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讲义.doc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第六章讲义.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六章讲义.doc(2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班别 组别 老师 学号 姓名 电话 第六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本章考点较多,大多数考点需要考生准确理解,复习难度较大。本章分值估计在15分左右,考生应重点关注涉及增值税计算的简答题。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第一单元 销项税额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P326P330)1.一般规定(2010年单选题)(1)销售货物(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进口货物【解释1】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但不包括不动产。【解释2】单位员工为本单位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2.视同销售(2011年多选题)(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但手续费
2、缴纳营业税);(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解释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时,委托方视同销售,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售出代销货
3、物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按照全部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缴纳营业税。【解释2】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以外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解释3】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解释4】如果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4)和集体福利、个人消费(5),不视同销售;如果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6)、分配(7)、赠送(8),视同销售。【解释5】视同销售行为发生时,应计算销项税额,其销售额的确定按照下列顺序:(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4、;(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解释6】视同销售行为发生时,所涉及的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凡符合规定的,允许作为当期进项税额抵扣。表61 视同销售视同销售行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2)销售代销货物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非同一县(市)的货物移送销售货物移送的当天(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
5、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例题1单选题】甲市的A、B两店为实行统一核算的连锁店。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A店的下列经营活动中,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是( )。A.将货物交付给位于乙市的某商场代销B.销售丙市某商场委托的代销货物C.将货物移送到B店销售D.为促销将本店货物无偿赠送给消费者【答案】C【解析】选项C:A店将货物转移到“本市”的B店,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例题2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有( )。(2011年)
6、A.将购进的货物用于扩建职工食堂B.将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分配给投资者C.将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D.将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答案】BCD【解析】(1)选项AD: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和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如果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视同销售;(2)选项BC: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和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均视同销售。【例题3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是( )。A. 将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B.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C.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D.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答案
7、】C【解析】(1)选项ABD: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视同销售;(2)选项C: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和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3.混合销售(P327)(1)一般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并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营业税。【解释】混合销售是指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同时涉及到“增值税”(货物销售)和“营业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但纳税人并非同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而是根据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或者一并征收增值税,或者一并征收营业税。(2)特殊规定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
8、的,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建筑业)的营业额,货物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而非根据主营业务一并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核定后,还是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4.兼营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而非一并征收增值税)。【例题1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应缴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A.某建材商店在销售建材的同时又为其他客户提供装饰劳务B.某汽车制造公
9、司在销售汽车的同时又为该客户提供修理劳务C.某塑钢门窗销售商店在销售门窗的同时又为该客户提供安装服务D.某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服务的同时又销售所安装的电话机【答案】C【解析】(1)选项A:属于兼营行为;(2)选项B:销售汽车、修理汽车均缴纳增值税,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3)选项C: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根据商店的主营业务一并缴纳增值税;(4)选项D: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根据电信局的主营业务一并缴纳营业税。【例题2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当一并征收营业税的是( )。A.贸易公司销售货物的同时负责安装B.百货商店销售商品的同时负责运输C.建筑公司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
10、售自产货物并实行分别核算D.餐饮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现场消费)的同时销售酒水【答案】D【解析】(1)选项AB: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2)选项C: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缴纳增值税;(3)选项D: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一并征收营业税。5.特殊项目(P328)(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征收增值税。(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征收增值税。(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征收增值税。(4)集邮商品的生产
11、、调拨,征收增值税。(5)集邮商品的销售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不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6)发行报刊邮政部门发行报刊,不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7)移动电话的销售单独销售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电信局及经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销售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8)缝纫业务,征收增值税。(9)预制构件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在移送使用时,征收
12、增值税。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解释】(1)先在车间生产,后移送到工地的,征收增值税;(2)在建筑现场制造、无需移送的,不征收增值税。(10)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征收增值税。(11)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12)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征收增值税。(
13、13)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者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14)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不征收增值税。(15)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不征收增值税。(16)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6.增值税的免税项目(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解释】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14、。二、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011年单选题)()(P348-P349)1.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
15、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解释】视同销售有8种情形,除“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以外,其余6种情形均为货物移送的当天。2.进口货物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解释】某项收入是否计入“当期”的销项税额,取决于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基本原则是:确
16、认时间不得滞后。【例题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11年)A.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代销货物移送给委托方的当天B.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C.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D.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答案】A【解析】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三、销售额的界定()(P334)1.销售额是否含
17、增值税(1)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2)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解释】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一般情况下,试题中会明确指出销售额是否含增值税。在未明确指出的情况下,注意以下原则:(1)商场的“零售额”肯定含税;(2)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销售额”肯定不含税;(3)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视为含税收入;(4)混合销售中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如空调的安装费)视为含税收入。2.价外费用(P335)(1)价外费用(向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等)无论其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计入销售额。【解释】站在买方的角度,属于价外费用;站在卖方的角度,属于价外收入。价外费用视为含
18、税收入。(2)下列项目不属于价外费用: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a)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b)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c)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3.包装物(1)包装物押金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
19、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视为含税收入),按照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税。【解释】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中征税。(2)包装物租金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应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解释】只要对方当事人按期退还了包装物,押金应予以退还;但收取的租金谈不上退还的问题。4.商业折扣(1)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2)未在同一张发票上“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
20、”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解释】商业折扣(价格折扣),是指购买方所付的价款和销售方所收的货款,都是按打折以后的实际售价来计算的。5.以旧换新(1)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当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2)金银首饰以旧换新的,应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2012年单选题)【例题单选题】某金店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纯金项链10条,每条新项链的不含税销售额为4000元,收购旧项链的不含税金额为每条2000元,该笔业务的销项税额为( )元。(2012年)A.6800 B.5200 C.3400
21、D.2600【答案】C【解析】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增值税,该笔业务的销项税额(40002000)10173400(元)。6.以物易物双方均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计算进项税额。【解释】在以物易物交易中,双方应分别开具合法的票据。如果收到的货物不能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票据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7.组成计税价格(P335-P336)【解释1】在视同销售中:(1)有“同类货物”的,直接按照“纳税人、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即可;(2)没有“同类货物
22、”的,才需要计算组成计税价格。【解释2】在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时,关键在于该商品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由于消费税是价内税:(1)不缴纳消费税的商品,价格包括两个组成部分(成本利润);(2)缴纳消费税的商品,价格包括三个组成部分(成本利润消费税)。【解释3】成本利润率一般为10;如果是应缴纳消费税的商品,成本利润率为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利润率,题目中会直接给出。(1)不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2)征收消费税的(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第二单元 进项税额一、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P337-P338)1.一般纳税人(从国内)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3、的进项税额,为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解释1】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解释2】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抵扣依据;但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将专用发票上填写的税额作为进项税额抵扣。2.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为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解释】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唯一依据。纳税人进口货物报关后,境外供货商向国内进口企业退还或返还的资金,或进口货物向境外实际支付的货款低于进口报关价格的差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3.购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六 讲义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