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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目录(02)1 目的(03)2 范围(03)3 职责(03)4 管理要求(03)5 设备管理流程图(23)1、目的为了保证公司下属光伏电站设备的健康水平,确保机组正常运行。2、范围本管理制度适应适用于屯昌光伏电站设备管理岗位职责、设备选型与购置、设备安装、验收、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设备缺陷管理、设备系统异动管理制度、设备评级考核制度、设备检修、设备的调剂与调拨、设备的报废、设备的大小修维修等。3、 职责1.1 运营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等,负责制定企业有关设备管理制度。1.2 负责制定年度单台设备大修理维修计划,并督促实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1.3 参加厂组织
2、的设备更新改造和安全技改计划的审定,抓好单台设备的计划性检修,搞好设备安全运行。1.4 参与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1.5 推广设备管理和维修的先进经验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1.6 组织设备的报废鉴定及完成报批手续,积极完成设备的调剂工作。1.7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文件,及时督促设备管理员做好设备的各类报表登记工作。1.8 负责登记、汇总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帐,做到帐物相符。1.9 协助工程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设备使用部门参加新设备的开箱检查和验收,杜绝一切低劣、三无设备入库。1.10 负责汇总设备报废、闲置设备调拨及其设备外委修理的报批工作
3、。1.11 积极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防止资产流失,协助财务部做好固定资产评估工作。1.12 及时与上下级沟通,传达汇报有关设备管理工作。1.13 深入现场熟悉了解设备运行状态,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的详细资料。1.14 负责主设备考核工作,建立建全主设备重大事故档案。设备调拨及其设备外委修理的报批工作。4、 管理要求1.15 总则1.15.1 为加强设备管理力度,降低设备寿命周期内维护费用,达到设备安全经济、合理运行,理顺厂设备管理程序,贯彻执行质量管理目标和环境、安全健康双体系及其质量标准化要求,特制定设备管理制度。1.15.2 设备管理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力发展和预防为主,并坚持维护与
4、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1.15.3 设备管理应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1.15.4 各部门必须履行设备管理职责,管好、用好、维修好设备,适时改造更新,使设备稳定地处在良好技术状态,保证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1.15.5 要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推行以设备监测为基础的维修方法和计算机辅助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1.15.6 生产基建施工设备的检修和管理要实行专业化、集
5、中化和社会化。1.15.7 加强设备使用和维护的管理,主要设备实行责任制。1.15.8 设备类别按其性质和用途分为:动力设备、传导设备、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及生产管理工具、文化生活用具、医疗卫生设备。1.16 设备选型与购置1.16.1 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条件为:根据电力部门固定资产管理条例,符合三种情况:1.16.1.1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1.16.1.2 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1.16.1.3 基本能独立发挥作用的设备、仪表、仪器等。1.16.2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需要更新或添置设备时由工程部与运营部共同负责设备的选型工作,选型的基本要求是技术上先进和经济上合理性,
