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扶贫项目EPC总承包管理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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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伏发电扶贫项目EPC总承包管理方案1.1 管理原则朝阳上新井光伏项目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安全、技术等管理人员成立项目部,组织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施工单位到现场进行施工,制定合理、先进的施工方案,配备完备、精良的施工机械,并针对工程特点,采用合理先进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保证工程高质量的按期完成。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环境保证体系,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检查、监督,确保上新井光伏发电项目的顺利进行。1.2 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工程建设中将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以及合同文件的要求;全面贯彻集团公司、东北新能源公司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及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牢固树立“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文化理念,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立工程建设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依据总包单位的管理体系对工程建设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全面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强风险预控和过程控制,推行安全“不符合项”管理,开展工程建设安全自评估工作,实现工程建设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目标。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施工承包商和其它参建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文件的有关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依据项目部发布的有关管理文件的要求,对工程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3、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1.2.1 安全目标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发包人及其上级单位颁布或制订的安全、健康、环境、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制度和规定。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3.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电力安全事故;4.不发生火灾事故。1.2.2 安全管理机构1.2.2.1 工程现场组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分公司朝阳上新井光伏项目部(下简称项目部)总经理担任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负责健全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对工程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1.2.2.2 安全生产委员
4、会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组织、发动、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组织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指令;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的重大措施;(2) 发布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专项策划文件;(3) 负责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保证网络体系;(4) 组织开展大型安全活动;(5) 决策工程建设中的重大安全措施;(6) 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安全事项;(7) 协调解决和处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出现的各种问题;(8) 决定安全文明施工中的重大的奖励和处罚;(9) 决定项目安全措施补助费的使用;(10) 其他由安委会决定的事项
5、。1.2.2.3 项目安全和工程管理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1.2.2.4 项目部与各施工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按有关合同承担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1.2.2.5 各施工承包商应按照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和工程合同的要求,建立从班组、工地(队)到项目经理部的三级安全监察体系,成立独立的安全监督管理专门机构,并在各级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监察人员。1.2.3 项目部安全职责项目部依据总承包建设合同,具体组织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总承包范围内的具体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管理。项目部总经理对工程建设的安全及文明施工负直接的领导责任。项目部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者
6、,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负具体管理责任,其主要安全管理职责为:1.2.3.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技术体系、监督体系,并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职能部门与职权,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1.2.3.2 认真分解业主及工程管理分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管理指标,制定项目部的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负责做好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指标的分解、细化工作,建立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指标体系和相应考核方法。1.2.3.3 负责编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审定施工单位“二次策划”,并监督落实。1.2.3.4 认真执行业主及工程管理分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程序,对现场安全实施程序
