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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资助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印发中山市关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中府2010111号)精神,结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现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主要资助风力发电产业、太阳能光伏产业、生物质能产业、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 第三条 资助范围 (一)项目符合国家、省和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 (二)项目对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和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重点资助具有高销售收入、高税收、具有产业链发展优势、拥有市
2、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快速成长的企业;重点支持投资规模大、产业带动性强、投入产出比高、产业配套强的项目。 第四条 资助标准 (一)企业资助标准1、列入省重点骨干企业,拥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具有显著的产业链发展优势,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年税收超1亿元,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年税收超2000万元,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年税收超1000万元,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2、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销售收入连续两年比增30%以上,上缴税收连续两年比增20以上,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3、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企业年销售收
3、入税收贡献率(税收总额/销售收入)达10以上,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二)项目资助标准1、属整机生产、集成生产、成套装备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填补产业链空白或具有显著产业链优势的建设项目,投资规模10亿元以上,预测产出50亿元以上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投资规模1亿元以上,预测产出5亿元以上,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助。2、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预测产出2亿元以上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填补产业链空白或具有一定产业链优势关键零部件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3、对获得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的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结合本市产业发展的需要,给予适当比例资金配套支持。 第
4、五条 申报材料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资助申报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单位上年度末财务报表; (四)申请单位上年度入库税金证明(市国税、地税局出具证明); (五)如申请项目类资助,需提交项目可行性分析及相关批复文件。 (六)相关证明材料附件:中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资助申报书 中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资助申报书申报单位(盖章): 企业法人签字 : 推荐单位(盖章):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二一年九月企业名称地 址邮 编法人代表国 籍手机 / 电话联 系 人手机/电话传 真注册时间注册资金万元外资比例(%)资产总额(万元)固定资产(万元)企业占地面积(平方米)职工总人数(人)经济类
5、型国有独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国有控股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民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其他企业(请说明: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前三位)股东性质股权比例(%)内资 外资内资 外资内资 外资上市情况上交所 深交所 海外(上市时间: )尚未上市企业主营 业务范围风力发电 太阳能光伏生物质能高端电子信息高新企业是( 年 月认定) 否省重点骨干企业是( 年 月认定) 否是否设立研发机构是(数量: ) 否研究开发人 员 数研发机构认定情况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 )国家重点实
6、验室数(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数( )其他国家级研发机构数(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 )省级重点实验室数(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 )其他省部级研发机构数( )市级研发机构数( )简要说明(研发机构名称、认定时间等):近两年销售收入(万元)(万元)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率(%)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万元)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近两年R&D投入(万元)(万元)R&D占销售收入比例(%)近两年利税总额(万元)(万元)利税总额比上年增长率(%)近两年上缴税收总额(万元)(万元)上缴税收总额比上年增长率(%)劳动生产率 (万元)土地产出率 (元/平方
7、米)销售收入税收贡献率()主导产品上年主导产品销售额(万元)国内同类产品前三名上年销售量第一名企业第二名企业第三名企业行业地位(市场份额)行业领先 行业前三名 行业中上游 行业中下游获相关标准认证情况(说明何时通过何机构的何种标准认证、资质等级等):拥有核心发明专利或其独占许可权情况: 主持或参与制定技术标准情况(行业、国家、国际标准): 近五年承担国家、部省研究开发项目情况: 获国家、部省、市技术、产品奖励情况: 申请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资助类别企业资助类企业资助类第一项 企业资助类第二项 企业资助类第三项项目资助类项目资助类第一项 项目资助类第二项 项目资助类第三项自评报告(对照中山市战略性
8、新兴产业项目资助实施细则要求,企业自评)相关证明材料目录申报单位意见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镇区经贸办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镇区经贸办意见财政所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所在镇(区)政府(办事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初审意见:同意列入资助企业名单 不同意列入资助企业名单 具体意见:签名: 日期:综合评审意见:签名: 日期:附件2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资助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明确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规范项目申请和评审程序,根据中山市2010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技术改造是以现有企
9、业为依托,用先进的技术改造落后的技术,用先进的工艺和装备代替落后的工艺和装备,实现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达到增加品种、提高质量、扩大生产能力、降低消耗、节能减排和提高效益目的。 第三条 申请技术改造项目(下称项目)资助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经市经信部门或国家、省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备案(核准)或立项; (二)必须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且项目承担企业上年度入库税金300万元以上、中小民营企业入库税金为100万元以上;(三)项目投资额一般应高于1000万元,中小民营企业项目投资额为300万元以上,其中土建投资不超过20%;(四)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调整要求,对促进我