6、单台设备要一万元以上或仪器、仪表在500元以上,选型时应同时写出经济技术分析报告,报公司相关领导批准。1.16.3 设备选型定型后,应由使用单位申报设备购置计划,报综合部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已被列入正式计划项目方能列入采购计划。1.16.4 设备购置统一由专业器材供应公司负责订货。订货时必须严格按批准计划中确定的型号、规格办理。(申购计划中有指定生产厂的必须到指定厂定货)如有变动,需经工程部与运营部同意。1.16.5 设备订货时如需使用单位配合时,由器材供应公司负责向厂提出申请,由厂统一安排。1.17 设备安装、验收1.17.1 设备引进后,由工程部委派专工、有关专业工程师会同器材供应公司
7、和设备使用部门开箱验收,并填写开箱验收单,需外委安装的由运营部做出安装预算,并编制计划作为生产任务下达给有关的外委托单位安装。1.17.2 设备安装完工,由工程部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移交附件和机具。设备安装中说明书及技术文件等由安装单位收集,经运营部负责清点后送档案室归档。1.17.3 无须安装的设备,运营部填完开箱验收单后,说明书及技术文件由运营人员清点送档案室归档。1.17.4 设备安装、验收完毕后,由电厂设备专工填写设备台帐,收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三份(电厂一份,器材供应公司一份,财务部一份),财务部凭固定资产验收单与器材公司所做付款凭证入账。1.18 设备的使
8、用与维护1.18.1 所有设备都必须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1.18.2 贯彻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所有设备使用和操作实行专职制,设备维护实行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现场交接班制等制度。主设备实行双主人制;小型移动设备须明确兼职操作人员。1.18.3 设备实行动态管理,设备双主人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新安装的设备和替换下的设备都必须进行现场交接验收,办理手续。原则上不准将主要设备拆套拆件使用。1.18.4 凡电厂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在使用前应由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制定出操作规程,并组织运行、维护人员学习后才能交付使用。1.18.5 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
9、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备用设备并应定期检查、试验作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1.18.6 严格执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严禁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1.19 加强运行班组对设备的巡回检查1.19.1 巡回检查要求运行班组每天应对所属设备巡回检查不少于一次,在现场设备巡检记录本上记录检查情况并签名,对每次检查情况应详细记录在运行班组巡检记录簿上。巡检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设备,汇报电厂负责人,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增加对该设备的检查次数,做好详细记录。运行班组对运行人员及检查情况要有详细记录
10、,雷电暴雨前后应多次检查。电缆沟每周巡检不得少于一次,并有两人进行,遇有异常要增加检查次数,雷雨天气一般不进入升压站,如必须进行检查或操作,必须做好安全措施。设备检修后设备主人应会同运行人员进行校验,校验结果应详细记录在运行班组巡检记录簿上。1.19.2 巡回检查内容查看设备的外观,零部件有无缺损和松动;查看有无“七漏”情况,查看光伏组件是否有损坏,组串回路是否有短路、断路,汇流箱工作情况是否正常,直流柜各开关状态是否正常,逆变器各功能模块是否正常,变压器温度及油位是否正常,电缆接头有无过热、断裂,绝缘子及套管是否清洁完整,有无裂纹及放电痕迹;查看热工仪表的指示和记录是否正常,自动调节装置动作
11、情况是否正常,调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1.19.3 考核办法:设备巡检率以月为单位各专业分别统计。每月由运营部统计巡检率报有关领导及发电厂考核。巡检率达90%不处罚。每降低1%,考核其专业的安全绩效工资0.2%。如巡检率达95%,加奖安全绩效工资1%。正常巡检记录在检修班组巡检记录本上,每缺少一次或巡检设备未发现明显的缺陷(视而不见者),扣班组奖金50元,发现弄虚作假者扣除班组奖金100元。1.19.4 大型固定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技术测定,保持设备性能良好,运营部和设备所辖部门应建立大型固定设备技术档案。1.20 设备缺陷管理1.20.1 处理缺陷的职责:凡巡检管理系统涉及的部门、班组及人员应按