7、化、规范化管理。并监督工程供方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对现场的有效管理。1.2.3.5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 1.2.3.6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通过组织日常的检查、监督、评比、审核等活动,及时查找安全管理的改进需求,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1.2.3.7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预防措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及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及时总结评比,表彰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1.2.3.8 认真组织安
8、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向公司领导如实报告。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组织启动应急预案,有效降低事故危害。1.2.3.9 组织做好政府相关安全监督部门、集团公司、二级单位的安全检查迎检工作,对提出问题组织相关方积极予以整改。1.2.4 施工承包商的安全职责1.2.4.1 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许可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电力工程建设。1.2.4.2 必须服从业主、总包方、监理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并全面遵守承发包合同中及现场所规定的各项条款。1.2.4.3 施工承包商在现场的项目经理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
9、任人,对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和本规定有关条款的执行负全面责任。应当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1.2.4.4 必须建立现场安监机构,其人员、仪器、装备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并报备。1.2.4.5 编制本单位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经批准后实施。?1.2.4.6 安全措施补助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1.2.4.7 制订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明确提出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方针、目标、政策和必须遵守的安全健康与环境
10、保护法规。1.2.4.8 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执行。1.2.4.9 接受地方有关部门、业主、总包方、监理单位、企业主管上级对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卫生健康的监督检查。1.2.5 安全保证措施1.2.5.1 安全制度保证(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程序体系,并提供安全程序清单。(2) 所编制的安全程序满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安全标准的要求。(3) 在编制作业方案时,首先确认安全要求和事项与业主、监理单位的工程安全程序及其他安全规定相符;如不相符,执行高标准。1.2.5.2
11、 安全监督组织机构和人员保证(1) 项目部应要求参建各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组织保证体系、从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目标明确、任务落实等方面保证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技术体系、安全监督体系的有效运作。(2) 施工承包商建立独立的专门的安全管理监督组织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人员,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和资格满足施工现场的需要。(3) 项目部及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人员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4) 项目部及施工承包商的专职安全监督人员在业务上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和上级机构的协调和指导。(5) 建立项目安全自评估的体系和标准。重点从项目部和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责任制的落实、安全
12、培训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执行、工程的危险点和危险源控制、分包工程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要求。1.2.5.3 安全技术保证体系(1) 项目部应组织各施工承包商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提出该单位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及其控制措施。(2) 项目安全和工程管理部组织制定项目重大风险作业的清单,并按照施工进度提出详细的控制计划。(3) 各施工承包商要保证建立适合的安全技术体系,要求各级技术人员在编写安全施工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时应运用重大危险因素辨识清单,实现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重大危险因素的预测、预控及分级预控。(4) 项目部应对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清单实行
13、过程控制,每月发布当月重大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清单并监督其实施。辨识、评价并及时更新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危险因素。1.2.6 安全管理措施1.2.6.1 工程风险控制及管理项目部负责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根据施工活动的计划,建立动态风险管理机制,由项目安全和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负责对风险分析工作实行指导和监控。事故风险的分析包括:事故类别、直接原因、常见的行为违章。(1) 对总承包合同范围进行全面、深入的危害识别和风险分析,开工前具备“工程危害识别和重大风险辨识报告”,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l 危险化学品清单:品种和数量。l 高风险工种作业和工种清单:作业名称、作业工种的类别和数量、主要事
14、故风险。l 施工能源和机械的种类、数量和主要事故风险。l 施工作业条件的类型和主要事故风险。l 主要工艺过程(或施工活动)的类别及其相关的事故风险。l 主要火灾危险(可燃物、点火源)。l 主要自然灾害(雷暴雨、大风、寒潮、地质、冰雪灾害等)。l 主要环境保护事件(有害垃圾、机械的跑冒滴漏、原材料流失、水土流失等)。(2) 督促施工承包商将针对以上风险制定针对性地事故预防措施,建立落实这些措施的组织管理系统。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组织设计、程序、方案、规定等文件中体现出来。(3) 结合施工计划,建立“重大风险作业清单”,建立动态风险预测和控制机制,一般情况下,建立每月的风险辨识和风险控
15、制策划。(4) 建立日常施工活动的作业风险分析和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交底规定。该规定明确风险分析的方法、责任和交底的内容、时间及记录。(5) 对于诸如重大物件的起重作业、模板支护作业、大型脚手架(三层及以上)或特殊物件运输作业、高空作业、基坑防护作业等风险较大的作业和多工种、多层面的交叉作业等施工作业,制定专项施工安全组织设计(方案和措施)。(6) 建立氧气、乙炔、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应根据管理要求实施对氧气、乙炔、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贮存、保管、使用和废弃化学品的处置等各环节管理,建立氧气、乙炔、危险化学品管理台帐,组织完成对危险化学品的各类审批手续。(7) 消防措施:健全消防网络,制订严格
