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共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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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复习方向】本章内容琐碎,但考核比较基本,无复杂计算,请同学们以基础知识为主,同时关注小税种税收优惠问题,包括计算与税收优惠的结合,进而注意不同税种的横向比较。【考点透析】表一、关税纳税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入境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进口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受益人或所有者)【注意】不包括代理人应纳税额计算完税价格税率关税完税价格计入(1)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货款(2)另支付给“卖方”的佣金(3)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4)向境外支付的与该进口货物有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专有技术、计算机
2、软件和资料等费用【注意】卖方给的“正常回扣”(折扣)可扣除不计入(1)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2)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3)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注意1】“报关费”、“商检费”不计入 【注意2】卖方因违约支付的罚款(违约金)不得扣除税率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暂定税率滑准税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反方向变动“价格越高,税率越低”税收优惠(1)一票货物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3)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4)进出境
3、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5)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6)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可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表二、房产税纳税人【总原则】受益人纳税(所有人、出租人、承典人、代管人、使用人)【注意】房屋出租的,“出租人”为纳税人,但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征税范围(1)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不包括农村”(2)确实是房屋应纳税额计算从价计征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从租计征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税收优惠个人出租住房用于居住,减按4%的
4、税率征收【房产原值】(1)不减除折旧;(2)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应计入房产原值;(3)以房产投资联营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注意】前半年自用,后半年出租的情形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危房、毁损不堪居住房屋停用后大修理连续停用半年以上停用期间基建工地临时房屋施工期间租金偏低的公房出租高校学生公寓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老年服务机构
5、自用房产廉租房、公租房居民供热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提示】其他为自“之次月”起 表三、契税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3)房屋买卖、赠与、交换【注意】(1)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2)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计税价格买卖成交价格;赠与市场价格;交换价格差额;划拨土地出售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特别注意】交换价格不相等,
6、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免征契税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3)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4)外交减免纳税期限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表四、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出让与转让出让(不征);转让(征)赠与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通过相关机构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不征);赠与其他人(征)整体改制合并分立投资联营不征【注意】不适用于房地产企业房屋交换个人互换
7、住房(不征);企业互换(征)【提示】其他规定可通过常识判断,依据为房屋权属是否发生转移且有增值应纳税额计算房地产企业出售新房扣除项目5项【注意】(1)判定利息是否明确;(2)印花税不单独扣除非房地产企业出售新房扣除项目4项出售旧房扣除项目3项【注意】旧房成本按评估价值扣除出售土地扣除项目2项税收优惠(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税;超过20%的全额征收(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注意】因上述原因而“自行转让”比照国家收回处理(3)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8、(4)居民个人转让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清算应当清算(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可以清算(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表五、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受益人纳税【注意】房屋租赁,由“出租方”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计算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面积适用税额【注意】往往与税收优惠结合考核实际占用面积已测定以“测定
9、”面积为准未测定以“证书确定”面积为准没证书“据实申报”,核发证书后再作调整税收优惠一般规定(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老年服务机构的自用土地(6)居民供热企业(7)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记忆提示】(1)-(6)非经营行为;(7) 国家鼓励行为【注意】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特殊规定(1)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2)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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