12、规定按时进行设备巡检,并将巡检的信息及时登记并上报。由安全巡检系统自动管理。1.20.1.1 发电生产现场缺陷的分类1.20.1.1.1 一类缺陷: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在发电过程中发生了影响发电能力或需降参数运行,严重危及安全稳定运行。此类缺陷技术难度比较大,不可能短时间内就可消除,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更新设备、更换重要部件,并在大修或小修中才能消除。1.20.1.1.2 二类缺陷: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在发电过程中发生的不影响发电能力力和正常参数运行,但对机组正常运行有危及安全的可能,可能需要停机在短时间内就可消除的缺陷。1.20.1.1.3 三类缺陷:指主、辅机设备及其系统,在发电过程中发
13、生的对安全经济运行影响较小,不受停机和材料,人力影响,不影响发电能力和正常参数运行,随时都可以消除的缺陷。 1.20.2 运行人员在处理缺陷中的职责1.20.2.1 运行人员发现缺陷时必须及时按照设备分类和录入要求输入联网计算机的缺陷管理系统,同时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避免缺陷的扩大。1.20.2.2 运行班长或值长接到消缺工作票后,必须积极创造消缺条件,尽快办理开工手续。1.20.2.3 消缺工作结束后,运行人员必须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及时将消缺结果输入计算机。1.20.2.4 夜间及节假日设备发生缺陷进行抢修时,值长应根据实际情况,应及时通知检修值班人员处理,并将所发生的缺陷和处理结果输入
14、计算机。1.20.2.5 检修专工对需要停机、停设备才能处理的缺陷,在计算机上做出认定,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电厂值长及运营部审批。1.20.2.6 值长对新发现的重大缺陷应及时汇报有关生产领导和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并组织运行人员防止缺陷扩大和通知检修值班人员及时消除,值长并把有关缺陷输入计算机。1.20.3 检修人员在处理缺陷中的职责1.20.3.1 检修人员随时在联网计算机设备缺陷管理系统中提取设备缺陷信息,组织人力进行消缺,消缺后通知运行人员验收,并办理消缺手续。1.20.3.2 消除缺陷,必须办理工作票,消缺时间以批准的时间为准;需停机或停公用系统才能处理的,必须经电厂值
15、长签字认定,同时附带临时处理方案,方可生效。三类缺陷必须在当日内消除;1.20.3.3 无备品备件的缺陷,必须经由检修人员上报所需备品备件,同时?做好备品备件的准备工作。1.20.3.4 对没有消除的缺陷进行分类统计,制定处理方案,安排计划,督促落实备品备件,一旦具备消缺条件,必须尽快处理。1.20.3.5 夜间及节假日发生设备缺陷,检修人员必须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1.20.3.6 检修班组必须将每台设备落实到人,建立班组设备缺陷台帐,责任人必须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定期检查,对设备的状况及存在的缺陷做到心中有数,制定消缺计划。1.20.3.7 检修班长每日到现场查询缺陷情况,组织本班人员处理当
16、日能消除的缺陷,消缺后通知运行人员验收。1.20.3.8 检修人员检查设备的缺陷情况,制定防止缺陷扩大的技术措施,对缺陷的消除情况,应及时向计算机设备缺陷管理系统反馈。1.20.4 设备缺陷的处理1.20.4.1 对技术复杂、消除有困难不易解决的重大缺陷的处理,必须由运行专业工程师会同检修专业技术人员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临时措施,并经值长审核,运营部总工程师批准。1.20.4.2 凡影响设备系统正常运行的缺陷处理,应按工作票制度办理。1.20.4.3 大小修设备缺陷消除不彻底,影响安全生产者,专业负责人有权拒绝在竣工通知单上签字,值长有权拒绝该设备启动和投入运行。1.20.5 设备缺陷的考核1.
17、20.5.1 设备消缺率以月为单位各专业分别统计。每月统计巡检率报有关领导及运营部考核办。1.20.5.2 消缺率达90%至98%,每发现录入或解决缺陷一次,奖励0.5元;大于98%,每发现录入或解决缺陷一次,奖励1元;低于90%不奖励。1.20.5.3 发现的三类设备缺陷应于24小时内尽快解决,对于一类、二类缺陷只能在大小修中解决的缺陷,班组应有详细的记录,并有相应的防范措施。无特殊原因没能及时解决的扣班组100元/次1.20.6 备品、备件管理为了做到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缩短停机时间,加速事故抢修,各班组对设备的备品备件应建立清单,并设立管理台帐,保证随时可以使用,用后及时申请补充。对无清单