16、的管理制度,编制消防保卫计划及措施。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与技能。建立并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现场严禁生火取暖和使用电炉取暖等危险行为。(8) 有毒有害气体:做好有毒有害气体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做到隔离存放,并对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有详细的记录。如发生有毒有害气体中毒,迅速使中毒人员脱离中毒现场、中毒物源,排除吸收或未吸收的毒物,并及时送往医院。1.2.6.2 施工机具与材料的安全管理(1) 项目部建立施工机具安全的管理程序,对缺陷报告、维护、维修、试验、检测、报废以及档案、记录等各个环节进行规定。施工承包商建立施工机具安全技术程序,包括操作、检验、试验程序
17、。(2) 施工承包商对带入现场的施工机具的安全性负责,不使用根据国家标准应予以淘汰的设备、材料和机具(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判断)。(3) 施工承包商应使用按照国家标准制造的脚手架材料,脚手架材料有质量合格证,脚手架搭设完成后,组织检验合格,挂验收合格牌。(4) 项目部要求施工承包商采购或制作规范化的安全实体围栏。(5) 施工承包商带入现场的设备、机动车辆、压缩气瓶等,均按照国家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试验,证书的复印件交项目部备案。(6) 施工承包商对使用的施工机具(包括租赁的施工机具)的安全性能负责,并向项目部提供相关资料。不满足项目部安全要求的施工机具不得在现场使用。(7)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对
18、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材料、机具入场前进行抽查,必要时邀请有资格的技术监督机构依据国家或行业的强制性标准对现场施工机具进行安全技术性检查。抽查不合格的,立即停用,并对该批次的施工材料、机具进行全部检查,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施承包商自行承担。(8) 对于非国家要求检测的工器具,如登高工具、电动工具、脚手架材料等,建立相应的管理、检测规定,其检验记录可供项目部随时检查。1.2.6.3 起重等机械安全(1) 施工承包商进入现场的起重设备,必须按国家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试验,并持有法定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证书复印件按项目部要求上报。(2) 施工承包商新购进的起重机械,收集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19、等随机资料,进行入场鉴定,鉴定合格方可进入现场。(3) 施工承包商内部调配机械或租赁的机械进场时,其机械管理人员负责牵头进行入场鉴定,项目安全和工程管理部参加。检查合格出具“机械设备入场检验合格证”,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4) 施工承包商起重机械的安装、调试、使用、维护、拆除由有资格的人员负责。(5) 施工承包商大中型机械按照当地特种设备检测所和项目部程序规定,进行鉴定,获取“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6) 施工承包商入场设备的“机械设备入场检验合格证”复印件上报项目部备案。1.2.6.4 夜间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措施(1) 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安全措施,
20、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责任落实到人。(2) 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措施。(3) 夜间施工必须保障照明充足,严禁夜间摸黑作业。必须保证照明可视度高,施工无死角,且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碘钨灯。照明器具架高敷设,灯具保护罩齐全有效,电源线接头保护到位,确保施工安全。(4) 夜间施工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并随时与防护人员保持联系;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安保人
21、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1.2.6.5 调试安全管理措施(1) 设备单体调试试运前,必须经过安装验收合格。不得将安装缺陷带到调试阶段。单体调试试用前设备的名称、编号、介质流向、转动方向等临时性标示清楚并符合规定。(2) 电气设备带电后,现场应有明显已带电的警示或标识,要作好施工设备与带电的安全隔离。(3) 电气设备首次受电操作前由安装单位派专业人员现场旁站,以备处理紧急情况。(4) 较复杂的系统调试,容易引发人身和设备事故的或危险性较大的操作或试验,工作前应有完善和符合实际情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由技术负责单位进行技术交底。(5) 对于调试期间的重要操作以及暂时不能处理的设备系统缺
22、陷等要做好事故预想和制定反事故措施。1.2.6.6 特殊气候作业安全控制措施(1) 施工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突发恶劣天气(如冰雹、大雾、雾霾、暴雨、暴雪、风沙等)时,应立即停止受影响的相关工作,撤离危险场所。(2) 强沙尘暴和6级以上大风,应停止露天和高处等户外危险作业。(3) 严禁在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情况下进行起重作业。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吊装受风面积大的物件;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重作业。(4) 风沙天气到来前,临时建(构)筑物、高架机械、吊机 、标志牌、高处物料等应采取可靠加固措施。对各区域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堆放整齐并固定。裸露的沙土和废弃物应苫盖。(5)
23、风沙天气,作业人员应佩戴口罩、防风镜等劳动防护用品。1.2.6.7 交通安全管理措施(1) 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2) 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动用现场车辆。(3) 严禁在施工区域的道路内堆放、停放材料和机械,保持道路畅通。(4) 施工道路需提前准备和规划,布置合理。(5) 道路上应设置醒目行车标志,严禁乱行、乱卸,严禁超速行驶。(6) 严禁酒后开车。1.2.6.8 防盗防破坏措施(1) 对所有参建职工、合同工和劳务工加强管理,强化法制教育,提高防盗安全意识和警惕性。(2) 通过增加监控设施加大施工现场防盗监控力度,做到“防止盗窃,预防第一”,防患于未然,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
24、和施工秩序。(3) 加大施工现场的巡检力度,定人定岗,定期巡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材料被盗。(4) 加强施工现场物资、材料、设备管理。1.2.6.9 特殊作业控制措施(带电作业)(1) 带电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凡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工艺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带电作业。(2) 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的或高杆塔上的作业应增设塔上监护人。(3)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等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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