10、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起示范带动作用,项目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好,已竣工验收或阶段性完工投产;第四条 申请技术创新资助应具备以下条件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成效显著,本年度获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第五条 资助标准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购置先进设备(单机单线设备价格在30万元以上)投资额6%,其余投资金额(实际投资总额减除设备投资金额)按不高于一年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50%进行资助(依照企业入库税金情况确定具体资助比例),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为300万元。 对内资企业、新兴产业项目适当提高资助标准。 对本年度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第六条 申请材料1、技术改造项目财政资金资
11、助申请表;2、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或项目批复文件(外商投资企业除外);3、技术改造项目验收报告书;4、技术改造项目购置先进设备清单;5、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7、项目投资凭证复印件;8、上年度会计报表;9、银行贷款合同、收帐凭证和一年期以内利息单复印件;10、与项目相关的其它材料。第七条 获市资助的项目,优先推荐上报,争取省和国家技术改造财政资金扶持。附件:1、技术改造项目财政资金资助申请表2、技术改造项目验收报告书3、技术改造项目购置先进设备清单附件1:技术改造项目财政资金资助申请表单位:万元企业名称地 址法 人 代 表联 系 电 话项目负责人联 系 电 话
12、企业性质(内资/三资)股权构成中方外方注册资金企业上年度上缴入库税收总资产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净值资产负债率流动资产净资产收益率项目名称改造主要内容(工艺技术、装备、土建、环保节能等)改造主要目标(提高质量、增加品种、扩大规模、新增出口、节能减排等方面目标,用数据表示)总 投 资贷款资助金额自筹企业经营情况销售收入比增%利润比增%税收比增%出口比增% 上年度 本年度(预计) 承诺对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诚信行为,同意有关部门记录入相关的企业征信体系中,并承担相应责任。项目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镇区经贸办意见镇区财政所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盖章)
13、 年 月 日所在镇(区)政府(办事处)意见盖 章 年 月 日填表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附件2技术改造项目验收报告书项目名称:企业名称(盖章):企业负责人:填写日期:项目概况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企业性质传真项目名称项目备案部门项目备案日期项目备案证编号项目开工日期项目完工投产日期计划总投资(万元)其中:贷款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贷款改造前后经济指标项目年度改造前一年投产年达产年(预测)改造产品产量项目新增产值(万元)项目新增利润(万元)企业国税入库金额(万元)企业地税入库金额(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原值(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万元)投资构成其中:生产设备 万元
14、数量 台(套)检测设备 万元数量 台(套)土建投资 万元面积 平方米配套设施投资 万元 信息化投入 万元 建设期利息 万元生产设备、检测设备清单 (单机单线设备价格3万元以下不予计算、可另附页)序号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国产或进口国别开票日期发票或报关单号码小 计土建、配套设施、信息化投入及建设期利息清单(单机单线设备价格3万元以下不予计算、可另附页)名称金额开票日期发票号码土建工程小计水电等公用设施小计环保消防设施小计信息化投入小计建设期利息小计 总计项目概况及综合效益分析(另附页)1、 项目建设背景和建设内容;2、 项目试产投产情况;3、 技改后新增品种或产品质量提高情况;4、 技术装备水平提高
15、情况;5、 原材料及能耗降低情况;6、 技术创新能力提高情况;7、 管理水平提高情况;8、 安全、环保、卫生、消防改善情况(涉及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有规定须验收的附相关验收文件);9、企业竞争力及效益提高情况;10、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措施;验收单位意见-年-月-日验收小组对-公司投资建设的 -技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设备技术投资-万元,土建投资-万元,配套设施及其他投资-万元。项目于-年-月-日完工投产。项目涉及安全、环保、卫生、消防等符合相关要求。同意项目验收。 验收小组负责人:验收组织单位(盖章):年 月 日验收小组人员名单序号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签名附件3:技术
16、改造项目购置先进设备清单 (单机单线设备30万元以上的需要填写)企业名称(盖章):序号设备型号、名称引进国别或生产单位购置日期单 价(万元)数量金额(万元)发票号码合 计填表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附件3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装备制造业项目资助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推动中山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提升其综合竞争力,根据关于加快装备业发展的意见(中府20051号)和中山市2010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资助原则 (一)必须符合国家、省和市鼓励发展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二)对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科技含量高、节能环保的项目实行扶优扶强、重点倾斜;(三)重
17、点扶持整机生产、集成生产和成套装置生产。第三条 资助范围:按照国家产业划分属于装备制造业行业的企业。第四条 资助标准(一)认定市级重点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凡设立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工程中心,其生产规模达1亿元,税收达500万元以上的装备制造业,可申报认定为市级重点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并且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二)已被认定为中山市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年销售收入达5亿元以上,年入库税金3000万元以上,企业销售收入同上年度比增20%以上,可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资助。(三)对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给予资助 1、对投资规模2亿元以上,预测产出5亿元以上,属整机生产、集成生产、成套装置生
18、产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2、对投资规模5亿元以上,预测产出8亿元以上,属整机生产、集成生产、成套装置生产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助。3、对投资规模10亿元以上,预测产出15亿元以上,属整机生产、集成生产、成套装置生产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第五条 申报材料(一)中山市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上年度企业入库税金。(四)中山市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证书(复印件)。(五)市级以上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证明(复印件)。(六)如属新增项目需提交项目可行性研