18、及台帐班组扣50元,并需3日内补齐,否则加倍处罚。1.20.7 加强仪器、仪表的使用与管理。所有使用的仪器、仪表和控制装置、都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校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1.20.8 各种主要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主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做到“三知”“三会”(知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设施的原理,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精心操作。1.21 设备系统异动管理制度1.21.1 设备系统更动分类1.21.1.1 为加强电站生产设备系统更动的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考虑设备系统更动的合理性,保证设备图纸、技术资料与现场实际相符合,防止因规程及图纸资料与现场设备情
19、况不符,而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1.21.1.2 本电站我厂电气、设备的新装及变更均应按本制度执行。严禁不办手续擅自更动设备或系统。1.21.1.3 设备更动按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性分为两类:第一类更动:凡影响主设备效率、安全运行或涉及两个以上厂区的变更,称第一类更动 。第二类更动:一般附属设备变更,不影响主要设备安全、效率者。1.21.2 设备系统更动的申请1.21.2.1 凡属第一类设备系统更动,应由设备所属部门事先提出申请报运营部审核后,再报总工程师批准。1.21.2.2 凡属第二类设备更动可由值长批准,报发运营部备案。1.21.2.3 设备系统更动申请一般应在施工前三天提出
20、,特殊重大问题应尽早提出,若更动对现有运行方式有影响时,应提出新的运行方式和操作方法。1.21.2.4 已在改进工程或大、小修计划中获得上级批准的设备更动,不再办理批准手续。1.21.2.5 设备、系统更动执行完毕后的验收交接按“检修管理制度”执行。1.21.3 设备系统更动后的报告1.21.3.1 各类设备、系统更动后,均需在设备投入运行前,由设备所属部门写出更动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运营部,一份自存。1.21.3.2 “设备系统更动报告”由设备技术员填写,值长批准。1.21.3.3 “设备系统更动报告”应附有蓝图或简图,并加文字说明。要注意将更动前后的设备和系统图同时上报。当设备系统更动后
21、,影响运行方式或操作方法时,应附加说明,由值长发出书面通知,对规程和系统图作出相应的修改。1.21.3.4 如果在检修中已详细总结,而且时间和内容能够满足报告要求时,可不另报,但须在总结中注明设备、系统的更动。1.21.4 设备系统更动后的通报1.21.4.1 运营部在收到“设备系统更动报告”后,应进行调查核对,内容包括:a) 所述内容是否确实及安全;b) 更动后的效果c) 其它补充意见1.21.4.2 基本建设中的设备系统更动不按本办法办理,但因基本建设工程而影响现有设备系统之更动,仍由主管设备人员负责,按照本制度办理系统更动手续。1.22 设备评级考核制度1.22.1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全
22、面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按照部颁发电厂检修规程,对厂发供电主、辅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签定和评级,以促进管好、用好、修好设备,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安全发供电,特制定本制度。1.22.2 设备评级的周期1.22.2.1 各电厂部门应在每月2日前把本部门上月的设备主要状况表报运营部,运营部以此做好经济责任制考核的依据。1.22.2.2 设备大修后及设备技术状况发生明显变化时 (如经过小修恢复消除了重大缺陷;在运行中发生了重大事故,或异常,引起设备技术状况改变等)。1.22.2.3 新设备正式移交投产时。1.22.3 设备评级的标准1.22.3.1 设备评级是根据设备技术状况的好坏,分一、二、三类。其中一
