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分公司2010版基本法转轨过渡补充方案(共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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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徽省分公司2010版基本法转轨过渡补充方案为保证我省新旧基本法过渡期间销售人力稳步增长,队伍平稳过渡,结合上线后我省销售队伍的实际情况和总公司相关规定,现将安徽省2010版基本法转轨过渡方案(以下简称“原方案”)进行补充修订,具体内容如下:一、过渡方案待遇修订(一)调整引才奖1.发放对象:201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签约新人的推荐人。2.发放标准:凡在方案期间内签约的新人,在其签约3个月内晋升为业务主任职级,则其推荐人在新人晋升次月可一次性获得引才奖,奖励金额为新人签约第1-3月累计FYC的25%(奖励金额不足300元的,按照300元发放)。3.发放时点和周
2、期:201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签约的新人晋升业务主任的次月发放,每月计算一次。4.注意事项:2011年8月1日前已发放引才奖的,不再追溯补发,仍按原方案标准发放,自8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备注:一年内重新签约的新人,推荐人不可以享受该奖项。(二)调整准组经理津贴1.准组经理入围条件:凡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业务员系列人员,在过渡期内可以晋升为准组经理(此前职级名称不变,待遇继续享受);(1)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直接推荐新人达到2人以上,且新人处于签约状态;(2) 201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直接推荐的新人中至少1人(不含推荐人本人)每月举绩;2.发放标准准
3、组经理提取本人当月FYC比例可参照以下标准:准组经理本人及所推荐新人当月FYC合计(元)津贴比例4000(不含)以下4%4000(含)-7000元7%7000(含)-13000元11%13000(含)-27000元13%27000(含)-45000元15%45000(含)元以上18%(1)仅业务员、业务主任、考降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职级的人员享受本津贴。(2)准组经理经过2个考核季仍无法晋升组经理,则取消准组经理称号,不再享受本津贴。3.准组经理考核201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每月AMIS系统执行月末确认后,确定授予准组经理的人员名单。准组经理晋升为组经理后,相应待遇和名
4、称取消。4.发放时点和周期从2011年8月1日起,达到准组经理入围条件的次月发放,每月发放一次,发放至准组经理称号取消时止。5.注意事项:2011年8月1日前已发放准组经理奖的,不再追溯补发,仍按原方案标准发放,自8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三)增设新人成长津贴1. 发放对象:2011年8月1日-2011年12月31日签约的新人。2. 发放条件: (1)新人年龄为20-55岁之间;(2)每月晨会出席率不低于90;(3)新人每月短险保费不低于500元;(4)前六个月任何连续两个月累计FYC0;(5)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展业证;(6)完整参加新人岗前和实战训练并获得本公司教育培训部颁发的合格
5、证书。(7)签约时为业务员职级的新人才能享受本津贴。(8)新人若三个月内没有转正,则从第四个月不再享受本津贴。(9) 一年内重新签约的营销员不得享受本津贴。3.发放标准:签约时间当月FYC(元)津贴新人签约第1-3月2000(含)以上2000600(含)2000(不含)1000600(不含)以下600新人签约第4-6月600(含以上)6004.发放时间和周期:2011年8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期间签约新人的第1-6月,达到发放条件的当月发放,每月发放一次。(四)调整直辖组发展奖1.发放对象:符合发放条件的各级主管。2.发放条件:201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采取每月考核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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