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来安徽(皖)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登记备案具体办法(共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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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印发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来皖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登记备案具体办法的通知各市建委: 为做好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来皖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登记备案工作,规范和精简备案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来皖承接业务,加强对来皖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管理,根据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15号令)的规定和我厅关于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管理的通知(建设2007234号),我厅制定了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来皖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登记备案具体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联系。附件: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来皖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登记备案具
2、体办法 二八年九月二日附件: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来皖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登记备案具体办法 为做好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来皖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登记备案工作,规范和精简备案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15号令)和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管理的通知(建设2007234号)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单项登记备案 1、提供材料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来皖承接业务单项工程登记备案申请表;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出省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介绍信和诚信证明;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
3、印件);所承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工程负责人任命文件,项目完成人员的“三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项目完成人员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来皖承接业务单项工程登记备案申请表为一式三份,-项材料单独装订,一份。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公章,个人证件复印件还应有其本人签字。2、办理程序省外勘察设计单位直接向项目所在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符合规定的,核发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来皖承接业务单项工程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
4、条件的,说明原因; 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来皖承接业务单项工程登记备案证明后10个工作日内,将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来皖承接业务单项工程登记备案申请表报送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二、定期登记备案 定期登记备案是为方便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皖多次承接业务,避免每个项目均要办理单项登记备案的一项简便措施。1、申请条件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在皖办理了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近二年在皖承接中型以上(含中型)项目不少于3项,并通过了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常驻我省的技术人员总数及各专业技术骨干(主导专业人员)人数应达到相应甲级工程勘察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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