23、、二类设备统称完好设备。1.22.3.2 设备完好率是考核企业、电厂、班组的一项重要指标。设备完好率计算方法:设备完好率=一、二类设备之和/设备评级总数*100%。1.22.4 设备台帐及技术资料管理1.22.4.1 班组对所属所有设备应建立台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现在运行状况、设备历次事故和故障记录、历次大小修及改造等详细记录。1.22.4.2 检查考核。设备检修必须要有详细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设备名称、检修日期、检修人员、存在问题、解决方法、试验运行结果等情况。1.23 主要设备评级参考标准1.23.1 光伏组件1.23.1.1 一类设备a)实际输出功率、光电
24、转换效率能达到组件铭牌标称的参数。b)组件表面清洁、完整。c)组件表面和背部温度均匀,没有热斑现象。d)组件受光面全天候无明显阴影遮挡。e)组件接线盒完好,光伏电缆接触良好。f)支架、紧固件、连接件等牢靠,光滑完整,无锈迹,接地可靠。二类设备a)实际输出功率、光电转换效率能达到组件铭牌标称参数的80%以上。b)组件表面钢化玻璃有轻微裂痕,但组件工作正常。c)组件表面和背部温度偏高但仍在正常工作温度范围。d)组件受光面某时间段有明显阴影遮挡而且遮挡无法移除。三类设备达不到二类设备标准以上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a)实际输出功率、光电转换效率能达到组件铭牌标称参数的80%以下。b)组件表面有大面积污
25、染物遮挡,严重阻碍阳光透射。c)组件表面钢化玻璃破损严重,或者有硅片破裂现象。d)组件表面和背部温度过高,有明显热斑现象。e)组件受光面有明显阴影遮挡,而遮挡物可移除。f)组件接线盒有放电变形痕迹,金属接线外露,有渗水漏电的可能。g)光伏电缆线缆老化,绝缘层损坏,或者接口处防水绝缘处理不当h)支架、紧固件、连接件等有明显锈迹,接地不可靠。i)组串有短路或者断路现象。g)有其它威胁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1.23.2 汇流箱1.23.2.1 一类设备a)箱体整体密封良好,防潮防水效果显著。b)接地防雷可靠。c)人机交换功能及数据上传功能正常。d)电压、电流采集精度为1%。e)故障诊断功能正常。f)正
26、负接线端子、正负铜排母线、功率主回路与控制板有效隔离。 g)各功能部件无明显的锈迹。h)环境性能,抗干扰性能,绝缘性能,测量精度、功耗水平达到国内同类型设备的一般先进水平。二类设备a)辅助人机交换故障,主功率回路工作正常,并且其更换器件未采购到达的情况。b)设备工作温度过高,但未超出正常工作温度范围。三类设备达不到二类设备以上的,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a)功能部件有明显的锈迹,绝缘耐压水平降低。b)箱体有严重损伤.裂纹等缺陷,未进行彻底处理,影响安全运行;c)有明显放电烧焦的痕迹。d)有带电线缆或线缆头裸露在空气中。e)有其它威胁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1.23.3 逆变器1.23.3.1 一类设
27、备a)直交流转换效率达到铭牌标称的参数。b)自诊断和保护功能完备。c)冷却系统正常.冷却效果好。d)环境性能,抗干扰性能,绝缘性能,测量精度、功耗水平、转换效率、输出电能质量达到国内同类型设备的一般先进水平。e) 部件、零件完整齐全;绝缘良好。f)机组本身及周围环境整洁,照明良好,表计的标志.编号齐全。g)功率主回路与控制板有效隔离,人机交换功能及数据上传功能正常.1.23.3.2 二类设备a)子模块故障,但排除后不严重影响整体工作性能,不会导致安全事故。b)电气绝缘良好。c)冷却系统虽有个别缺陷,但环境温度不会超出正常工作范围。e)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温度表完好。1.23.3.3 三类设
28、备达不二类设备的标准以上,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a)直交流转换效率达不到铭牌标称的参数。b)不能输出交流电或者输出电能质量达不到并网要求。b)绝缘不良,存在设计外接地点。c)功能部件有明显的锈迹,有明显放电烧焦的痕迹,存在安全隐患。e)有带电线缆或线缆头裸露在空气中。i)其它威胁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1.23.4 主变压器1.23.4.1 一类设备a)持续地达到铭牌标称的参数,温升符合设计的数值或油温不超过85;b)绕组、套管和绝缘油等的试验均符合部颁“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标准”的规定;c)零部件完整齐全,电气和机械性能良好,无接触不良或动作卡涩现象;d)冷却装置运行正常,散热器及风扇齐全;e
29、)电压表.电流表.温度表等主要表计部件完好、准确,过电流保护、瓦斯继电器、防爆装置等主要保护齐全,信号装置部件完好,动作可靠;f)一次回路设备绝缘及运行情况良好。g)变压器本身及周围环境整洁,照明良好,必要的标志.编号齐全;h)不漏油.或稍有轻微的渗油,但外壳及套管无明显的油迹。1.23.4.2 二类设备a)经常能达到铭牌标称的参数,温升符合设计的数值或上层油温不超过高温度跳闸限制;b)绕组套管试验符合“电气设备交接及预防性试验标准”的规定。绝缘油的介损比规程规定稍有增大或程微酸性反应;C)部件和零配件齐全,机械性能良好,无接触不良或动作卡涩现象,或接触电阻稍有变化,但不影响安全运行。d)冷却
