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工伤保险法院法官解读案例:分析雇员因工伤告雇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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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材料由网络搜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材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工伤保险法院法官解读案例:分析雇员因工伤告雇主 工作中受伤在所难免,假设出现伤亡责任谁来担,往往是雇员与雇主之间产生纠纷的一大导火索。近日,海淀法院法官孟凯锋针对不同情形案例进展逐一解析。预备或收尾时受伤 全赔一天,工人小景将草料装上农用三轮车后,由雇主牛波驾驶返回奶牛场,小景坐在草料堆上同车返回,停车时草料摇摆,小景从车内摔下,被从车内掉下的铁梯子砸伤,造成左肱骨骨折。牛波在支付初次医疗费后,回绝后续支付,后被小景起诉。牛波认为,小景将草料装车后,工作已完毕,其要求搭车回养殖场,并非在雇佣活动中,且小景从车内掉
2、下被铁梯子砸伤是其本人不小心所致,因此他不应承担责任。法院审理认为,小景在装完草料后搭车返回途中受伤,该期间既是其承担的预备草料工作的连续,又是必要的预备性工作,与其工作内容具有内在联络,最终判决牛波赔偿小景后续治疗费和伤残赔偿金等7万余元。法官讲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征询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将“从事雇佣活动”解释为“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消费运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并特别指出“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方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络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另外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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