19、究报告。附件:中山市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附件:中山市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 单位:万元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手提企业性质 (内资/三资)股权构成中方外方主导产品注册资金固定资产 原值固定资产净值上年度销售收入年度入库税金是否认定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是否认定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是否整机、集成、成套装备生产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是否新增项目投入项目总投资预测产出规模项目完成时间 承诺对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诚实行为,同意有关部门记录入相关的企业征信体系中,并承诺相应责任。项目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镇区经贸办意见镇区财政所意见 (盖章)
20、(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所在镇(区)政府(办事处)意见(盖章)年 月 日附件4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流通业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了加快现代流通业的发展,加强政府引导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拉动作用,根据中山市2010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资助原则(一)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及产业发展规划;(二)有利于提高流通产业服务水平与质量;(三)有利于增强流通主体竞争能力;(四)有利于进一步拉动内需、促进消费、引导生产、扩大就业和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第三条 资金扶持的对象: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流通领域经营的单位、服务于商贸流
21、通业的本市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以及承担本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有关工作任务的机构。第四条 资金扶持范围扶持资金的使用按行业类型分为六个专项,分别为物流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服务业、家庭服务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以及其他专项。(一)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中第三方、第四方物流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信息化项目以及现代物流加工配送中心、仓储设施规模化建设项目;(二)对拉动工业和生活服务业具有重大作用的中高级批发市场建设、专业市场建设和提升改造项目;(三)发展新型业态和现代流通方式,具有规模化、规范化的连锁经营、建设项目;(四)具有示范效应的社区商业服务项目;(五)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电子信息技术,显著提高流通效率或
22、扩大流通服务范围项目;(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企业人才培训项目;(七)列入国家、省专项现代流通业建设项目或获国家、省和市颁授的荣誉称号的企业;(八)配套国家、省重点支持发展的商贸流通项目以及完成国家、省和市下达的特定工作任务和课题研究、产业发展规划以及流通业的宣传;(九)活跃本市城市市场和节日消费市场,搞活流通、扩大内需的重大活动;(十)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其他现代流通业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不包括农产品的流通项目。第五条 资助标准和方式(一)对在流通领域获政府部门授予的国家级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获政府部门授予省级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3、的资助;获政府部门授予市级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资助。对已获得市级或省称号再获上一级称号的企业,资助金额累积不超过最高限额。(二)流通企业建设本细则第四条(一)至(四)项目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50万元。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流通效率的投资额超过150万元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项目已给予其他财政性资金奖励、资助的,不再另行资助。(三)配套资助:纳入国家或省重点支持的现代流通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或省资助资金的额度,给予50%100%的配套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同一项目市已发放
24、财政性资助资金的不再给予配套资助。(四)其他专项开支:完成上级特定的工作任务或流通领域相关规划的编制及修编、规范和促进现代流通业发展的相关活动。具体经费由申报单位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后确定项目经费预算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据实列支。(五)属政府需要鼓励和扶持的项目,但未列入实施细则所述专项资金资助或奖励范畴的由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每年根据工作安排和扶持重点进行补充调整。第六条 申请材料(一)申请第四条(一)至(五)项扶持项目专项资金的单位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和简介、投资额度、营业销售和效益增长以及就业增加预测等,并提交以下材料:1、填写中山市现代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表;2、工商营
25、业执照复印件;3、项目备案(核准)证书或批复文件;4、项目设备清单;5、项目投资凭证复印件;6、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7、上年度会计报表和近期财务月报表;8、其他相关材料。申请单位将材料报辖区经贸办受理,镇区经贸办会同级财政部门对申请项目初审后,填写中山市现代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汇总表将项目汇总后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二)申请第四条(六)至(八)项扶持项目专项资金的单位将书面申请报告及申请表直接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申报。非项目性活动只提交申请报告无需填写申请表,但必须同时提交活动的依据、内容和相关材料。附件:1、中山市现代流通业资助项目申报表2、中山市现代流通业资助项目汇总表3、中山市现代
26、流通业资助项目验收审核表附件1:中山市现代流通业资助项目申报表申请企业(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营情况销售收入利 润税 金出口创汇上年度当年预计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批准(备案)文件号项目就业人数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万元)项目竣工时间项目最终验收时间镇区经贸办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镇区财政所(分局)意见:盖 章年 月 日企业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职务:附件2:中山市现代流通业资助项目汇总表镇区经贸办(盖章): 单位:万元序号企业名称企业性质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其中:贷款项目效益项目起止时间新增销售收入新增利税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27、日备注:此表连同项目申报表一起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流通科。电话:,传真:,E-mail:zsjmlt。附件3:中山市现代流通业资助项目验收审核表 单位:万元企业名称地 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企业性质项目完成时间实际总投资项目就业人数完成项目前后比较上年度末项目完工后固定资产销售收入国税入库金额地税入库金额利 润项目建设主要内容验收人员同意意见并签名:年 月 日注:此表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市资金管理评审委员会、市财政局。附件5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典当融资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和拓宽融资渠道,缓解中小工业、商贸流通企业融资