30、装置运行正常为,不影响变压器出力;e)电压表.电流表.温度表等主要表计完好、准确,主要保护和信号装置完好、动作可靠。f)一次回路设备运行正常。1.23.4.3 三类设备达不到二类设备的标准,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a)达到达到铭牌标称的参数。b)绕组或套管绝缘不良,因而需降低预防性耐压试验标准;c)漏油严重;d)零部件不齐全,影响效率或安全运行;f)电气或机械性能不良,接触电阻不合格或有卡涩;g)主要保护不可靠,信号装置通信不稳定。h)有其它威胁安全的重大缺陷。1.24 设备检修发电厂的设备检修,是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提高发电设备可用系数,充分发挥设备潜力的重要措施,是设备全过程管理的一个重
31、要环节。1.24.1 在本年度末编制下一年度设备修理计划。各部门根据所辖设备运行状况,组织编制,报运营部汇总,运营部送公司报批。无年度修理计划的原则上不予修理。设备修理按不同的修理性质和工作量,可分为:日常维修.一般修理和大修理三种。1.24.1.1 日常维修(小修):是指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磨损严重的零部件,以恢复设备的使用性能。1.24.1.2 一般修理:(中修):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1.24.1.3 大修理:是指设备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和额定工作能力而进行全面彻底的解体检修。它包括以下内容:a)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格零件,恢复设备应有的精度和性能;b
32、)更换和调整全部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c)修复配全设备附件及翻新外观。1.24.2 运营部是设备修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设备修理计划的编制与调整,外委大修理合同的签订,修理质量检查验收,完成情况的统计及上报等项工作。1.24.3 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一般修理原则上由厂内部运行部门承担。厂确实无修理能力的,可委托公司专职修理单位修理,确需外委修理的设备,须按规定办理外委审批手续。单台设备须外委修理的,原则上修理前应先到运营部办理固定资产修理审批单,检修专职人员视设备损坏情况,确定修理厂家和修理费用,财务科凭运营部固定资产修理审批单,给予报销。1.24.4 因设备事故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设备损坏而又急
33、需大修的,由运营部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办理设备修理事宜。1.24.5 设备的改造必须与大修理相结合,在履行费用不超过大修费用70%时,可用大修费用支付。1.24.6 设备修理必须坚持“先内后外”的原则,凡公司内部有条件修理的设备(包括设备部件及附件)原则上不准外委修理。1.24.7 确需外委(指委托给公司外部独立法人单位)修理,且单台修理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设备,应报公司批准。1.24.8 运营部是设备外委修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设备外委修理的报批工作。1.24.9 外委修理的设备必须签订设备承修合同,明确修理项目,质量标准,双方责任,并明确留有5%10%的质量保证金。1.24.10 设备
34、外委修理前必须将承修单位的资质、技术装备、修理质量、可信度等了解后方可送修。对特殊设备的大修运营部还必须向公司提供承修厂的资质,以供公司有关部门审批。1.24.11 修理价格由运营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设备损坏情况.修理内容及修理市场行情同承修方洽谈确定,单台修理价格超过10万元的设备可采用招投标的方法选择承修厂家。1.24.12 未按规定办理设备外委修理手续的财务部不得向承修单位支付其费用。1.24.13 为确保设备的修理质量,竣工后的设备,应按照有关修理质量标准和合同要求严格验收,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承修方必须提供必要的测试及检验数据,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1.24.14 设备大修理实行保修制度
