据事实、法律依据。人民法院要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相关人员合法权益,就必须甄别证据材料来证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只有掌握了充分的证据,才能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运用法律,对行政案件作出正确的审理。事实需要证据来佐证,在行政诉讼中也有非法证据的出现,人民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需要对证据去伪存真、排除非法证据才能客观、本原地还原事实。因此,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离不开对非法证据的查证。我国在2002年就在司法解释层面规定确立了我国行政诉讼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我国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诉讼法在其第43条第3款的法
14、律内容规定了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的前提条件,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行政诉讼领域内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是目前行政诉讼领域内没有像刑、民事诉讼领域内那样具体、实际的证据规定。1.1.2.研究的意义 行政诉讼制度作为我国的三大基本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之一,是行政领域内解决公民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但其起步较晚,存在和司法实践结合不完美的地方。2014年我国行政诉讼法虽然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对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并没有详实的司法释明。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加上缺乏专业人才的培养及监督、执法程序透明度欠缺等因素,往往会导致冤假错案的产生。通过对
15、三大诉讼制度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法学著作等资料作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可以提高法学认知,可以探索出有利于实际执法、审判活动,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完善措施,构建风清气朗的法治社会环境。1.2.文献综述1.2.1. 国内文献综述我国学者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方面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有理论上的研究,也有实践上的体会。何海波(2003)认为举证责任的分配应当根据案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甘文(2003)认为,我国行政诉讼证据制度未对证明标准作规定。徐继敏(2010)认为行政诉讼证据的证明标准可以适当降低。缪伟君和黄俊辉(2011)在其专著证据法原理与实务对言词证据、举证
16、期限作了相关定义解释。 何家弘、刘品新(2011)在其专著证据法学对实物证据、证明主体作了相关定义解释。周宝峰(2015)指出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定义内涵。阎巍(2019)指出了证据应当符合法治社会价值的观点。我们可以从国内学者的优秀论述中吸取精华,炼为探究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的基石。1.2.2. 国外研究综述对于国外非法证据规则的研究,我国学者具有深入的理论研究。史立梅和胡长龙(2001)在其专著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两种立法模式认为,美国在1914年就正式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冯丽芳(2011)认为,我国的非法证据和美国证据法上的“毒树之果”存在区别。缪伟君和黄俊辉(2011)在其
17、专著证据法原理与实务解释了“毒树之果”理论以及表达了不能全盘接受的观点。同样,我们也可以从国内学者的优秀域外研究论述中吸取知识精华,炼为探究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的基石。1.3.课题研究方法和内容1.3.1.研究方法(1)文献检索法。查找国内关于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相关文献,参考现阶段的理论研究成果,为本文提供殷实的理论基础支撑。(2)比较分析法。通过对专家学者的著作观点与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作分析比较,联合国内外实际分析比较,为法治体系的建设以及法治环境改善总结经验。 (3)规范分析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有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行政诉讼中具有学习的地方,通过其规范的分析,总结经验服
18、务于行政诉讼。1.3.2.研究内容第1章:绪论。本文讲解了选题的研究背景,为了探讨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的意义,简述了我国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历程,引入本文的主题。第2章:本文对进行了具体的介绍行政诉讼非法证据的相关内涵,证据种类,证据的合法取得。第3章:本文内容介绍了行政诉讼非法证据规则的适用需要明确的内容。第4章:本章通过对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排除规则及适用上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切入研究,论述其存在缺乏体系性,种类缺陷以及执法程序透明度欠缺的问题。第5章:本章根据行政诉讼非法证据规则不足之处制定系列建议,期待理论服务实践。第6章:对整篇文章进行归总、总结,并且进一步对我国未来行政诉讼的发展
19、方向进行展望。 第2章 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现状2.1.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的内涵2.1.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发展历程在国外方面,1914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审理在威克斯诉美利坚合众国一案中,联邦法庭不采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非法搜查和扣押获得的证据的决定正式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史立梅、胡长龙: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两种立法模式J,载法学论坛2001年5月5日第3期,第8385页美国最早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国内方面,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发展,在三大诉讼制度在历程中有各自的特点。在刑事诉讼法领域,我国对非法取证行为一直鲜明地反对使用。1979年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了收集证据的非法行
20、为内容,即是:使用刑讯逼供和使用欺骗、引诱、威胁或者使用其他非法的方法。”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43条重申了上述非法取证的法律内容。2010年证据若干问题规定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最高法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详细的解释。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总则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2018年的刑诉法亦延续。在民事讼法领域,年最高法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的内容里面规定了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依据的排除情形,一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取得的证据,二是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民诉解释第106条的内容规定亦遵循上述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依据的
21、排除情形,并加上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得的证据。最高法2019年公布了最新的关于修改的决定,即将施行。在行政诉讼法领域,最高法审委会在年通过的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了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依据的排除情形,一是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获得的证据,二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获得的证据。2014年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其的第43条内,首次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写入行政诉讼法。2.1.2.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的界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the exclusionary rule)是指法律实施官员违反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所取得的证据在审判应予排除的规则 周宝峰:证据法之基本问题M,
22、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15年11月第1版,第153页。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证据在法律理论界里面存在广义和狭义两派。在广义这派,他们认为证据会因为其种类形式、取证方法、提供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成为非法证据。在狭义这派,他们认为证据会因为执法者违反法定权限、法定程序,使用不正当方法而成为非法证据。通过比对我国新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及宗旨,我国行政诉讼法领域是的非法证据指的是狭义见解层面的内容,而不包括证据的种类形式不合法、证据的取证方法不合法,以及证据的提供主体不合法。非法证据不同于瑕疵证据,同时两者容易使人误解为同一事物。对于瑕疵证据,在合理补正之前,法律效力往往是待定的。如果能合理补正,则具有效
23、力,可所为证据依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瑕疵证据只是侵犯了轻微的程序性规定。非法证据则侵犯当事人宪法权利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对于非法证据,没有补正余地的,法律效力是自始无效的,也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该类证据往往是通过使用禁止性、违法性的暴力行为,威胁行为,肉刑或者变相肉刑等非法手段而取得,取证行为对相对人法律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导致证据本身的失实、没有证据合法性。通过以上见解的分析以及结合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司法实际,可得知我国行政诉讼的非法证据是指执法者违反法定权限、法定程序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而获得、不能通过补正来证明合法性的证据。主要包括三种情形:一是来源于严重违反了法定的程序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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