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工伤保险工伤还是非工伤?认定标准亟待明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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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材料由网络搜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材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工伤保险工伤仍然非工伤?认定标准亟待明确 加班期间遭恶犬攻击致死、加班用餐时猝死、值夜班遭性侵致精神损害、提早一小时上班路上出车祸这些算不算是工伤?不久前,“山西一教师加班用餐时猝死不被认定工伤”的事情再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认定工伤,到底难在哪里?对此,正义网记者采访了相关领域的专家。专家表示,当前工伤认定的规则不够细致,相较于“补丁式”的立法完善,当务之急是要更加明确工伤的认定标准,特别是用工方式日趋灵敏化的新经济业态中,工伤认定规则也应同步完善,不断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一波三折的工伤认定段晓康生前是山西省
2、稷山县的一名教师。20xx年1月,正放寒假的他接到学校通知,需到学校加班进展档案入册造表工作,因学校没有食堂,校方统一安排加班教师在校外的一家饭店吃午饭。吃饭时,段晓康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死亡缘故为心源性猝死。段晓康死亡后,其家属向稷山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1月26日,稷山县人社局出具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称经调查核实,段晓康突发疾病死亡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照县人社局的说法,段晓康死亡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不属于工伤。对人社局的决定不服,段晓康家属诉至法院。事件的后续开展并不顺利。在两级法院判决撤销人社局作出的不
3、予认定工伤决定、责令其重新认定的情况下,稷山县人社局先后四次以同样的理由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媒体的关注,使得段晓康的工伤认定有了结果。8月9日,稷山县人社局对段晓康加班时在外用餐期间因病死亡的情形认定为工伤。关于改变工伤认定的缘故,该局相关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在广泛征询法律专家和律师的意见后,认为在该起案子的认定上,“结点上有偏向,适用法律不太广泛。”这种通过屡次辗转才成功认定工伤的,并非个案。20xx年3月29日晚,张某在值夜班去往卫生间的路上遭遇性侵,尽管性侵者因其尽力对抗而未遂,但张某因此患上了抑郁症。公司为张某向长沙市人社局申请工伤,人社局认定不属于工伤,随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4、。20xx年4月12日,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要求人社局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不服一审讯决,长沙市人社局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此后,长沙市人社局重新进展工伤认定,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并明确了张某的工伤等级。20xx年5月,医院职工蒋玉玲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脑死亡后家属坚持治疗,数天后她心肺死亡。福建省南平市人社局认为蒋玉玲发病后死亡时间超过48小时,不予认定工伤。对认定结果不服,蒋玉玲家属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撤销南平人社局的不予认定决定书,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判决生效后,人社局申请再审,被南平市中院驳回。在未提供新证据的情况下,南平人社局再次作出不予认定
5、决定书。蒋玉玲家属再次诉至法院。20xx年7月,法院再次作出判决,撤销不予认定决定书,责令人社局重新认定。工伤仍然非工伤谁说了算目前,工伤保险条例提到了七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缘故遭到事故损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遭到事故损害的;患职业病的等。同时,该条例也规定了应该视同工伤的情形,比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工伤认定主要考虑三工,即工作缘故、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寇英杰表示,工作时间并不仅是八小时工作制以内的时间,还包括上下班途中时间、加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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