35、,保修期不得少于三个月。在保修期内,确因修理质量造成的设备故障,由送修方通知承修方给予无偿处理,并视设备故障造成的直接损失程度作出扣除部分质保金或全部质保金,并追究承修方相关责任。1.24.15 运营部应根据公司下达发电厂的年度设备修理费用计划安排设备的修理工作,严格控制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确保设备大修理项目的完成和修理费用不超过规定指标。1.25 设备的封存与启封1.25.1 暂不需用或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各部门应提出申请,报运营部,经运营部认可后,报上级有关部门核准,经核准封存的设备可以不提折旧。1.25.2 封存设备必须妥善保管,无特殊情况严禁拆套,防止设备丢失损坏。1.25.3
36、封存设备如启封使用,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运营部各厂汇报后上报公司,经公司批复同意后,方可启封。财务部门按规定恢复提取折旧。1.26 设备的调剂与调拨1.26.1 闲置设备是指企业连续一年以上、新购进(含自制)二年以上不能投入使用或计划变更后预计几年内不再使用的,但仍有使用价值的设备、备品配件及附件等。抢险救灾等特储设备,国家明文规定淘汰的设备以及报废设备不得列为闲置设备。1.26.2 闲置设备的调剂利用管理工作由电厂负责领导和协调。1.26.3 闲置设备调出由运营部提出估价初步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公司。公司对需调出设备进行技术性能鉴定,并根据其有形磨损和无形磨损状况和市场行情,对所报估价
37、进行审核,审核意见作为让售依据。1.26.4 公司内部相互调剂按设备现有净值调拨,由运营部办理相关调剂、调拨手续,由外部调入闲置设备,应由厂相关领导、运营部、财务科、器材供应公司及设备使用部门,对所调设备进行技术性能鉴定,确定估价方案,作为购置依据。1.26.5 调入的闲置设备一般应达到完好标准,资料齐全。1.26.6 一般闲置设备调出价应低于设备现有净值,对于经多方努力在二年之内仍调剂不出去的闲置设备,或已闲置五年以上设备以及预计在今后五年之内不需使用的设备,经公司审批后,可以贬值处理。这一办法仍调剂不出去的设备,应申请办理报废手续,以便减少资金占用利息。1.26.7 公司内部调剂设备资产产
38、权的变动,由财务科根据发电技术科办理的闲置设备调入、调出单,办理相关消、入帐手续。1.26.8 从公司外部调入的闲置设备,必须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作为调剂双方产权变动的依据。1.26.9 闲置设备的对外调拨,按现行财务制度执行。1.26.10 凡经批准的闲置设备,必须严格封存保管,未经厂批准不得随便启封和乱拆乱缷附件。1.27 设备报废1.27.1 设备报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27.1.1 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其主要结构和零部件已严重磨损,设备效能达不到工艺最低要求,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1.27.1.2 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重置价值的80%,不如更新
39、经济的。1.27.1.3 因意外灾害或重大事故受到严重损坏的设备,无法修复使用的。1.27.1.4 严重影响环保安全,继续使用将会污染环境,引发人身安全事故与危害健康,进行修复改造又不经济的。1.27.1.5 因产品换型.生产工艺变更淘汰的专用设备,不宜修改利用的。1.27.1.6 因技术改造和更新替换出的旧设备不能利用的。1.27.1.7 国家强制报废或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1.27.2 申请报废的设备必须帐物相符,严禁重复报废。1.27.3 对部分符合报废条件的但经修复或改造仍能使用的可以不作报废处理。1.27.4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拆卸待报废设备的零配件,保持待报废设备停设前的
40、原貌。1.27.5 设备报废的申报由运营部根据公司要求,统一组织安排,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1.27.6 每年十月末前各部门将待报废的设备统一放存,由运营部组织设备报废鉴定小组,对照“设备报废条件”逐台鉴定,然后上报公司。公司于每年的十二初统一组织鉴定。1.27.7 需要用新设备替换的待报废在用设备,必须在更新设备到货后,再申请、办理报废手续。1.27.8 经公司鉴定同意报废的设备,发运营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报废手续,厂财务科根据批复的设备报废手续进行消帐。1.27.9 报废设备的回收:1.27.9.1 经批准报废的设备统一由公司指定的单位回收,相关部门不得擅自处理,亦不得用废钢材替换报