28、难问题,改善我市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山市2010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申请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典当融资资助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担保机构资助项目1、经我市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且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确认,为工业商贸和信息产业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2、担保贷款须符合省、市鼓励发展的项目;3、具备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担保评估制度、反担保制度、风险防范制度、债务追偿制度并做到依法经营;4、为中小企业每年贷款担保实际发生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每项担保贷款期限3个月以上,担保手续费按年度平均不高于2.5%收取。(二
29、)典当机构资助项目1、在中山市辖区范围内依法设立,并在经贸和公安部门分别取得相关许可证、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机构;2、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3、具备健全的财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守法经营;4、为工业商贸和信息产业中小企业提供典当融资服务,年融资额500万元以上,典当服务收费包括当金利率、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不高于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三条 下列担保、典当融资业务不属于市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范围:(一)履约担保、注册担保、工程担保、购房购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二)为中山市辖区外企业提供担保、典当融资的;(三)典当融资期限1个月以下,单项融资金额10万元
30、以下的业务。第四条 资助标准担保机构风险准备金资助项目,按申报年度实际发生担保贷款总额不高于1%给予资助,每个担保机构年度最高资助额不超过150万元,典当机构按申报年度实际发生典当融资总额不高于2%给予资助,每个典当机构年度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0万元。第五条 申请材料(一)担保机构资助项目提供以下材料: 1、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信用担保资助项目)承诺函(附件1);2、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担保机构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3、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担保机构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3);4、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担保机构资助项目)情况表(附件4);5、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担保机构资助
31、项目)受保企业情况表(附件5);6、金融机构提供企业担保贷款查询记录证明;7、申请单位申报年度的会计报表;8、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担保机构备案证复印件。(二)典当机构资助项目提供以下材料:1、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典当机构资助项目)承诺函(附件7);2、机构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3、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典当机构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8);4、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典当机构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9);5、典当单据复印件(审查与原件核对相符);6、典当合同及法律公证书;7、国土、公安、工商等登记部门出具的融资抵押登记(质押登记)证明;8、申请单位申报年度的财务
32、审计报告;9、申请单位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按顺序排列,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第六条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典当融资资助项目,申请单位须按规定如实报送有关材料,不得以弄虚作假手段骗取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单位的法人代表对项目申报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及资金使用效果负责。 第七条 获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于下一年度将项目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及对应项目的附件6、10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绩效自我评价报告主要内容:担保、典当融资企业户数,担保贷款、典当融资总额,受保、典当融资企业经营收入、纳税、利润、创造就业等指标是否有明显增长,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取得了显著效益等。附件:1、中山市工业
33、发展专项资金(信用担保资助项目)承诺2、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担保机构资助项目)汇总表3、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担保机构资助项目)申请表4、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担保机构资助项目)情况表5、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担保机构资助项目)受保企业情况表6、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信用担保机构资助项目)绩效评价数据表7、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典当机构资助项目)承诺书8、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典当机构资助项目)汇总表9、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典当机构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信用担保资助项目)承诺函项目单位承诺意见承诺对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诚信行为,同意有关部门记录入相关的企业征信体系中。 项目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经贸办审核意见承诺对项目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已经进行核查,对企业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格的符合性负责,对评审过程和推荐结果负责。 经贸办(盖章): 主管领导(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担保机构资助项目)汇总表申请单位: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担保企业数担保笔数担保金额担保收入利润上交税金项目名称申请资助金额累计其中:中小企业其中:首次获担保贷款企业累计其中:中小企业累计其中:中小企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