41、废设备。确因特殊原因需留用时,须报公司批准。1.27.9.2 报废的交通运输车辆(有牌照的),由公司车辆管理部门组织回收。1.27.9.3 对已回收的设备,运营部与回收单位及时办理相关的回收手续。1.28 小型转动、振动机具管理制度1.28.1 施工机具管理制度1.28.1.1 一般规定a)施工机具必须经常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鉴定,合格者方可使用。施工机具的鉴定检查,试验每年不少于一次;b)施工机具应按其铭牌的规定使用,原则上不能超越铭牌使用;确需超越铭牌使用时,应经有关专业人员对其安全性能及技术性能进行核算,采取一定措施,经运营部在场,试验确认可行,并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C)施工机具
42、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和调整。各种动力机具检修时必须将能源(电、气、水等)断开;d)施工机具裸露的部分转动部位(轴、风扇、传动机构、滑动机构等),均应装设安全保护罩遮栏;e)不得站在移动的使用电动或风动工具上方;f)电动(风动)锯、砂轮均应加防护罩,使用时必需戴防护眼镜;g)施工机具的监测仪表(电压、电流、温度、电能、流量等)和安全装置(制动机构、限制器、安全阀、闭锁机构、负荷指示器等)必须齐全、灵敏可靠;1.28.2 施工机械1.28.2.1 大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均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1.28.2.2 电动机械(或其轨道)应可靠地接地。1.28.2.3 不得
43、在机械的保护罩上坐、立或行走。1.28.3 手动工具1.28.3.1 冲击性工具(平锤、压锤、剁斧、冲子、扁铲等)严禁用锋钢制作;锤击面不得淬火,冲面毛刺应及时打磨清理,否则不得使用。1.28.3.2 甩打性工具(大锤、手锤、手斧等)的把柄应用坚韧的木料制作,并应用金属楔子装设牢固,否则不得使用。1.28.3.3 打锤时不得戴手套,挥动方向不得站人。1.28.3.4 使用撬杠时,支点必须牢靠。高空使用时,不得双手施压。1.28.3.5 喷灯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符合下列要求方可使用:a)油筒不得漏油,喷油嘴螺纹丝扣不得漏气。b)油筒内的油量不得超过油筒容量的3/4。c)加油的螺丝塞应拧紧。e)
44、使用时灯火压力及火焰应调整适当,不得靠近易燃物且应保持空气流通。1.28.3.6 千斤顶安放处应平整、坚实、否则应垫以硬木板。千斤顶必须与荷重面垂直。1.28.3.7 千斤顶的摇把不得延长使用。1.28.3.8 螺旋或齿条千斤顶的顶升高度,不得超过螺杆或齿条全长的3/4,螺纹或齿条磨损超过20%时,严禁使用。1.28.3.9 使用油压千斤顶时严禁工作人员站在安全栓的前面。1.28.3.10 千斤顶顶升过程中,每升高一定高度,应在超重物下面加垫,到位后应及时将重物垫牢。1.28.3.11 数台千斤顶同时顶升同一超重物时,千斤顶的总超重能力应不小于荷重的两倍,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确保顶升高度一致。
45、1.28.4 电动工具1.28.4.1 电动工具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1.28.4.2 使用手提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在潮湿地带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电动工具时,应采取必要的绝缘措施,并有专有监护,电动工具的开关应设在便于操作的地方。1.28.4.3 在高空或横向使用磁力电钻时,应有防止因中途停电而使电钻坠落的措施。1.28.4.4 使用电动扳手时,反力矩支点应牢靠,否则不得使用。1.28.4.5 砂轮机的转动方向不得正对其它机器、设备或操作人。1.28.4.6 安装砂轮时,砂轮与两侧板之间应加装柔性垫片,严禁猛击螺帽。1.28.4.7 砂轮机必须装设托架,托架与砂轮片的间距应经经常调整,最大不得超过3mm,托架的高度还应在调整到使工件的打磨处与砂轮片的中心处在同一平面上。1.28.4.8 砂轮片有缺损或有裂纹者严禁使用,其工作转速应与砂轮机的转速相符。1.28.4.9 不得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片,不得在砂轮片的侧面打磨工件,不得用砂轮机打磨软金属.非金属以及大工件。1.28.4.10 砂轮片的有效半径磨损到原半径的三分之一时必须更换。1.28.4.11 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毎六个月须由电气试验人员进行定期检查。1.28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